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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司法公信,大家一起來

蔡炯燉‧黃瑞明‧陳憲裕

近日媒體對某些敏感性案件,例如周伯倫案定讞、劉泰英被收押等,常有意、無意泛指政治力介入司法,報導或評述其介入可能性,此一說法,嚴重誣衊承辦法官人格,也傷害本已極脆弱的司法公信。
近年來,政治力已幾無介入司法審判的空間
法官深知,司法如淪為政爭工具,國家法治必然無法建立,這是近年來許多法官共同奮鬥目標。現今,在司法圈內,已無政治力或司法行政干涉審判的傳聞;甘受政治力影響的法官或兼行政職的法官,均已不能見容於法官同儕,也會被貼上不適任法官的標籤。對於「政治力介入司法審判」的侵害,司法體系內部已漸培養起「免疫系統」,我們深切盼望全體國人對我們要有信心!
部分政治評論者、政治人物或媒體,不應捕風捉影,任意將司法審判與政治聯想,使國人對「審判獨立」的信念無從建立,更傷害所有本於良知、堅持審判獨立默默努力的法官。
司法講究是非,是非的認定全憑證據
司法存在目的,在於探究爭端真象,斷定是非,以維護社會正義,但真象的重建,全憑證據,不能摻雜法官個人偏好或意識形態。
媒體常評論法官的裁判悖離「國民的法律情感」,但所謂「國民的法律情感」如不能建立在「有效的證據價值判斷」及「無罪推定原則」基礎上,國家也無設置法院解決訟爭的必要。我們期盼媒體評論法院裁判時,也能本此原則。
建立司法公信,大家一起來
權力分立是法治社會基石,審判獨立是權力分立的基本要求,目前在司法圈內已無人質疑法官審判會遭受政治力干涉,我們誠懇呼籲國人不要再帶著有色眼光,懷疑法官裁判會受到政治力的干預。
對於各界批評部分案件的裁判品質及久懸未決,法官自應深切反省,力謀改進,司法院也應儘速訂定一套不影響審判獨立的有效監督及淘汰機制。(作者為台灣高等法院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