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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我孩子,還我教育權,還我課綱 —與談人 汪明輝(台灣師範大學地理系副教授)

編輯部

台灣原住民人口大約五十萬人,占總人口數的百分之二,對主流社會來說,很容易被忽略,長期以來教育也是。身為來自阿里山的鄒族人,我想從原住民的立場,針對這次課綱所引發的爭議,藉這個機會提出一些原住民的觀點。
從史觀,也從正義來看,所謂去台灣化或者去中國化、統獨或者藍綠,主流社會對於政治環境的爭議,原住民很少關注也插不上話。但從原住民的角度觀之,從日本時代的教育開始,並沒有因為我們的素養越來越好、逐漸趨向多元化而改變,相反的我們的教育體制非常僵固,教育的結果是:原住民的文化逐漸滅絕了。
這個課綱對主流社會來說,微調便已經很嚴重了,可是對我們原住民來講,我們需要的不只是微調,可能需要更積極的調整。我們的訴求是「還我孩子,還我教育權,還我課綱」,更進一步終結過去的殖民同化教育體制。
很多原住民非常重視孩子的教育,所以把小孩送到學校,卻沒想到,把小孩送到學校,小孩就已經開始跟父母說再見了。澳洲曾經有個白化政策,把小孩送到白人家庭,是謂stolen generation。雖然台灣沒有這樣做,但卻是用集體教育的方式來偷竊、用國家的力量來同化,有些人批判日本殖民時的教育,但其實現在的體制對原住民而言跟他們相去不遠,所以我希望能夠「還我孩子」。
另一方面,為什麼過去教育部門沒能打造出符合原住民所要的教育?主要是因為他們不了解也不尊重原住民,由一群自以為是的教育專家官員來制定我們的教育制度,造成幾乎無可回復的文化困境。比較年輕一代的原住民,幾乎沒有人能夠完整的說出族語,單就這一點,就是一個文化語言的滅絕政策。
所以我認為,如果要積極調整,教育部在這方面需要有所作為,可是我們還是要回到這個開端,怎麼樣是合憲的教育?過去三十多年來,原住民都是叫原住民族,經過了幾年之後,憲法就把「原住民族」這個詞入憲了,所以我們所有的文書、所有的法律用語都是原住民族,而不是「少數民族」。現在改用少數民族,顯然是要跟原住民接軌,可是少數民族跟原住民族是不同的意義的,在這裡客家人可以叫少數民族;新住民可以叫少數民族,可是原住民不一樣,他相對於settler移來的、外來的、後來的這些人,他原來叫original,再聯合國裡也是使用「原住民」這個詞。在中國大陸不用「原住民族」,因為漢人在那邊也是原住民族,華北平原是他們原本居住的地方,所以少數民族若說是原住民族,跟他們講:「我們原住民如何如何」,他就會說:「我們也是原住民族,你要跟我講什麼?」所以在他們的邏輯下,只能夠用少數跟多數來比較。所以什麼是合憲的教育?不要用少數民族就對了,我們不是第五十六個少數民族,是屬於全球的原住民社群。
另外,憲法增修條文裡也規定了,要尊重原住民的民族意願,而且要強調,從孫中山開始便這麼講,不論國際或國內的法律都這麼說:「我們國家的民族是一律平等的」,但所謂一律平等所講的是質不是量。可是我們現在是什麼樣的思維?多數決定少數。真正的民族一律平等是不管你是多還是少,不管你是強還是弱,都是平等的,顯然是指它的特質,從它的文化特質而來,這個才是真正的平等。
台灣常常落入到一個迷思,就是用多數決定為選票,或者是說舉手的人數來決定,如果是用多數來決定教育走向,原住民族作為一個真正的少數,是沒有辦法能夠保障原住民的平等地位的,這便是所謂困境來源。如果是平等的話,教育部不應該規定只有原住民族學習主流優勢民族的文化、逐漸同化於他,然後主流民族、多數民族可以完全無視於原住民族的存在。至少應該知道他們在,我想我們可以雙向的學習,並且促成彼此的發展,這才叫平等的國家,才是合憲的概念。
過去以來,在日本統治時期,不論原住民或漢人都會說日語,但是原住民不是天皇子民。1945年之後,原住民中國化,大多是講中文或者漢語,但是我們也不是炎黃子孫。原住民並不是炎黃子孫,而是一個獨立的人種,我們都是國民,也領有國民的身分,所以我們才有國民的應盡義務,包含享受教育。因為原住民是中華民國國民,所以也要經歷國民教育,但是國民教育應該變成一個能夠符合、不管民族多數或少數。但事實上我們的義務教育只有學習漢民族文化,沒有其他少數民族的語言或文化,這是不公平的,基本的共同必修應該要跨越各族群。作為漢民族後裔的台灣主流社會,若想在中華文化語言繼續深入,我們應當尊重,但同時我們也希望看到,義務教育不能強迫原住民族學習四書五經、唐詩三百首。除了國民的身分,我們還有民族的身分,不應剝奪這個權利。
原住民族過去經歷了荷蘭、葡萄牙、明鄭、大清帝國、日本,現在是中華民國。中華民國是1945年才來,那是69年前,而台灣的歷史是一萬年前,長濱文化、圓山文化、左鎮人,好多好多遺址,1624年才出現第一個外來政權,中華民國是最晚的69年,然後你把過去的一萬年說是中國史嗎?
我是一位地理系的老師,教「台灣」的孩子「中國」地理,問孩子們我國的首都在什麼地方?各位你能回答嗎?標準答案是「南京」!我是鄒族人,卻無法教鄒族的孩子認識他的故鄉,鄒族的小孩不知道玉山,不知道荖濃溪、楠梓仙溪、濁水溪還有曾文溪,但我們卻知道崑崙山、帕米爾高原、塔里木盆地、天山。地理是如此,歷史也是如此。教育的荒謬在我身上確確實實發生了。
我是12年國教課綱的諮詢委員,但實際上只是受邀參加,在教育中我們並沒有主導性,教育部應該讓14個民族組成各民族的教育委員會,而所謂的學者專家退位從旁協助即可,這才是符合憲法尊重民族意願的作法。民族之間的學習應該是雙向的。學習蘭嶼雅美族的文化,他們對海洋的生態智慧,就能知道台灣主流教育中,對生物、海洋課程的欠缺及不足。
最後談論師資培養的問題,許多老師在無知的情況下也成為同化的幫兇,我們必須停止這樣的生產線,而要培育可以理解、尊重原住民文化的教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