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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他一個好名字,就有奇蹟發生-專訪台北地方法院少年法庭法官蔡坤湖

陳玉梅

給他一個好名字,就有奇蹟發生
專訪台北地方法院少年法庭法官蔡坤湖
◎採訪.整理 陳玉梅_《司法改革雜誌》企畫主編

面對目前感化教育的高度監禁與標籤化,法官到底該不該輕易將邊緣少年送進少輔院?用什麼樣的標準判斷?是不是目前法官能夠選擇的教育武器與機構很少,所以只能往少輔院送?關心孩子的少年法官如何在灰色地帶遊走,試圖為這些孩子做出最佳決定?針對這些問題,台北地方法院少年法庭的法官蔡坤湖以他多年經驗娓娓道來作為一個少年法官特別的心情、感觸、矛盾,與掙扎。

以前少年法庭是法官來休息的地方,或是懷孕的來待產,因為大家覺得少年的案子很簡單,了不起就感化教育,不像葉素菲的博達案,會計財務的東西很複雜。我本來是刑庭法官,因為碰到「少年法」修法,有機會來到少年法庭,愈做愈有興趣,覺得少年可以改變的機會很大,不像成年刑事犯,已經很難改變。

以前法官的作法比較像工匠,其實法官辦案應該像作藝術品才對,面對少年更是這樣。像成年犯決定要判多久,我們通常不會作調查,但是針對少年作調查是件很重要的事。瞭解他個人、家裡及學校的狀況,很重要。

我們對小孩瞭解愈多,對他下的判斷會愈精準。像我送他們去少輔院前都會跟他們相處一段時間,以前我們也都會固定去看我們的小孩(我自己判的),後來我習慣跟他們寫信,我想瞭解他在想什麼。

跟小孩通信多瞭解他們
我有一個孩子小廷(化名),曾念大安高工,專長木工,這是他生命經驗裡最有自信的部分,也是他難得能維持自尊的地方。他出狀況是從家裡開始,他爸爸是工人,後來受傷沒工作,就開始在家喝酒,父親覺得沒地位,可是又是一家之主,於是特別暴力,會打媽媽、小孩。小廷從受虐兒童開始,長大後就取代他爸爸的位置,變成會打爸爸、媽媽和弟弟、朋友。引爆點是有一次他跟女友吵架,就把瓦斯桶抱到房間要引爆瓦斯,後來就被送到我們這裡。

他愛跟他爸爸吵,一吵就失控,所以我跟他約定不要跟爸爸吵,閃一下就好,但他是作不到。後來他不來開庭、又吸毒,我就送他到桃園少輔院。我送他到少輔院是因為跟家裡比,比較單純,有機會讓他冷靜下來,否則他在家裡沒辦法安靜下來。

其實有些少年本來是想變好的,但在他在原來那個環境沒辦法,我們就必須把他抽離,最簡單的方法是他住家裡,有原來的家人、學校及朋友。然後我們派個觀護人去輔導他、叮嚀他,他可能會慢慢變好,只要他不再去傷害別人就o.k.了。如果這樣不行,我們就必須把他帶出來。我們現在有安置輔導,例如勵馨,跟一些組織合作,再不然就要送到少輔院。

我以前被小廷氣昏了,可是後來我發現跟他學很多。這個孩子曾經是很暴躁的人,我告訴他我是利用運動(調整情緒),他就說他喜歡聽歌,於是跟我聊歌詞,像吳宗憲的歌我們從不會覺得好聽,但他會聊,歌詞大概是說,他不喜歡鏡子裡面的自己,縱使變了100種髮型、100種心情,他還是不喜歡他自己。他們這些小孩其實比我們都辛苦,所以跟我當年比起來成熟很多。

抽離他原有的環境,避免立即的危險或犯罪
受他影響,加上很多少年很喜歡蔡依林,但正版CD都要300-400元。沒錢買,就會偷,所以我最近都會仔細聽蔡依林在唱什麼。以前我會覺得蔡依林的東西有什麼好偷的,後來發現少年聽的東西其實很有意思。

