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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改筆記:給三位基層法官一些掌聲

林靜萍

舊曆年後,天氣回暖,相關司法新聞也忽然一下子熱鬧起來:先是台北地院第三度承審劉泰英聲押案,被告律師以合議庭審判長為檢察總長的女兒為由,聲請迴避不成;繼之,前立委周伯倫在入監服刑前,召開記者會,控訴駁回其上訴的最高法院五位法官涉嫌「枉法裁判」;最近,也最勁爆的是,有立法委員提出「司法院組織法修正案」,引發外界一連串有關「司法院長卡位戰」的聯想。
當然,以上三則新聞或因當事人本身知名度高、所涉案件重大,或因時機「湊巧」(總統將於上半年提名下任大法官含司法院正副院長人選)、政治敏感度高,而受外界矚目、議論紛紛。但除此之外,最近見諸報端的三名法官──許碧惠、張國勳與張珈,他們的事跡與行止,應該也同樣值得我們注意與討論。
首先介紹士林地方法院內湖簡易庭的許碧惠法官,報上說許法官在大年初一提前分娩的情況下,仍按原訂庭期,在大年初六當天,一連開了四十幾個庭。雖然這則報導只有短短兩、三行篇幅,但看在同樣身為女性的筆者眼裡:「生孩子是何等大事!」、「坐月子對女人來說何等重要!」許碧惠法官此種因公忘私的敬業精神,與其說令人欽佩,不如說更令我們感到心疼與不忍!
其次,日前「士林地方法院張國勳法官在審理相關案件時,因質疑行政執行法中有關拘提管收的規定,牴觸憲法第八條對人身自由的保障與實質正當法律程序,而向大法官聲請釋憲。」的報導,對媒體而言,或許話題性不高,但對法律人而言,卻深知其後續可能造成的影響,不容小覷。姑不論大法官最後會如何解釋本案,至少張國勳在維護憲法、保障人權的思維下,勇於挑戰現行法律的效力,這樣的法官豈不既可愛、又可貴?!
最後,值得一提的,還有苗栗地方法院張珈法官最近判處一名涉犯強盜強姦與強姦殺人的被告無期徒刑的判決。雖然,本案判決之所以吸引媒體報導,與張法官揚棄死刑的「另類」觀點,有很大關係,但在拜讀張法官分從生命價值、預防功能、刑罰教化,以及被害人救助等多重面向所建構的判決理由後,除了激賞外,更讓人為其深刻的反省動容!(有關本案判決進一步的探討,請參本期第 頁「黑白告解室」)
過去,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為加速改革的腳步,雖然在監督法官時,總是批評比肯定來得多,然而,面對敬業、專業、重視人權保障、懂得深切反省的法官,我們也不該吝於表達由衷的感佩與敬意!因此,請各位與我一齊為許碧惠、張國勳、張珈等三位基層法官近來的表現鼓鼓掌;同時,也希望全國法官在為工作勞頓之餘,也能為國珍重、彼此加油!(作者為民間司改會執行長、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