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改革雜誌資料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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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案律師側寫

林欣儀.林靜萍

~專訪羅秉成律師
採訪‧撰文 林欣怡
「當法官口中唸出:原判決撤銷;跟著再唸出他們三個人的名字之後,我已經知道接下來只有兩個字:無罪!」羅秉成律師描述當時的法庭像被歡呼聲掀開似的,充滿著興奮的情緒;而他自己也有一刻,身體微微的顫抖著,不是因為害怕、也不是因為興奮,「或許是因為一種莫名的感動吧!」他回憶當時的感覺道。
兩年前,羅秉成會加入蘇案義務辯護律師團,「除了是民間司改會的『指派』之外,最主要也是因為他自己『生性是個懷疑論者』,再加上律師職業的訓練使然,讓我對於『眾口都曰可殺』的事情,偏要反向思考。」他試著分析。
雖然並不是在看過所有卷宗的情形下接這件案子,但是藉由民間司改會曾經邀請專家、學者、律師對蘇案所做的判決評鑑,及《正義的陰影》這本書等資料,羅秉成對於案子應當算是相當瞭解的。在開庭前他仔仔細細、從頭到尾閱讀完歷審所有的卷宗之後,更加深了自己的信心,「這些法官所認定的情節太荒謬了!」因此更讓他躍躍欲試,把這個案子當成是一個學習的挑戰:更重要的是能不能在再審過程中,彰顯法律的目標,包括發現真實、程序的正義、人權的考量。
「若要說我接這個案子最大的不同,應該是以前接案後我一定會去看守所見當事人,和他們討論案情。不過,這一次是我唯一沒有這樣做的一次」。他覺得在這個糾纏了12年的案子中,律師應該保持另一個觀點,為被告利益考量。也就是說,自己能不能和當事人有「隔」,保持距離以便觀察?能不能在辯護的過程中,不摻雜情感,單純的為被告找出致命的弱點?並且從這些點上面辯護?
判決出來之後,社會上當然有興奮、高興的反應,也有失望、悲傷的情緒。「有人批評說,『法院在睡覺』,我聽了之後覺得很難過。」這一次再審最特殊之處在於高院的三位法官竟然全程合議,不是讓授命法官做完調查後,辯論庭才來合議。對於辯護律師來說,這意義很重要:三位法官親自檢視每一個物證、聽每一次的詰問,而不是像歷審只透過卷證來認定事實。義務辯護團的律師相信,「只要法官願意傾聽、瞭解,這個案子就有希望。」
「這真是一個很大優惠!或許也有人會不平,『因為這是蘇建和案』所以才會這樣…」,不過,相同的別忘了,其他案子中也不會有三位檢察官全程蒞庭這樣的「盛況」出現。也包括被告辯護律師、被害家屬的法定代理人,大家都認真扮演自己的角色,「沒有人敢睡覺!也因為法官的慎重及對程序的重視,幾乎每個人都能在庭上暢所欲言。」而且藉由交互詰問,讓證人的證詞信度可以被檢驗,而非像以前的審訊方式,只會掉入另一種事實混淆的過程。
那天,「走出高院後,我迫不及待的就坐在路邊的石階上,一口氣看完了判決書摘要….」蘇案再審結果宣判的那天下午,忙完了記者會、接受完採訪後,羅秉成律師走出高院後便馬上關掉手機,將一直捏在手上但卻沒有機會好好看完內容的判決摘要,一口氣讀完。
「美國有些律師接案,像俠客,很令人嚮往!尤其我很羨慕德蕭維奇,他接案帶有一種學術氣味的作法,不以利益為主要思考點,而是考量接這個案子是否對正義的實現、司法的進步有所助益....」羅秉成的眼睛閃閃發亮。
訪問完之後,深刻的覺得,台灣的司法或許沒這麼糟、後許還有希望,因為有一些人試著用他們的堅持、用作苦工的方式來讓司法向前進步。例如蘇友辰、許文彬、古家諄、顧立雄及羅秉成,五位義務律師團的律師。

~專訪石宜琳律師
採訪:林靜萍、林欣怡
撰文:林靜萍
四十六年次的石宜琳律師,原來頂著一頭華髮,但當記者來到他事務所採訪時,卻注意到他髮色變黑,似乎染了髮。對於我們的「發現」,石宜琳靦腆地表示:「沒辦法,我頭髮白得快,我太太叫我染髮,我考慮了好久才答應。」
有人說,觀察一個男人是否重視家庭,可以從他在言談中多快提及家人來判定。走進石宜琳的辦公室,只見擺滿他妻子、兒子以及家中愛犬的相片,他指著照片,輕鬆地對我們說:「我們家的狗狗叫Gucci(與義大利名牌相同),米格魯犬,是一年半前放暑假時,我跟我太太送給小孩的禮物,小時候牠很可愛,現在已長得很高大,別人常常對我說,我們家什麼都養得好大!兒子比一般同年齡小朋友高大、狗比一般米格魯犬高大,就連我兒子養的蠶都比他班上同學養的大。」看來巨蟹座的石宜琳真得蠻重視家庭的。
然而,一旦提及蘇案再審的話題,兩年多來義務擔任告訴代理人、代表被害人家屬出庭的石宜琳律師可就一點也輕鬆不起來,「老實說,聽判當時我整個人都傻住了!從再審宣判到現在,我的心情一直不太好,甚至連作夢都在想我到底哪裡有漏失?哪裡做不好?感覺自己好像一隻鬥敗的公雞。」石宜琳難掩失望地說。「尤其,我們義務律師團組成時本來有五人,到中途只剩下三人,再加上告訴代理人依法不能閱卷、資訊取得不易,又常常沒有機會與其他告訴代理人或檢察官交換意見,因此身為本案告訴代理人,我常常感到資源不足,好像自己在單打獨鬥似的。」石宜琳進一步說明他感到失望的原因。
回想整個蘇案再審過程,石宜琳表示,蘇建和三人義務辯護律師團認真、團結、優秀的表現,最令他印象深刻。他謙虛地說:「從他們身上,我學習到許多訴訟攻防的方法,也深深體會辯護律師在刑事訴訟、交互詰問過程中,所能發揮的功能。」不過,對於司法,石宜琳顯然有更深的期許與疑問,「如果法院判案真能遵守無罪推定原則及嚴格證據法則,站在保護人權的立場,我也會非常肯定這樣的判決。但是否以後每個個案都會採用這樣的標準?或只因蘇案屬於社會矚目的重大案件,才有此特例?這點,實在有待觀察。」
從事律師工作將近十六年,石宜琳在談起蘇案再審判決對司法的衝擊時,忍不住感慨地說:「這件案子中,輸得最慘的是司法!十幾年後判決結果大逆轉,司法的公正性與獨立性早已受到外界質疑,大家不禁要問,若蘇建和三人真的無罪,那之前判他們有罪的四十幾個法官在做什麼?把人家關在牢裡十幾年又算什麼?早知如此,當初就應該好好採證、好好審理,無罪的應儘快還人家清白,有罪的也應判得大家心服口服,不然司法還有什麼威信可言?」
有別於評析蘇案及司法議題時的嚴肅表情,石宜琳在被問到未來個人的生涯規劃時,竟意味深長、略帶捉狹地回答:「以後會慎選案子。」這樣的說法,或許會引發外界更多的好奇,但對一再強調喜歡保持低調,不喜歡出名,也不習慣接受媒體採訪的石宜琳來說,這樣的答案,似乎再符合他的本性不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