我另一個通信的孩子佳佳(化名)則是逃學逃家,我將她送到少觀所是因為那時她生活很亂(有立即懷孕的可能)。從小媽媽沒跟她在一起,爸爸再婚又生小孩,她跟爸爸及後來的媽媽住,可是處不來,所以就不唸書、不回家。然後在外面跟成年男子同居,也因為這樣牽涉一些官司。原本她要到勵馨,但勵馨不願意收他,因為她記錄不太好,可憐的小孩人家比較願意收,可惡的小孩人家比較不願意收。她無法控制自己、無法自拔,就是想找男朋友,所以我暫時收容,後來交給爸爸,她又跑掉。

她對生母很期待,但又怕怕的,所以我幫她找到生母的聯絡方式,讓她準備好可以跟她聯絡。小廷、佳佳這兩個孩子去少輔院,是那時我覺得最好的方法,那時如果沒到少輔院也許馬上有懷孕問題、惹上官司,甚至會被砍死或砍死人。

其實我們想要孩子變好的方法有100個,可是法院能用的武器很少,如果有個寄養家庭,有個善心的爸爸媽媽,家裡又有不錯的大哥大姊帶他,讓他知道怎麼去尊重自己,這會更好。但目前台灣沒有這樣的東西。

這些少年情緒的變動很大,改變的空間也很大。有時我們自己想一想也是這樣走過來的,很多階段,有時一點點不一樣,你的生命就不一樣了。這種改變有時是自己的,有時是別人對你的改變。我們現在回頭看這些少年,他們剛好走到路口,碰到不一樣的東西,他們就不一樣了。

當這些孩子的貴人
我們就是希望當這些孩子的「關鍵成人」,這在面相裡叫「貴人」。大部分會到法院來的小孩子,多半都沒有碰過比較對的人,包括從小他的爸爸、媽媽或朋友,或是沒有人肯定過他們,大部分人都在罵他們;這些小孩可能從小成績也不好,或是不守規矩,爸媽對他的態度比較多是指指點點的,如果到法院還是這樣,那他沒辦法變。如果有多一點點人關心或肯定他,他會有一點點不一樣。當然不一定法官很關心他、肯定他很棒,他就變好,但至少有機會。如果從來沒說,那機會會少很多,我自己常說,「給他一個好名字,就會有奇蹟發生。」

法官在輔導上沒有涉入非常深,像保護官就涉入很深。平常的生活裡,若有3個人跟我們求救,就會非常辛苦。有時我們也沒有能力。我們只是讓他知道我們關心他、肯定他,告訴他可以過的幸福的方式是怎樣的。以前我不敢寫,因為剛來少年法庭時,案件多、份量重,加上司法院又不重視少年法庭,我覺得對這邊很失望,生活很辛苦。法官如果過得不幸福,我能去跟小孩說,要像我這樣嗎?小孩再努力也跟法官一樣過得不幸福,那有什麼用?後來我運動、調整心態,過得的比較好,就覺得比較能改變。所以我一直覺得,法官的生活很壞,怎能做出好東西?我覺得法官可以優雅一點。

我的工作會碰到很多社工,他們陪伴這些少年,付出很大。少年三更半夜發生什麼事都找他們,很辛苦。我看過有些社工作得很好,小孩很信任他們,什麼事願意跟他分享,少年因此變好。但我也有看過一種,我命名為社工後遺症,很像爸媽對小孩好,小孩不領情以後,他會對小孩很生氣,本來要幫小孩,結果小孩傷他心,5次、10次甚至更多次,失望到法官想試其他方法,社工沒信心,強烈建議法官不要作,我覺得這樣又有點超過。很多社工性格很脆弱,台灣社工環境又特別差,所以這問題會更嚴重。

