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81104法官評鑑記者會
民間司改會
首先必須說明,今年度第一次舉辦的「台北地檢署檢察官評鑑」,共回收有效樣本215份,但由於每位檢察官個別被評分之次數過低(僅十四位檢察官被評鑑次數超過30次)因此不列入今年度公布範圍,待檢討後再決定明年進行方式。
以今年法官評鑑整體表現來說,雖然遭公布的法官不及格人數較去年為少(去年為六位,今年兩位)但是就總體分數來說其實沒有太大差異。高等法院總平均分數僅較去年提高1.43分,地分法院不進反退了1.1分。而從兩年的比較來看,很可能是由於地方法院幾位得分較高的法官調至高等法院的結果。
而就高院與地院分數的分佈比較可以發現,地院超過八成的法官評分都在70分以上;相反的,高院則有五成都在70分以下,可見高院與地院的法官有相當程度的落差。
另外今年改良過去評鑑表格,特別將信賴度作為獨立評分項目的結果則有高度的參考價值。首先是評鑑律師對高等法院法官操守的信賴程度不到五成,而對地方法院則有將近七成;也就是說一旦有案件進入高院,遇到可信賴法官的機率約是五五波,而在地院則較高,約為七成,沒有信賴感的約佔三分之一。操守本來就應是擔任法官的基本要件標準,面對這樣的結果,希望未來法院可以努力將不信賴度降為0,才能贏得人民尊敬。
而就高院本身的自我比較來看,排名最前的十名分數遠超最後十名高達15分(相對來看地院差距僅有8分);而排名最前10名法官的操守評分則完全贏得律師的信賴,排名最後十名的法官,卻有超過四成的律師投下不信任票,法官素質的好壞差異懸殊由此可見一斑!訴訟當事人真的只能燒香拜佛遇到一位好法官!
我們的訴求
一、 司法院應儘速辦理法官評鑑
今年是民間司改會與台北律師公會公布法官評鑑的第二年,今年的全國司法改革會議也達成辦理法官評鑑的共識,但是司法院不但迄今尚未辦理,而且既有的申訴式法官評鑑則無法達到有效建立法官優劣評比的效果,遑論建立有效率的法官淘汰機制。因此司法院應積極辦理法官評鑑,以作為保障好法官、淘汰不適任法官的基礎!
二、 司法院儘速推動法官法
規範法官定位、人事、保障、評鑑、懲戒等等之法官法,目前還未正式進入立法院提案,面對所有法官制度、保障的基本法尚未擬定,如何能建立起有效的法官淘汰及保障制度?因此制度的建立更是保障好法官、淘汰不適任法官的重要機制!
三、 請司法院針對評鑑結果做出回應
過去台北律師公會及民間司改會所共同舉辦的法官評鑑結果,並未提供給司法院,今年則決定將所有有效樣本的統計結果送交司法院參考,希望司法院能針對評鑑結果做出回應,積極面對律師對法官所做的評鑑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