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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九六年度十大司法新聞漫畫秀

編輯部

◎ 本新聞漫畫秀已製作成幻燈片,並於十二月十三日募款餐會時精彩撥出
新聞決選標準:
一、 關於「貪污」、「干涉」、「草率」之案件。
二、 對司法制度整體影響深遠之相關事件或制度。
決選人: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律師群

《第一名》李登輝說:林柏榕沒問題………
《新聞眉批》總統發言真爽快、司法獨立有傷害。
《新聞摘要》1996.5.29李登輝針對媒體表示「林柏榕沒問題」、「高市司法風紀最糟糕」及「辦一、二個殺雞儆猴」。
《中選理由》
1. 總統潛意識地干涉司法審判。
2. 既聞高市司法風紀最壞,理應責成調查單位展開偵辦。
3. 司法首長,甚且學者只見要求法官反省;卻未同時針對總統不當干涉司法言論表示抗議。
4. 部分高雄地院司法人員聯名抗議總統不當干涉司法言論,維護司法獨立,值得讚揚。

《第二名》周人蔘電玩弊案
《新聞眉批》檢警調同吃人蔘,司法積弊待清除。
《新聞摘要》
◎ 原板橋地檢署洪家儀主任檢察官及原台北地檢署檢察官許良虔因涉嫌收賄,遭收押禁見。
◎ 數十名台北市員警紛遭起訴。
《中選理由》
1. 檢、警、調共犯貪汙結構,首次大曝光。
2. 共犯中最低層之警察涉案人員眾多,但檢察官及調查人員卻甚少?令人懷疑,檢調涉案人員是否果真很少?
3. 連執司犯罪偵辦之檢察官自己都不願被約談並言「調查局都是先押人再找證據」,顯見我國犯罪偵查方法,嚴重危害人權。

《第三名》伍澤元貪瀆案
《新聞眉批》外來干預紛紛至,干涉司法壞榜樣。
《新聞摘要》
◎ 1996.10.14屏東縣長伍澤元遭法院當庭收押。
◎ 1996.10.17屏東縣民多人至板橋地院陳情要求法官放人。
◎ 台灣省教育廳以舉辦區運為由,要求法官放人。
《中選理由》
1. 法官依法行使職權羈押被告,依法其審判應受重,不被任何外力干涉。
2. 不僅一般人民未有不干涉司法審判之觀念;甚且連政府官原意圖藉舉辦區運干涉司法。

《第四名》蘇建核三死囚案
《新聞眉批》判決時明顯草率,判決後公然狡辯。
《新聞摘要》
◎ 1996.3.11高等法院舉行記者會說明判決理由等。
◎ 1996.6最高法院刑事庭研討會議公布結論近四萬言。
《中選理由》
1. 判決理由草率,明顯違反證據法則。
2. 法官不以判決書詳述得心証理由,卻於判決後,召開記者會說明判決理由,明顯不當。更可見先前判決理由不備。
3. 最高法院於審理非常上訴案件時,竟做出繫屬中案件法律問題之決議,明顯影響審理法官之決定,可謂法官干涉法官之獨立審判之嫌,違反「法官不語」。

《第五名》新竹少監暴動
《新聞眉批》監獄暴動憾社會,獄政改革不容緩。
《新聞摘要》
◎ 1996.11.19新竹少年監獄發生暴動。
《中選理由》
1. 監獄受刑人人權保護應受重視。押解過程令受刑人青蛙跳等措施,不符人權。顯見獄政積弊,亟待革新。
2. 媒體報導過程中,對未成年受刑人,並未作噴霧等處理,顯然未有保護未成年人之觀念。

《第六名》通過組織犯罪條例
《新聞眉批》集團犯罪擾治安,掃黑成效待加強。
《新聞摘要》
◎ 1996.11立法院正式通過組織犯罪條例。
《中選理由》
1. 制裁集團犯罪值得肯定。
2. 証人可免遭詰問,人權保障有待觀察。
3. 加強政黨責任可肯定
4. 未訂明專責掃黑執行機構,掃黑成效有待國人觀察。

《第七名》台中法官信貸投資案
《新聞眉批》法官借貸免擔保,變相索賄啟人疑。
《新聞摘要》
◎ 1996.6.19台灣高等法院台中分院法官林慶煙及台中地院院長黃金瑞,因向金融單位信貸被記一大過。
《中選理由》
1. 司法人員利用法官職務,以「無擔保」方式,向金融單位高額借款,令人有變相索賄之疑虞。
2. 法官應有更高之倫理操守標準。
3. 法官投資建設公司獲取暴利,啟人疑竇。

《第八名》律師行賄案
《新聞眉批》律師理應捍正義,涉嫌行賄傷義理。
《新聞摘要》
◎ 1996.4.3律師林東原涉嫌行賄。
◎ 1996.10.2律師曾丁壽涉嫌行賄遭收押。
◎ 1996.11.29律師徐士斌因涉嫌行賄交保候傳。
《中選理由》
1. 律師界應自律自治自清。
2. 法官轉任律師涉嫌行賄者,比例偏高,實值重視。

《第九名》司法人員評鑑案
《新聞眉批》官方評鑑虛應故事,洋洋灑灑官樣文章。
《新聞摘要》
◎ 1996.2.1司法院宣布辦理法官評鑑試行一年。
◎ 1996.11.21首例法官評鑑結果為「免議」。
◎ 1996.7起法務部施行檢察官評鑑。
《中選理由》
司法人員評鑑案試行固值肯定。但僅就個案式舉發式評鑑,仍有未足。理應針對全國司法人員做全面性、普遍性評鑑。以促使全體司法人員審慎行使職務。

《第十名》廢除送閱制度
《新聞眉批》裁判送閱廢止,排除干涉起步走。
《新聞摘要》
◎ 1996.1.1裁判書送閱制度正式廢止。
《中選理由》
1. 裁判書送閱制度,係為干涉司法審判因素之ㄧ,故能部分廢除此一制度,對審判獨立之維繫,當有助益。
2. 如何在裁判書送閱制度最後確定全部廢止後,提升裁判品質,亦值重視。



撰稿人:黃三榮律師
資料蒐集:王惠光律師、黃旭田律師
漫畫作者:簡錫堦立法委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