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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作為一種工具

編輯部

法律作為一種工具
想完成一件事,不論是複雜或簡單,都可以使用工具。例如:吃一頓飯,當然可以直接用手,不藉
由工具;也可以用筷子、湯匙、刀叉,簡單的工具;甚至鑷子、錘子、夾子,複雜的工具;端視其目
的。甚至於,工具可以複雜到蛻變成一種習俗、禮儀、文化或慣例,以飽餐一頓的基本目的為起點,混
雜著更多的目的。
法律常常是一種工具,可以由不同需求的人使用。但吃飯事小,法律的效力太大,讓人不得不戒慎
恐懼。舉個例子,就算是你的精子和她的卵子,生出來的,在法律上,不保證就是你們的子女。說得精
確點,有血緣上的關係,不代表法律上有任何關係。反之,沒有血緣關係,法律一旦說有,就有。這豈
非現代的「點石成金」?
法律可以把人關進牢裡--儘管是冤枉的。甚至,可以把人冤死,例如江國慶。尤其當「法律」結合
「科學」時,根本就是「極度致命」。如何再利用「法律」結合「科學」二度翻身,以及如何檢視法律與
科學在真相翻身之後的依舊「死不認錯」,請看李俊億教授以「親身經驗」寫給大家的「精采說明」。
法律可以讓人吃不到端午節的粽子、寄不出信、買不到紅墨水,就算有全世界聲援你、律師團協助
你、一群群的志工關心你、探視你、幫助你,法律一但劃定了線,甚難翻越。這是阿順真實的人生故
事,請看本期〈封面故事〉與〈獄政革新〉。
法律甚至可以霸道的限制藥劑師只能在一個地方工作。要透過司法翻盤法律的效力,還得「仰仗」
一群德高望重、學養俱佳的大法官慎重地開庭、闡釋,煞是困難。本期也有高烊輝律師在〈憲法法庭〉
旁聽側記的第一手反思和報導。
法律開心的時候,可以讓勞工安心領到退休金,它不開心的時候,也可以讓勞工已經到手的退休金
全數返還、甚至還要加計利息[頗令我們大驚];法律讓居住了一輩子的房子,可以是你的,也可以在
好幾十年之後,突然翻臉說不是你的,就「竟然」不是你的了[更是一次大驚]!前者是關廠工人的故
事,後者是華光社區以及中國拆遷徵地的故事。不同的作者群,分別由不同的角度,來為讀者道出這些
被法律「點石成金、點金成石」的故事。
當然,法律也有比較「不致命」或是「救命」的面向。例如,台灣的法庭應如何更加科技化以提升
效能而便民,一般民眾如何從成堆的條文與卷宗中找出平反冤獄的自救利器;又如,德國聯邦網路局
如何透過法律管制其能源供應事業的傳輸與配送市場,以打破單一寡占並促進商業市場的有效競爭;以
及,日本如何推動法曹教育訓練的養成與考選制度之改革,以培養出更能因應現代社會需求的「各款各
式」法律人才。以上這些,或者是促進法律這個工具的效率、或是對掌握法律工具者的培訓管考及限
制、或是對於如何利用法律工具來「自救DIY」,本期也有林林總總、形形色色的「工具陳列」與「使用
說明」,端看讀者的需求,敬請自行參考選用。
最後[--但並非是最不重要的],就是法律的誕生。立法者可以創造、修改、刪除法律,但是,
在「製造法律」的過程中,是不是就「沒有法律」呢?前陣子《會計法》的修法過程,已經彰顯出來這
個問題,本期也有〈司改筆記〉兩篇可以參考。而立法者的「背後」還有沒有「立法者」?若有,這些
「立法者」是誰?且除了國會立法所制定的法律以外,在這些「實定法」之上,還有沒有一個更高的、
或是更基本的「規範」,這似乎快要變成一個「雞生蛋、蛋生雞」的法哲學問題,近代從Hans Kelsen、
Gustav Radbruch、H.L.A. Hart、Ronald Dworkin等法理學家,都嘗試著要回答這個問題。
走筆至此,光是承認問題的複雜程度,就會發現:法律,似乎很難再單純,只是一種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