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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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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論自由的本土教育~2002法治教育巡迴研習會

法治教育小組

民間司改會連續多年舉辦【法治教育研討會-「言論自由的本土教育」】,今年首度以主題方式進行,介紹言論自由。活動於全省各地舉辦,每場次皆獲得參與教師熱烈迴響,唯一美中不足之處為宜蘭場因報名人數過少臨時取消,最後只在高雄、台中、台北三地進行。
活動安排上午第一堂由民間司改會法治教育小組成員的律師介紹「法治教育的基本內涵」、接者由師大公訓系林佳範教授講授「言論自由」的基本概念;下午由兩位公民教師演示言論自由相關的創意教學方式,最後一堂則由推廣法治教育多年的黃旭田律師主講,一方面提供給教師們不同的思考點,同時也減少參與教師們對於校園中法律問題不夠瞭解的焦慮。
經過北中南三場活動的進行與互動,加上參與教師問卷反應,評估有六大成果評估有三大成果:
一、彌補一般師範教育對法律認識之不足
由於我國過去對法治教育普遍忽視,或者流於法律形式教學,導致一般人對法治精神並無深刻體會,且於教師養成亦無提供基礎法律概念課程。在本次課程中,雖無法提供完整的法律基礎課程,但傳達目前司法現況及司法人權等生活化法律觀念,實有助於現職教師、實習教師彌補對法律、司法基礎認識之不足。
二、提供教育與法律接軌的可能
教育與法律為截然不同之專業領域,然共同點為皆處理「人」的問題,卻十分缺乏交流與互動。本次研習活動提供了兩專業領域互相深度交流與對話的機會,同時在黃旭田律師主講的「校園法律問題面面觀」課程中,從校園問題所衍生的精闢法律見解,也提供學員不同的法律視野。讓教師們一方面可善用法律處理校園中發生的問題,另外對於校園中的法律問題,又不只是從法律切入,亦能考慮到教育的目的,而做出妥適的處理。
三、法治教育仍非沃土,實待耕耘
教師們普遍反應兩位公民教師所示範的創意教學,收穫頗多,反映了目前「法治教育」領域相關教學資源十分缺乏的現象;在目前政府高聲提倡法治教育之重要,但實際上不論課程上的縮減或教育行政的忽視均顯示第一線的法治教育人員並未獲得應有的支持。
倘若要透過法治教育之落實以提升國人法治觀念之素質,進而建立我國擠身現代民主法治國家之列,以目前實際的運作而言,實有待努力。
此次研習活動的經驗,除確認本會朝向主題式法治教育推廣的方式,是正確的方向之外;更重要的是藉由這次研習活動深刻體認到一般教師對於法治教育的真實需求,可做為未來繼續推動法治教育此領域的動力。
附圖:活動流程
時間 內容 高雄場講員 台中場講員 台北場講員
11/2 11/30 12/14
地點 中正高工 明德女中 台北律師公會
主持人 黃雅玲主任 黃雅玲主任 林靜萍律師
9:30~
10:30 基礎研習:
談法治教育基本內涵 張世興律師 張澤平律師 張世興律師
10:40~
12:00 主題概念:
言論自由 林佳範教授 林超駿教授 林佳範教授
13:00~
14:00 創意教案:
「言論自由」相關教學法分享 洪鼎堯老師
劉麗媛老師 劉麗媛老師
葉桑如老師 劉麗媛老師
洪鼎堯老師
14:10~
15:30 回應與討論
15:30~
17:00 校園法律問題Q&A:
校園內言論自由法律問題解析 黃旭田律師
吳惠玲律師 黃旭田律師
高涌誠律師 黃旭田律師
張澤平律師
指導單位:台灣省政府‧主辦單位:財團法人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