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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徐自強對社會講「徐自強案」

黃中豪

2013年8月徐自強案在高等法院更九審法庭開始審理,司改會和義務律師團決議,為擴大社會對徐自強案之認識,要舉辦徐自強案的公開演講。一件邁入第19年的司法案件,要如何向社會大眾陳述呢?我沒有頭緒,只知道一件事,這次要讓徐自強自己來講徐自強案。
先談我自己。2011年在一個偶然機緣,走進台北高等法院旁聽徐自強案的辯論法庭,然後在蕭逸民先生的邀請下,我參加司改會徐自強案實習生計畫當志工,最後,加入司改會辦公室專職的行列。著手組織實習生和志工團,進行徐自強案卷宗電子化,和實習生討論徐案,3年來,我的工作大都圍繞著徐自強案的救援。我的朋友都聽我說過徐自強的故事,可是,正式場合宣講徐自強案,一個正在審判中的案件,這是新的嘗試,也有一定的風險。
再談徐自強。認識他的人都知道,他私底下個性活潑,是一個很愛聊天分享的人,公開場合他不擅於言詞。要徐自強公開講述他自己的案件,可能有難處。這個難處也是我接觸徐案起初的疑惑,更七審的5次辯論庭,我坐在旁聽席看著徐自強的背影,預期他會極力為自己的無罪辯護。結果出乎意料,每次法官對他問話,他的回答都是「我沒有做」這四字,千篇一律的回答讓我無法理解,如果換成自己是被告,我絕對會全力為自己的清白辯護,為什麼徐自強不多說一些話呢?
2012年5月19日速審法實施,羈押16年的徐自強走出看守所,等到我們彼此熟悉後,我問他這個問題,「在法庭上你為什麼只說那四個字『我沒有做』,為什麼不為自己多做辯護呢?」徐自強單刀直入地反問,「我說有用嗎?」他曾經為自己的清白辯護說話,然而19年來歷次法庭審判的結果仍然判定他有罪,徐自強不願意再多說什麼,在法庭上,他把辯護交付給義務律師團,自己不願意再多談。
上場前,先做好準備
舉辦徐自強案巡迴演講成為司改會志工團的一個重要工作任務,志工們開始討論要如何計畫和實行。志工和實習生提議,由他們主動開始在內部宣講徐自強案。第一場內部宣講只有30分鐘,一群司改會實習生和志工當聽眾,由熟悉徐案的實習生介紹案情,徐自強接受聽眾的Q&A問答,宣講後大家檢討優點和缺失。清華大學實習生陳書伶宣講,陳梅慧志工宣講,政治大學志工呂姵閺講,就這樣,在每週一次又一次的內部宣講試驗中,志工團逐漸整理出徐自強案公開宣講的脈絡和程序。
徐自強自己來講徐自強案,這是很好的構想。實際內部操作發現,徐自強比較適合用問答的方式,講述他自己的經歷。由於徐案的特殊性,經歷11場審判,5次非常上訴,大法官釋憲582號,又羈押於重刑舍房16年,徐自強有太多的故事可以講。透過內部宣講,阿強漸漸習慣在公開場合說話,一問一答的方式也讓他學習到,如何快速地掌握別人的提問,以及反應回答。
徐案案情的介紹和正反雙方證據的呈現,這個部分由他人來介紹,不適合由徐自強自己講。介紹案情和證據時,我們發現光靠口頭敘述聽眾很難理解,需要有簡短影片和投影片做為演講媒介。志工們開始分工,許阿棟志工設計懶人包,蔡名修志工有影像技術背景,為我們剪接了一個徐自強案的短片,政治大學魏豫豪志工熟悉案情,他負責設計介紹案情的投影片。
出擊,公開上場
在潘蓓臻志工牽線協助下,第一場公開演講在師大附中宣講,題目是「司法改革與徐自強案」。我和阿強事前分工,上半場我來播放短片,透過投影片介紹徐案案情,呈現正反雙方的證據,下半場徐自強接下QA問答的主答。公開我們所知道的徐案證據,現場聽眾的反應會如何?聽者會詢問阿強那些問題呢?他們會質疑或懷疑徐自強的清白無罪嗎?這一切是未知,我們只能做好準備,上場面對未知。
10月31日周四下午,師大附中一間中型的階梯演講教室,坐滿3個班級的高二學生,公民老師們希望透過實際司法案例讓高中生了解司法改革。校長和訓導主任都蒞場歡迎,接著學生們陸續進來教室,大都帶著書本或講義,意思很清楚,如果演講沒有什麼內容,他們可以選擇不聽,低下頭讀自己的書。一個小時過得很快,當我講到「歷審法院認定的事實只有另外兩位共犯的自白證據,而有利於徐自強本人的證據不被法院採信」時,學生們的眼神,他們不相信法院會做出如此判決,審判的事實卻清楚地擺在他們眼前,我可以感受到現場同學的情緒。
後半段的QA問答很踴躍,同學們不只是質疑法庭對證據的認定標準,也好奇徐自強個人在歷審法庭的遭遇,他如何看待台灣的司法審判。演講結束,同學一個一個地聚集到講台前,他們想要表達某些東西,又不太知道如何表達,就這樣一群男女學生圍繞著徐自強,繼續問他問題。我站在旁邊,感受學生的青春熱情和正義感,有幾位同學鼓起勇氣擁抱徐自強,似乎那個擁抱可以減輕這個國家壓在徐自強身上最沉重的罪,同時擁抱的人也得到舒坦。顯然,一件冤案不只是壓在當事人和他的家人身上,也壓迫著所有人的心靈。
擴散,打開戰場
2013年末至今共舉辦了19場演講,我與徐自強前往大學、高中、社團和基金會演講徐自強案,累計有一千多位聽眾。每次演講的開場我們會告訴聽眾,徐自強本人站在台前,他的案件正在高等法院審理中,徐自強案的審判結果可能是死刑、無期徒刑或無罪,對於每一個人,徐自強不只是一件法律案件的當事人,他是一個活生生在你面前的人。對於台灣司法,徐自強案不只是一件訴訟經年的案件,它是台灣司法審判是否落實無罪推定原則的重要指標。
演講活動結束常常已經是深夜了,徐自強坐在駕駛座開車,載著我和陳梅慧離開演講的地方,我們齊心完成一件任務,心裡充滿著滿滿的喜悅。隨著的演講的累積,阿強越來越會表達他的感受,樂意說出自己的法庭遭遇和經歷,他願意回答每一個問題,因為他發現說出來有用了。演講能不能影響未來徐案的判決,我們無法得知,清楚的是,這幾次徐自強案在高院開庭時,越來越多不同學校的學生和民眾進入法庭坐在旁聽席,甚至擠滿刑事法庭外面的二樓走廊,他們都站出來關心,他們明白司法需要人民的參與和監督才會進步。
你聽過「無罪推定原則」嗎?你想不想聽徐自強的演講?你願意協助舉辦徐案演講嗎?請聯絡司改會徐自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