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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一頓飯就能改變司法環境磁場?

林永頌律師

日前報载司法院長施啟揚與不久前提出辭呈的法官餐敘,慰留他們。這一波提出 辭呈的法官有十位,但這不是空前、恐怕也非絕後。多少年來,我們所見到的情況是,每年舉辦司法特考,錄取訓練一批又一批的法官,但同時,除了届齡退休的法官外,每年也有一批又一批的人辭去法官轉任律師,法官的員額連遞補都勉強,談不上擴充,更何況辭職的法官中,有相當大比例已擔任了七、八年以上的審判工作,累積的經驗無法傳承,剛投入的新手,又要花好一段時間才能進入狀況,法院在不斷的「送舊」與「迎新」中,竟成為律師養成場所。
大部份的人在小時候都玩過磁鐵的遊戲,兩個磁鐵置放於相當距離,若是相吸的兩端靠近,立刻緊緊吸住,不易分開,若是相排斥的兩端靠近,立即彈開,就算使用強力也無法使其結合。這樣看來,似乎我們的法院環境是呈現出排斥好法官生存的磁場,認真用心的法官一個個被這磁場排斥走了,留下來的固然也有不少認真用心者,但在充 滿排斥磁場的大環境中,只有案牘勞形、身心俱疲。
解析構成法院環境排斥好法官磁場的原因,主要是案件量太重。法官工作忙碌、沒有助理、軟硬體配備又不佳,再加上司法官於一般人民心中不受尊重,自然使認真負責的法官萌生為誰辛苦為誰忙的感慨。法院將不斷湧入的案件全部均分給各法官,然後給法官一個辦案期限,或是十個月或是十二個月,只要法官能於期限內結案就好,辦案品質如何非關法院,造成認真的法官累倒無人問,不認真的法官草率辦案,人民怨聲載道。一審如此、二審亦然,所謂的案件維持率也無法監控裁判品質。司法院長久以來面對此一問题竟能視而不見、聽而不聞,毫無對策!舉例來說,刑事方面,某些類型案件應除罪化,以其他方法矯治,非全部送入監獄,檢察官對於警調單位移送案件應有立案審查權,避免某些欠缺證據、明顯不構成犯罪之案子送入地檢署、法院,其他如認罪協商制度、檢察官蒞庭亦應列入改革。民刑事共通的問題,如加強事實審、強化訴訟前之仲裁、調解、和解制度、落實集中審理、後補法官制度及設立法官助理等都是重要著力點,民間司改會於八十六年元月廿一日拜會施啟揚院長時,曾就上述問題之一部份提出於司法院,但司法院只存安於現狀之態度,不願積極進行,也不同意提出施行時間表。
即使如此,民間司改會仍要繼續致力於改變司法環境磁場的工作。司法改革軟硬體之改變均要有預算,民間司改會要爭取司法預算達到總預算的百分之二以上,並且司法院送行政院之預算行政院只能加註意見,不得刪改,使司法預算實質獨立,針對此,已提出修蕙案送國民大會,進行國大遊說。民間司改會也預計於年底前提出法官法草案於立法院,於草案中就法宫來源多樣化、法官後補制度落實、法官助理制度都有著墨。此外,刑事訴訟法修改草案,現已完成公聽會,正準備請立委提出,修改內容包括檢察官立案審查權、檢察官蒞庭之落實。至於集中審理制度等,我們會要求立委於司法預算審查時作出附帶決議。
施啟揚先生自八十三年就任司法院院長迄今兩年半,我們未見他對上述議題做了 些什麼。吃一頓飯真的就能改變司法環境磁場,吸引認真用心的法官留下來嗎?
(本文作者為本會執行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