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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的實驗vs.實驗的生命-從明陽中學林姓學生移送綠島事件談起

李宥樓

生命的實驗vs.實驗的生命
從明陽中學林姓學生移送綠島事件談起
◎李宥樓_文字工作者

黑與白之間,有非常長的灰色地帶。或者,我們可以說,黑,不過是極度的灰;而白,只是極度的不灰。是黑是白是灰,端看每個人做判斷時的觀念、情感、情緒、認知習慣、利害考量等各種因素間複雜的交互作用。

今年6月,明陽中學林同學被移送綠島事件,凸顯了矯正學校定位尷尬的問題,也彰顯了在保守法務系統主導的現行體制下,校內每位工作者的困境、無奈、以及其之所以能堅持下來的憑藉。更進一步說,這次事件是在大體制的框架中,各種觀念和人性之間衝突的結果,也是每個人對黑白判斷的角力。

只不過,這次黑白的認定,關係到的是一個年輕生命的未來,而所謂的「未來」,是點點滴滴每一天,他都必須面對的真實處境。

創校來,第4位送綠島的學生
事實上,在林同學之前,明陽中學創校6年以來,曾有3位同學先後因重大違規被移送綠島;其中2次以會簽方式處理;另一次因王同學的導師有異議,所以召開「學生處遇審查委員會」討論。由於多數老師、教導員都投贊成票,王同學自己也希望到綠島,最後決議將他移送綠島。

在該次會議中,同時也討論了另一位莊同學的處分問題。當時與會人員決議將莊同學移送綠島,但校長蘇景進考慮到莊同學只是小過不斷,沒有重大違規,因此動用校長的否決權,仍讓莊同學繼續留校。

從王、莊兩位同學的處遇結果不同,可以看出,決定不同學生應如何處遇有其灰色地帶,矯正學校的每位工作者的態度並不盡相同,甚至連學生本身對於綠島監獄的感覺都不一樣。

回到林同學的處遇事件。綜合各方說法,這個事件最主要的爭議點在於:一、決定程序是否有問題?處置是否合法?二、為什麼林同學會被移送綠島?站在矯正學校的教育宗旨,是否應該移送任何一個學生到綠島?

根據現行法律,「矯正學校設置及教育實施通則」理當是「監獄行刑法」的特別法,也就是說,少年受刑學生不適用於「監獄行刑法」及其他成人監獄管理規定。受刑學生違規時,僅能根據「矯正學校設置及教育實施通則」,最多僅能禁止其參加戶外活動3日。明陽中學動輒將學生關在靜思房(獨居室)1到3個月之久,以及歷次移送學生到綠島的決策,其實都已違反了法律規定。

直接簽核,沒經過「學生處遇審查委員會」討論
然而,法務部政務次長湯金泉在接受採訪時卻指出,林同學碰觸到教導員的肢體,已達「法務部所屬各監獄受刑人移送綠島監獄規定」之要件,依法可以移送綠島,而所有學生移送綠島的工作,也由法務部人員執行。由此來看,法務部有違法或刻意曲解法令之嫌,而明陽中學主要是遵照主管機關法務部對法律的解釋,才會移送學生到綠島監獄。責任歸屬,有賴相關單位深入調查。

在明陽中學誤以為移送綠島為合法的情況下,針對此次林同學的移送綠島處分,採取會簽方式辦理,由於訓導主任、輔導主任、教務主任等會簽人員都沒有任何反對意見,校長蘇景進因此直接簽核,並沒有召開「學生處遇審查委員會」。

蘇景進說:「如果有人持反對態度,我想我會開會討論。我自己在簽同意移送的決定時,也的確有點兩難:站在教育的立場,應該盡量不要放棄任何一個學生,但是考慮到部分教導員和老師的情緒和心理壓力,如果不處置的話,很可能會造成學校運作的全面崩盤。」

蘇景進在裁量權灰色地帶的兩難考慮,其實指向第二個爭議點:(在學校遵照法務部解釋,認為移送綠島是合法的前提下)林同學為什麼會被送到綠島?他應該被送到綠島監獄嗎?

