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改革雜誌資料庫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數位典藏檢索系統

只能等上帝伸冤?

林永頌

最高法院已是第三次將他的案子發回更審了,我通知他這個結果。電話中,他連聲感謝,卻也流露著不敢寄予厚望的無奈。
他的案子已進行了六、七年,早些年會客討論案情時,他常激動地控訴不公,數度潸然淚下;經常在法院開庭之後,他問我,為什麼法官總好像對案情一知半解,難道不曾好好看過卷宗嗎?這兩三年來,他似乎平靜多了,一次次的庭進行下來,他漸漸習慣法庭上「行禮如儀」的一些程序,每一次開庭前眼角僅存的一絲期待,總在開庭後完全消失。那天,他告訴我,他已經年近八十了,即使還有更四審、更五審,又怎麼知道屆時還在人世,他雖然很期待能有一位法官願意仔細地看完整個複雜龐大的數十個卷宗、審酌每一個證據,有擔當地還他清白,但隨著日子消逝,他懷疑這樣的期盼太奢求,特別是回顧歷審的判決書,皆是互相抄襲而成,就連極明顯的錯誤,也捨不得修正一下,著實難以寄望奇蹟出現。他自我安慰地說,幸好他相信上帝,上帝知道他曾做過什麼、不曾做過什麼,就算在人世間未能獲得平反,但至少上帝知道他的清白!
身為一個律師,聽到這番話是很難過的,如同一個醫師必須告訴病人說我已經盡力,沒有辦法,你只能祈求神蹟了。但律師與醫師畢竟不同的是,醫師在科學的極限中有時是不得不面對這種景況。而律師呢?難道速送體系的種種弊病,我們也能推給老天,說我們無能為力?
在司法節前夕,我思考著,是否我們三審的訴訟制度還不夠,要請上帝擔任第四審?(作者為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執行長,本文原載於1越10日自立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