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搶救青年貧窮化,法律人莫缺席

簡錫塏

由寰瀛事務所劉志鵬律師所召集的稅改律師團在泛紫聯盟的稅改行動中總攬義務訴訟,將由複查、訴願、行政訴訟一路陪伴稅改急先鋒們打到釋憲,承擔公益訴訟的奉獻令人敬佩,可媲美美麗島時代律師捍衛正義的風骨。於此同時,另一股青年貧窮化的趨勢正在台灣形成,値得所有法律人的關 切及護衛。

「飛特族」的悲歌
隨著資本主義的全球性擴張,勞動彈性化的趨勢正席捲世界。為了節省人力成本,企業競相以外包、派遺、定期契約與部分工時雇用型態取代典型勞動,於是過去被包含在正式僱用關係中的勞動條件保障完全被勾銷,勞基法對這些部分工時的非典型勞動者沒有納入保護範圍,將任由雇主及空頭派遺人力公司剝削,薪資也大幅縮水,而勞動者的工作負擔不但未降低,更要擔心工作隨時不保、喪失休假與保險等健康保障。當國家不再介入勞動契約,交由勞資自己協商,勞動者乃被暴露於脆弱的勞動市場下無所依恃,而勞動者在低工資、長工時、沒保障,長處於不穩定的就業、失業狀態,將導致勞動力素質衰退,國家整體競爭力的下滑。

為嚴守勞動人權的基本保障,歐洲各國早已對此情形慎加把關,在十幾年前便針對部分工時工作者的權益加以立法,規定其薪資、有薪休假、勞健 保與其餘福利皆須比照正常工時者的待遇比例提撥。法令的深謀遠慮,確保了勞工生活的基本保障,使得勞動市場不致在新自由主義的侵襲下崩盤;反觀日本、美國,由於政府缺乏警醒和把關,便造成了大批的臨時工作者,在「自由隨性」的表象下,這些「飛特族」(註1)面臨的是浮沉不定的就業條件和看不到晚景的退休保障。

在經濟全球化的潮浪下,台灣的青年們也正面臨相同的貧窮化未來根據統計,目前大學新鮮人步入職場的平均起薪僅僅兩萬五千元,比十年前下降了約百分之五;究其源頭,正是雇主們為裁縮人力成本發展出的各種非典型雇用伎倆一外包、派遺、定期契約等一大大侵蝕了正職員工的工資水平,而工讀生的浮濫更使得原本應屬於正職員工的機會受到便宜工讀機會的取代。目前國内大型連鎖商店、速食店的工讀薪資約分布在每小時67至75元之間,十幾年來薪資不漲反降,更加速以部分工時的工作型態包裝正職工作内容的情事。歸根究底,實乃在勞基法的最低時薪規定部分為業者開了節省成本的方便之門,由於最低時薪66元乃根據基本工資15840元除以240工作小時,遠比勞基法對正職工作者的每月工時規定(兩週84小時、30天約180小時) 多出了60小時,將正式雇用者換算成時薪制後其月薪遂低於基本薪資,使業者可以「合法地」將正式員工「部分工時化」以裁縮成本,同時規避掉勞健保、資遺費與有薪給的休假。此一法律漏洞已成為雇主壓低成本的途徑,而青年的就業機會也就被這些陷阱一步步地侵蝕,致使整體勞動條件向下沉淪。

部份工時者不是次等勞工
有感於青年貧窮化的深刻危機,一群大專院校的青年組成了「青年勞動九五聯盟」,要求勞委會檢 討目前的最低時薪計算方式,並向剥削青年勞動力的廠商提出抗議,未來更希望深入高中職以上的校 園宣導打工族的權益,使打工青年了解「部分工時 者不是次等勞工!」。九五聯盟主張按照正職待遇與休假的比例原則計算,最低時薪不應低於每小時95 元」(註2 ):而若以畢業後社會新鮮人的平均薪資25000元來計算,真正的合理時薪應在每小時139元才對,所以95元只是一基本工資15840元的估算標準。現行勞基法不合時宜的規定,正是江青年推向不穩定就業市場的幫兇,但勞委會面對青年的請願與質疑,態度卻是推諉敷衍多於積極保障,顯然需要更廣泛的社會意識覺醒,和法律專業人士的協助爭取。

勞動市場是牽一髮而動全身的系統,非典型勞動的氾濫所關係的不僅僅是一部分勞工的命運,更反映了一股結構權力愈來愈不對等、受雇者愈來愈無力的趨勢,在這個賽局中除了制定規則的球員兼裁判,沒人能贏得安穩有保障的生活。關心勞動人權的法律專業人士,千萬不可漠視這股不穩定就業風氣對於勞動保障的蠶食鯨吞,歡迎加入搶救青年貧窮化的過程,從爭取調整打工時薪開始,為維護青年勞動人權貢獻部份心力!

註:
(1 )日本於80年代發展出"freeter"來稱呼所謂的「自由工作者」。此字 字根結合德語的「勞動者」(Arbeiter)和英語的「白由」(free ),媒 體往往B文生義賦予這些飛特族「自由而隨性」的意象,卻忽略了此 表象之下各種缺乏保障的實況。1992年《勞動派遭法》通過後,日本 的失業率也隨著自由工作者暴增的比率正比上升- (2)按照目前法律規定兩週84小時工時計算,一個月30天中正職員工的 工作時®是180小時,故以基本薪資1584-0元除以180小時計算=88 元/小時:以此薪資再加上有給休假(國定假日10天-特別休假7-30 天-喪假3-8天 ' 傷病假30天)等,每小時時薪至少應高於9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