在此次疑似與教導員有肢體碰觸(或衝突)的事件之前,林同學因與同學打架犯下5次違規紀錄,已達「法務部所屬各監獄受刑人移送綠島監獄規定」之標準,但校方並未做任何處置。很顯然地,這次事件是關鍵的引爆點。

校方為何做出送學生到綠島的決定?
雖然被林同學碰觸到身體的教導員並不那麼在意,但其他部分教導員卻認為要嚴懲林同學。為什麼呢?是林同學挑戰到管理人員的權威?還是這樣的身體碰觸挑戰到了管理人員的安全感界線,出自人性的恐懼,使得某些第一線的工作者本能地尋求自我保護,以確保日後管教學生時的安全和順暢?

「明陽的學生85%是暴力犯,真的衝動起來,一支原子筆就可能出一條人命。」蘇景進校長說:「教導員直接面對學生的管教,不像老師上完課就走,而且要24小時跟學生在一起,心理上比較有壓力,也比老師更容易受到學生在言語或肢體上的威脅,我們教育人員應該要謙卑地寬容他們的感受。」

假定程序沒問題,會簽的方式和結果能否符合每位學校基層工作者的心理期待?是否符合學生自身的最佳利益?進一步問,如果召開「學生處遇審查委員會」,林同學是否還是會被移到綠島?或者會不會有其他學生被送到綠島?答案若是肯定的,可以想像,在多數決的民主制度運作下,難免會有老師或教導員感到傷心和遺憾,也難免會有學生被迫接受綠島外監的高度隔離監禁生活。

「重大違規」學生就該送綠島?
答案若是否定的,我們更要問,留在學校的眾多學生受到了什麼樣的待遇?

根據「矯正學校設置及教育實施通則」,矯正學校設置之宗旨在於:「使少年受刑人及感化教育受處分人經由學校教育,矯正不良習性,促其改過自新,適應社會生活。」

現行的高壓管理方式、密閉窄小的牢房、沒有隱私的生活、24小時全方位的監控、集體上課的學習方式、記功記過的累進處遇制度,真的有助於學生「矯正不良習性,促其改過自新,適應社會生活」嗎?

就像林同學,一個弱勢的原住民少年,因為搶劫鄰居的數條金項鍊被判處11年9個月的重刑。面對關了6年多仍無法假釋的遭遇,面對母親剛過世的悲傷,面對6歲幼女只能託付老父親照顧的困境,以及長期被關在狹窄房間,沒有自由地被監控,真的有助於他療癒傷口?還是加重了他的情緒問題?

他在學校期間,數度自殘,無法自我控制地流淚,為什麼沒請專業精神醫師幫忙診斷或治療?當他走到幾近崩潰的極限,只因一時激動或驚嚇而與教導員發生肢體碰觸,是否就得被移送綠島?

對此,法務部政務次長湯金泉表示,「不管學生的精神狀態是否異常,我們只能以他表現在外的行為為準。行為違規就是違規,這樣才能放之天下而皆準,不然沒辦法管理。如果他真的是病人的話,頂多扣分少一點,或送到精神疾病的專門監所。」

對矯治制度不同意識型態的角力
「明陽中學是五星級的學校,校園比一般高中更寬闊,設備也是有過之而無不及。比其他監獄,處遇已經是絕無僅有的寬鬆。但是,本質上不能排除它是監獄的性質。這些學生背負著刑事責任,不能當作一般正常的小朋友看待,他們領的是囚糧而不是學生的伙食費,怎麼可以像一般學生對待?萬一跑了,誰負責?」

湯金泉這兩段話,代表了法務系統的監獄管理主義觀點:只要不出人命、不脫逃,受刑學生是否有精神狀況並不重要,「不好管理」的學生就得跟其他成人監獄的「頑劣份子」一樣,被送到綠島——比一般監獄更偏僻的社會角落——高度隔離。而其實,所謂的「不好管理」或「頑劣份子」,可能只是因為受刑人無法適應現行監獄管理或生活方式,因而爆發的包括自殘等各種情緒行為反應。

在監獄管理主義的限制下,目前矯正學校蒙上濃厚的監獄色彩,而且必須兼具法務部下屬執行單位的任務,經費、運作方式,乃至空間與人力配置都受法務部掌控,有心的教育工作者只能透過自己的力量,想辦法在體制縫隙中實現教育理想。

