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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改公佈欄

編輯部

他山之石
92/9/04 美國聯邦第九巡迴上訴法庭於九月二日推翻亞利桑納州、桑大拿州和愛達荷州總共一百多名死囚的死刑判決,理由是根據州法判決這些犯人死刑,違反憲法賦予囚犯的權利。最高法院的判決要求將來所有有關死刑的判決都應該由陪審團來作,因為人死不能復生,由十二名陪審員所組成的陪審團把關,總比一位法官自己決定生死更不容易犯錯。

修法新訊
92/9/26 最高法院廢止七十年上字第五0九三號判例,限縮有權提起自訴的犯罪被害人範圍,未來濫用犯罪被害人身份提起自訴,藉以阻撓檢察官偵查行動的流弊,將可解除。

民間司改會出擊
92/10/02 民間司改會和台灣人權促進會於司法院第七屆大法官報到就職之第一天,提出一份為死囚徐自強聲請的釋憲書,當作給十五位大法官的見面禮,期待大法官儘速做出解釋。
92/9/11 民間司改會、台灣人權促進會、台北律師公會、台灣促進和平基金會等四個民間團體,共同發起「停止死刑執行」推動聯盟(編按:現已正式更名為「替代死刑推動聯盟」),為推動廢除死刑,提出四大訴求,希望人權立國早日實現。

司改大步走
92/9/14 負有維持官箴紀律重責的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受到司法改革潮流的影響,正推行多項新制,同意讓被交付懲戒的公務員,可以偕律師到審查委員會陳述事實,懲戒也不受刑事判決是否有罪、無罪的影響,不但貫徹審判獨立的精神,而且以制度保障了公務員的權益。未來將改採法院體制,設置懲戒庭,並將增加罰鍰制度,預計十月上路。
92/9/05 「民事訴訟合意選任法官」新制今上路施行,先由台北、士林等七個一級地方法院試行一年;司法院已將法院內符合被選定資格的法官基本資料公布於公告欄及法院網路上,未來只要兩造同意,就可選定特定法官來審判。
92/9/01 刑事訴訟新制今上路實施,依新制一審改採合議制,開庭均由三位法官出席,檢察官必須全程出庭,法官退居聽訟地位不再球員兼裁判;而且新制主張當事人進行主義為主,要求程序正義,並採無罪推定原則審理;法官審理案件必須先進行完整的準備程序,審檢辯雙方就案情需要傳喚的證人、調查的證據以及交互結辯內容訂定流程,以利未來在審理程序上按部就班進行。
92/8/30 因應刑訴新制上路,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局長侯友宜宣布,今年十一月將在台中市、高雄市成立中部、南部打擊犯罪中心,預定各派駐警力八十至一百名,加強中、南部反偷渡、反恐、防爆以及治安維護工作。
92/8/24 法務部加強偵查檢察官風紀,已擬定鐵腕作法,將首度實施檢察首長的「二級連坐」行政處分,一旦檢察官有貪瀆等違反亂紀情事,檢察官、主任檢察官都需負起監督不周的行政責任,受到懲處。

司法人事
92/10/06 司法院長翁岳生日昨呈報台灣省政府主席范光群接任秘書長,總統府近日將核定,另台灣高等法院院長內定由最高法院庭長張信雄接任。
92/10/01 第七屆共十五位司法院大法官大法官報到,並於十月三日到總統府宣誓就職。
92/9/27 第六屆大法官召開最後釋憲會議,本屆大法官寫下多項釋憲新紀錄,兩百號釋憲案,作出爭議釋憲案等的次數,皆具歷屆之冠。

(蔡嘉雯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