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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開關於公共性的新戰場—華光緩拆,下一步?

陳亮甫

2007年的「四大金磚」計畫,對於華光社區而言,是陣痛的起始;由行政院主導的這項計畫,要將中正紀念堂一旁的這個聚落,建設為以商場、觀光、金融為特色的複合性特區,囊括上千億利益的「台北華爾街」、「台北六本木」的名號打響,也正式成為居民心中的夢魘。不同於台北市一貫的《公共工程拆遷補償條例》之適用,自2008年起,法務部開始對華光社區佔建戶提起拆屋還地的民事訴訟,並且在判決定讞以後,對於不願搬離且未尋求和解者處以「不當得利」之處分,一場漫長的抗爭也於斯展開。
2012年底,光明里兩戶住家的強制執行令,是學生組織進入社區的關鍵,初期以為判決已定讞,缺乏抗爭正當性,只期待能在全區強拆前,引介社福資源,協助社區當中因經濟弱勢、年老獨居、身心障礙而未能找到適宜居所的居民。峰迴路轉,自救會因著危機意識起而至台北市府、行政院進行大規模陳抗,民代從旁介入協助,加以外圍團體的關心與聲援,年底的危機因法務部的緩拆而暫告紓解。學生訪調小組也在此時,開始與自救會有更深的互動關係,從訪調工作開始逐漸與居民建立信任關係。先前的抗爭因為意見分歧、路線差異,社區較難凝聚共同的抵抗意識,在2013年起,始有匯集合流之勢,並且分出國會遊說、居民組織、對外經營、文史保存等等方向,漸漸褪進為現今學生小組與自救會之形式。
2013年初開始,華光社區以「安置計畫保障基本人權」、「撤銷不當得利」、「國土活化廣納市民參與」三者為主要訴求,開始進行較有組織化的抗爭,並且戮力連結更多的外界力量。我們認為,華光社區的抗爭具有的意義並不在於守護私有產權,而是在對抗壟斷性的政商土地開發力量,爭取基本居住權的同時也強調要結合公共性的都市規劃政策。經歷過無數次官署前的抗爭、陳情,以及3月27日(光明里2戶)、4月24日(金華街店家與住戶)的兩波強拆,華光社區的議題漸漸為較多人知曉,抗爭所打開的空間使得討論與對話得以滋長,這波反迫遷的運動並未成功,但也開啟了更多想像的可能。未來社區的抗爭運動應當何去何從?筆者在此提出三個方向,茲簡述之,盼能引起更多回饋與反響。
選擇性的依法行政,利益驅使的強拆暴政
就法律面而言,首先,筆者以為不能單單以民事爭訟的角度來看待華光社區、紹興社區這類的案例。法務部對華光社區、台大校方對紹興社區居民提起告訴的法律根據乃基於《各機關經管國有公用被占用不動產處理原則》這個甚至稱不上行政命令的「原則」,依《民法》第765、767條得要求拆屋還地、依第179條得索求不當得利。然而在這樣的規定之下,卻有龐大的「公法遁入私法」之疑慮:民法只規範私人與私人之間的關係,政府作為公權力施展的主體,不只不等於私人,也非私人所能抗衡,因此可以見得,在華光社區的爭訟當中,國家得以在清理騰空的過程中上下其手,強力脅迫居民搬遷(以巨額不當得利作為要脅、強制出動警力配合拆遷)的同時,不給出任何協商空間,亦不顧及聚落的生成脈絡和居民的社經狀況。
其次,我國雖非聯合國會員國,但在數年前便簽訂了《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簡稱「兩公約」),並且制定了《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施行法》(簡稱「兩公約施行法」),其位階僅次於《憲法》,具有國內法效力。其中《經社文公約》明確保障了人民的適足住房權,「相關一般性意見」也進一步保障了不受國家任意迫遷的程序與實體權利,並明訂政府應與迫遷戶真誠協商,乃至於窮盡所有資源提供替代性住房的責任。但在政府處理華光社區的爭議當中,卻不見此類法規的任何考量,甚而日前江宜樺院長曲解兩公約之意涵,說出「違建戶沒有居住權」這樣的言詞,顯見政府在法學上的理盲。