例如,蘇景進校長剛上任時,決定固定讓學生參加升旗典禮,便遭到法務系統的反對,認為讓受刑學生集合很容易產生暴動,攻擊管理人員。學校開辦烹飪課,法務系統的反彈與疑慮更大,認為烹飪教室有許多刀叉,容易被學生當成凶器。

蘇景進在校內辦理社團活動,法務系統照樣持反對態度,因為監獄管理最忌諱讓受刑人有串聯的可能性,更何況要打破班級建置讓學生自由參加社團。於是乎,法務部祭出教育部「聯課活動每班必須超過25人」的規定,凍結經費,腰斬了已辦理1年多的社團活動。

不同訓練背景的老師和教導員彼此學習磨合
在夾縫中努力的,並非只有狹義的「老師」。「老師」的身份也不等於觀念和作法先進。不管在少年輔育院或矯正學校,都有一些老師主張高壓懲罰學生,也有許多教導員用自己的方式想辦法救學生。因為訓練背景與工作角色不同,老師和教導員或許會有不同考量點,但不應被簡單地被二分對立。

誠如林瓊玉老師所說:「在目前的矯正學校,老師要生存下去,必須要靠教導員的力量。」蘇景進校長也認為,「以目前矯正學校的設計來看,老師和教導員其實都是教育工作者,大家都在互相學習,尋求彼此觀念的磨合。」「就像『正義』不是一成不變,需要依實際狀況來衡量,教育也不能光憑愛心,必須有實際的專業做法,我很樂意看到監獄的色彩少一點,但在現實的制度還不能改變的情況下,我們教育人員只能更認真學習,從個案的經驗研究中,發展出『本土化的少年矯正教育模式』。」

作為全世界絕無僅有的少年矯正機構,矯正學校就像一場生命的實驗。參與實驗的,不僅是每一位受刑學生,也包括校內所有的工作者。在獄政、教育、輔導、行政、政風等多種系統的觀念衝突下,每個人都在摸索新的生命出路,多少都受到一些震撼和挑戰,在複雜的人性中掙扎,在相互妥協中改變,或者共同激發出新的創意。

為「不放棄任何一個學生」無止盡的奮鬥著
「不放棄任何一個學生」,這句話說起來很容易,但對矯正學校的工作人員來說,卻是時時刻刻永無止盡的奮鬥得來的,因為就像林同學一樣,每位受刑學生背後都有複雜的故事,都有各種難解的心結;而生命直接碰觸生命的教育現場,往往佈滿了灰色地帶,考驗著每個人的人性、觀念、勇氣和智慧;更何況,還得疲於應付主管機關法務部的各種壓力。

在保護學生權益的前提下,矯正學校所有工作人員的心情和各種需求,是否也該被看到和尊重?在法務部保守觀念主導下的矯正學校制度設計,是否真能提供足夠的資源和心理支持,讓每位工作者可以不用擔心自身的安全會有危害?可以想像並實踐,在現行嚴懲制度之外,其他可以讓學生改變的更開放而民主的方法?可以心靈夠強壯到,可以不斷在跟學生的互動的衝突和挑戰中,一次次克服自己的焦慮或氣餒?

翁秀卿和林瓊玉兩位老師不畏法務高層的壓力,主動跳出來營救林同學,不僅是教育工作者高度理想與勇氣的展現,也顯示矯正學校成立6年以來,這個生命的實驗雖備受艱難環境,仍發展出了與一般封閉獄政體系很不一樣的文化,這是值得欣喜的事。

更重要的是,這次事件或許能開啟一個新契機,建立出多元的對話場域,讓矯正學校不同角色的工作者展開更深入的對話,從而發展新更好的矯正教育方式,同時也讓社會重新省思,我們要怎樣的矯正學校?能給觸法青少年怎樣的幫助?甚至全盤檢討,台灣教育和社會文化的根本出了哪些問題?

為了眾多年輕生命的未來,許多教育工作者奉獻了自己的青春。參與這個生命實驗的每個人,都造就了實驗的生命走向;而這個實驗的生命走向,也會反過來影響每個生命。掌握這個實驗大權的法務部官員們,請別忘記,每一個你做的決策,所面對的是,有思想有感情的生命,他和你一樣珍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