相信自己作的對孩子有利
所以我一直覺得,如果在這個工作我沒辦法很快樂、幸福,只是作得很辛苦,只是要讓小孩瞭解我很關心他,我得到價值,那我覺得我可能要走人。後來我覺得我不是這樣子,我覺得我現在是蠻幸福的感覺。小孩變得怎麼樣,我影響沒這麼大,我該作什麼就作什麼。就像小廷,我收容他之前會跟他談條件,你可以改正哪些事、可以做到哪些,法院就不會再干涉他。後來他沒有做到,我也沒什麼好生氣的,因為我知道他想做到,但環境讓他沒辦法做到。我就要試試另外的方法。

以前我會覺得「跟你講這麼多,你都聽不懂,作不到」會生氣,跟他爸媽一樣。可是後來我瞭解這些孩子不喜歡鏡中的自己,所以我常會對他們說「你很棒」。早期我剛來,把他丟到少輔院,是覺得「你沒救了」,就是把他關起來,可是後來我會覺得「少輔院是最最適合你的地方」。像我一個小孩只念到國一,到那至少可以把國中唸完,有畢業證書,在外面他不可能念。

我現在的觀念是:我不只瞭解他們,我可以幫他們做到一些事(當然不是很多),我看待這些事是正面的。

就像有個孩子跟弟弟一直偷,偷到錢就跑到網咖。後來我們一個調查官天天跟著他,發現他媽媽一直生小孩,然後每個爸爸都不一樣,於是我們想幫他的方法是可不可能改變他的媽媽?我們找了一個基金會,很熱情,幫他媽媽作月子、找技能訓練。基金會幫小孩家教,雖然作了半年,小孩還是偷,另個法官就送他去少輔院。雖然沒辦法得到立即的效果,但我不覺得是失敗,因為一定有些東西進去他心裡了。我覺得這不是鄉愿,也許當初我們沒作,他會更早進少輔院,發生更大的問題。或者他會感受到社會沒虧欠他,因為有些人會犯罪就是覺得社會虧欠他。我們作的都是正面的。

在少年法庭這些年我學很多,以前看到那些爸媽、孩子的態度會心裡不舒服,會很生氣,現在不會了。可能年紀大也有關係。年紀大,血氣就沒這麼盛。像精神科醫師看性犯罪比較多在35歲之前,35歲之後犯罪能量會愈來愈低。到35歲之後還暴力犯的很少,因為實在沒能量了,晚上1、2點還出去打架實在沒辦法,沒辦法熬夜了。

台灣社會太沒有個別化及差異,有些少年對「規範」的想法不太一樣,我喜歡用「非典型」這個說法,如果我們可以多一點差異性,會比較好。像我手邊有個少年家庭環境不錯,父母開補習班,可是他就是不唸書,學校也不去,整天就是在介壽國中那邊喝酒、聊天,跟人嗆聲,我就很頭痛。雖然之前跟人打過架,但他還沒有到傷害,我就給他加護觀察3個月。後來他勉強把國中唸完。可是他還是不喜歡唸書。我覺得他只是跟人家不一樣,他有個叔叔在教攀岩,可以影響他。我跟觀護人意見不太一樣,觀護人覺得他自律很差,叫他不要喝酒他作不到,建議要送他到少輔院,可是我覺得至少他會跟他叔叔去攀岩,這是很好的事。我還在想怎樣對他最好。

我送去少輔院的孩子我數得出來,可能100個中有1、2兩個,所以大部分的偏差少年我們都沒有用到隔離。我們現在難,是難在能開的處方很少。我們可以作的更細緻,對小孩瞭解更多,為小孩作的決定就能更精確。

我很少告訴這些小孩,要把書念好、找個好工作,我常跟他們討論,你如何能過幸福最重要。我還沒有看過犯罪人是可以過得很幸福的。犯罪人都過得不幸福,因為他跟大部分人為敵,跟一個人為敵都很辛苦了,更何況跟一大堆人。

我常說,矯正學校是「有圍牆的學校」「沒有放假的學校」。矯正學校應該設計成比較像學校而不是監獄,只是目前好像是監獄學那派勝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