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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間司改會

~九十一年法官評鑑結果大公開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自民國八十七年首度公布法官評鑑結果迄今,已第五個年頭了。其間,在八十七年甚至還因公布評鑑結果不及格的法官名單,而讓時任民間司改會董事長及執行長的高瑞錚律師、林永頌律師,雙雙遭到時任高等法院庭長的楊貴志法官自訴誹謗。雖然,本案日前(91.8.13)業經台灣台北地方法院以「被告二人既如實公開該法官評鑑之來源、程序及採樣範圍,該評鑑之可信性和客觀性即可受到公評,自訴人復未能具體證明被告二人有何惡意虛捏事實以毀損其名譽之故意存在,應認被告犯罪嫌疑不足至明」為由,裁定駁回楊法官的自訴,且因楊法官未提起抗告,而告終結(案號:88年度自字第208號)。但訴訟進行中,高、林兩位律師聲請釋憲的結果,卻也促成司法院大法官作成釋字第五0九號解釋,對誹謗罪的意涵與憲法保障言論自由的範圍,作出重要的詮釋,成為民間司改會多年來辦理法官評鑑,一個意外的收穫與插曲。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秉持促進司法革新的一貫理念,今年度仍持續舉辦法官評鑑,並有多項創舉,說明於下:

本年度評鑑的特色
規模空前
今年民間司改會首度與北中南六地(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高雄)律師公會共同辦理。評鑑包括:台北地院、士林地院、板橋地院、桃園地院、新竹地院、苗栗地院、台中地院、高雄地院、高等法院、台中高分院、高雄高分院等十一個法院的847位法官。此外,本次共有全台902位律師共同參與,評鑑的筆數亦高達12,520筆、可公布的法官人數多達438位,規模之大,堪稱空前。
法庭態度與裁判品質的評鑑項目,首度以等第制評分
為避免過去大家對評鑑結果解讀的困難(如:「好」法官應以50、60、70、甚或80分為標準?得85分的法官與得84分或83分的法官,在統計上真有區分的意義嗎?),今年在作評鑑時,特別要求律師以A:代表很滿意,足堪表率(以5分計)、B:代表滿意,認真負責(以4分計)、C:代表普通,有待改進(以3分計)、D:代表不滿意,勉強忍耐(以2分計)、E:代表非常差,該換人了(以1分計)等五等第來評量法官的法庭態度與裁判品質。由於A、B、C、D、E(即5、4、3、2、1分)各代表不同的文字意涵,故讀者在得知某法官的平均分數後,較容易解讀該分數背後所代表的含意。
六地律師公會同步召開記者會公布評鑑結果
今年度雖由民間司改會負責統籌行政及統計的工作,但各地區法院的法官評鑑結果,仍由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高雄等六大律師公會同步於今天(91.11.13)上午十時假北中南六地召開記者會公布之。以台北地區記者會為例,公布台北、士林、板橋地院、高本院法官詳細的評鑑結果,及本次受評鑑之各法院法官評比項目。至於各地區法院的完整評鑑資料,敬請查詢各該公會自行公布的內容。

本年度評鑑結果的比較
法院評比龍虎榜
民事庭部分共有台北地院、士林地院、板橋地院、桃園地院、新竹地院、苗栗地院、台中地院、高雄地院、高等法院(下稱高本院)、台中高分院(下稱中高院)、高雄高分院(下稱高高院)等十一個法院的法官進行排序;刑事庭部分扣除士林地院及高雄高分院因可公布的法官人數過少,不列入評比外,其餘九個法院的法官仍進行排序,各取其前三名與末三名,但高雄地區法院(含高雄地院民刑庭及高雄高分院民刑庭)法官的信賴度不予公布,故不列入評比。

庭別 名次 法院 法庭態度
平均分數 名次 法院 裁判品質
平均分數 名次 法院 信賴度
平均百分比
刑事庭
1 台中刑庭 4.17 1 新竹刑庭 4.19 1 新竹刑庭 89.92%
2 新竹刑庭 4.10 2 台中刑庭 4.00 2 苗栗刑庭 76.44%
3 中高院刑庭 4.03 3 桃園刑庭 3.93 3 台北刑庭 73.62%
7 台北刑庭 3.92 7 台北刑庭 3.86 6 台中刑庭 70.79%
8 苗栗刑庭 3.91 8 高本院刑庭 3.73 7 中高院刑庭 66.73%
9 高本院刑庭 3.85 9 苗栗刑庭 3.71 8 高本院刑庭 56.94%

民事庭
1 新竹民庭 4.24 1 新竹民庭 4.15 1 新竹民庭 84.97%
2 台中民庭 4.09 2 台中民庭 3.94 2 士林民庭 73.76%
2 中高院民庭 4.09 2 中高院民庭 3.94 3 桃園民庭 72.81%
9 板橋民庭 3.93 9 高本院民庭 3.74 7 中高院民庭 61.38%
10 桃園民庭 3.70 10 苗栗民庭 3.70 8 高本院民庭 61.21%
11 苗栗民庭 3.56 11 桃園民庭 3.61 9 板橋民庭 60.26%

法官評比龍虎榜
在本次受評鑑的十一個法院,其中士林地院刑庭因可公布的法官人數過少,及高雄律師公會不公布高雄地區法官之信賴度,而不列入評比外,茲將囊括各該法院法庭態度、裁判品質、品德操守(以信賴度表示)最高分及最低分群組的法官姓名予以公布。若該法院無法官同時囊括三個評鑑項目的最高分或最低分群組,則該法院此部分從缺;若該法院同時有二個以上的法官同時囊括三個評鑑項目的最高分或最低分群組,則公布法官的方式依其姓氏筆劃排序。

法院 法官姓名 法庭態度群組 裁判品質群組 信賴度
囊括三項最高分群組
法官
台北刑庭 張筱琪 4.5~5分 4~4.5分 ≧80%
台北民庭 林鴻達 4~4.5分 4~4.5分
台北民庭 許純芳 4~4.5分 4~4.5分
台北民庭 陳秀貞 4~4.5分 4~4.5分
台北民庭 翁昭蓉 4~4.5分 4~4.5分
台北民庭 張競文 4~4.5分 4~4.5分
士林民庭 洪慕芳 4~4.5分 4~4.5分
士林民庭 張國勳 4~4.5分 4~4.5分
板橋民庭 戴嘉清 4~4.5分 4~4.5分
苗栗民庭 高敏俐 4~4.5分 4~4.5分
桃園民庭 林淑鳳 4~4.5分 3.5~4分
新竹刑庭 蘇嘉豐 4.5~5分 4~4.5分
高本院刑庭 林勤綱 4.5~5分 4~4.5分
高本院民庭 梁玉芬 4.5~5分 4~4.5分
中高院刑庭 胡忠文 4.5~5分 4.5~5分
中高院刑庭 陳賢慧 4.5~5分 4.5~5分
中高院民庭 翁芳靜 4.5~5分 4~4.5分

囊括三項最低分群組
法官
台北刑庭 侯水深 3~3.5分 3~3.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