總歸一句,在法律面上,運動對抗的不只是國家的立法貧弱(《國有財產法》對於違建戶處理的規定付之闕如,行政機關只得在上述《處理原則》當中便宜行事,顯有違法律保留原則),也應該面對政府在利益驅使下的選擇性「依法行政」,引介「兩公約」是一個策略,但假借「公共利益」為名、剝奪居民原始居所之事實,今天卻是政府眼中天經地義的作為。如何在法理上開展出更有力的論述,獲致輿論之肯認將會是運動未來的一個方向。
破除黑箱,國土活化決策再開放
公共政策面向上,一直以來面對到的是重重黑幕之下不公開的決策過程,土地如何利用、國土如何開發、市民如何受益?在都市規劃過程中,既沒有適當的民眾參與空間,也不見考量居住公平、分配正義的通盤考量,未來的土地用途只有從政府高層宣示性的放話當中勉強窺知。為了創造國庫收入的帳面收益,將大片基地的地上權以BOT的方式標售給財團,已經是政府屢屢遂行的不變技法,抹去在地脈絡、歷史記憶、庶民生活,換來的是高級商場、觀光旅館、金融特區,民眾彷彿是玻璃帷幕外的行人,只能觀看這一切的生成卻無法介入有所異議,並且也無法消費、享有,間接導致了階級的分化和分配的不均。
在過去,我們不斷的透過社區導覽以及工作坊的形式,引介更多人進入社區,爬梳「監獄口」的過往歷史特色,以及社區的獨特自然、人文生態,進一步地也鼓勵一般市民提出對於基地未來規劃的想像。市民的諸多發想讓我們看到,都市規劃不只是專業壟斷、政治綁架,從庶民的眼光出發,才能真正開展出適切而符合居民需要的想像:居住權與經濟發展、文化地景和新穎建物其實從不衝突,但現今政府的決策手法排除了種種未來可能性。
高級商業區勢必帶動房價上漲,高昂房價致使空屋率節節上升,吸引更多投機者與資本家進場,擴大了居住權上的不平等,在分配正義的向度上,我們希望能藉此論述招徠更多民眾對於身邊國土開發的關切。而在開放參與的戰線上,我們也更能夠結合其他公民團體的力量,思考如何在反對資本壟斷的考量下,在都市計畫裡植入更多公共性的種子。
草根經營,在地實踐,組織行動
如同許多社區工作/運動,在華光社區的經驗告訴我們,與居民--抗爭行動的主體--信任關係的建立,往往是運動的最關鍵所在。頭人政治、都市聚落中居民關係的離散都是起初面對的挑戰,即便經歷了半年,訪調小組仍然不敢聲稱已經超克了這些原始的限制,居民的日常探訪、社區大會的舉辦與經營仍然是整場運動不可或缺的要素,關係的處理也決定了運動維繫的成敗,在這之後才能論及組織、動員、抗爭工作。
而未來華光社區勢必要面對的,也是一波一波的強拆,肉身人牆式的阻擋勢難避免,在動員的同時,不忘回頭充實論述,並且穩固內部組織凝聚力量,方能使輿論關注度有升高的可能。在每一次的抗爭行動當中,我們也有必要對於國家公權力進行一次又一次的挑戰,直接面對一般大眾對於和平理性的既定想像,藉由偏離一般認知常軌的手段迫使民眾思考衝突性的議題。
衝突必定帶來反挫,在這幾波的抗爭衝突之中,警方與執法單位的「策略性訴訟」(SLAPP,Strategic Lawsuit Against Public Participation)已經是一種常態,即便對於學生等年輕參與者亦毫不留情,在法律程序上略施手腳即可使得聲援者疲於奔命、備受滋擾,進而引起寒蟬效應。另外一方面,政府對媒體的封鎖與干涉一直以來都非常嚴重,往往華光社區相關的新聞就僅停留在衝突現場、激情群眾與受傷的畫面,缺少議題的深入探討。這樣的單向傳播並無助於溝通,反而激起民眾對於抗爭者與社區住戶的反感,失去群眾的運動也難有持續維繫的動力,而這正是行政高層所樂見的。對於這兩股反挫力量,該如何因應,或許不僅僅是華光社區,也是許多抗爭運動所必須思考的難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