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飛不出的籠中鳥─外傭在台工作的困境

趙俊明

「劉俠悲劇事件」發生後,想當然爾,對於外勞,媒體輿論又是一片撻伐、質疑與驚懼之聲。原本就被貼上各種負面、污名標籤的外勞形象,再度蒙上一層陰影。在我們拿著放大鏡,追問誰是「殺人元兇」的同時,不要忘記,由於國家公共福利制度的不健全,長期照顧責任始終屬於私領域的「家務事」,個別家庭無力承擔,轉而必須倚賴外勞,肇致受照顧人與外勞之間,由弱勢照料/折磨弱勢的不幸。在我們亟思,如何拆除這群「社會不定時炸彈」引信的同時,不要忘記,在資本主義全球化的驅力下,第三世界的廉價勞動力被迫跨國流動,於「商品化」的國際人力貿易的過程中,他們的人性價值與工作權益如何被引進國所遺忘及宰制。
工作時間長及勞動強度大是外傭的工作特性,而工作舞台與生活空間的交疊更形塑出外傭異質的職場圖像。迄92/1為止,在台外籍家庭幫傭與監護工總人數已超過11萬人,他們的生存困境主要來自於以下三層壓迫結構:
一、 國家:
1.以「興利除弊」為思維核心的外勞政策:一直以來,我國的外勞政策都是以物化的眼光看待外勞,而非人道的方式對待外勞。質言之,政策上,對於外勞是進行「經濟利益極大化,社會成本極小化」的二分切割,完完全全忽略外勞作為一個「人」的基本需求。
2.個別及集體勞動權兩頭落空:由於未適用勞基法及勞保條例,致使外傭淪為私法僱傭契約關係下的絕對弱者,工作權、勞動條件及社會安全在缺乏相關勞工保護法保障下岌岌可危。另受工會法限制,外傭難以成立外勞自主工會組織。
3.不得自由轉換雇主:國家為達到管制監控外勞的目的,於就業服務法中,宣判了外勞在僱傭關係上的有期徒刑,這道勞動枷鎖,如同賣身契般,徹底摧毀了做為一個勞動者,在勞動市場上和資本相抗衡的最重要武器。
二、 仲介:
在現行外勞引進制度中,透過仲介扮演兩地的橋樑是最主要的方式,卻也註定了外勞變成被兩地仲介連剝兩層皮的「羔羊」。高額的仲介費,至少必須耗掉外傭第一年的辛苦工作所得。但外傭卻經常得不到來自仲介公司所應提供的服務(謬誤的市場邏輯:付了服務費,卻享受不到服務),因為外傭只不過是仲介買賣進口的「勞務商品」,擁有外勞配額的雇主才是仲介眼中的客戶。在外傭市場上,仲介甚至承諾雇主,可以「不滿意,包退/換貨」。於此,扭曲的市場現實是,外傭不僅無法獲得仲介的服務,甚至在出現勞資紛爭時,往往承受來自與雇主同一鼻孔出氣的仲介「反」服務。
三、 雇主:
缺乏法令保障、仲介協助、社會支持且散居在個別家戶之中的外傭,面對形形色色的雇主及其家庭成員,在仲介費、強迫遣返的重重壓力下,只能聽天由命或是任人宰割。許多外傭被迫從事許可外工作(如在雇主自營商店、餐廳或其親友家裡工作);在「家」此一私密的環境中,有些外傭迭遭雇主或其家庭成員的暴力對待、性騷擾乃至性侵害;在封建的主僕心態作祟下,有些外傭則被低貶為卑賤的「家奴」,人身自由與隱私受到層層的控制。有些雇主雖然善待外傭,但此一虛擬的家庭成員關係,終究可能被無可迴避的階級從屬關係所侵蝕。
人權既為普世價值,就不該劃地自限、因人制宜。在我們努力擦亮「人權立國」的招牌時,不應看不見或聽不到,在陰暗的社會底層,仍有一群掙扎發出痛苦吶喊的外勞。(作者為天主教新事社會服務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