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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專訪:婦女運動:女生可以做的更好!──專訪王如玄律師

編輯部

見到王如玄律師,發現她和自己心中想像的形象不同。她是一個全身充滿了活力的女生,一打開話匣子就欲罷不能的和我們談她的經驗與想法。一場訪談下來,真的讓我們覺得熱力十足!
n …怎樣?女生也可以做得更好!…
從小,王如玄律師因為是家庭中的老大,底下有兩個弟弟、兩個妹妹,所以父母親都很重視她,很少受到性別上的歧視。再加上王律師的功課不錯,所以那種女生受到歧視的經驗並不多。雖然有時候,她也會遇到鄰居或者是長輩的朋友可惜的說:如果是男生就好了!或者有時父親也發出:「豬不肥、肥到狗」的嘆息,但這些都不能傷害到王律師。反而她會很傲氣的覺得:「怎樣?女生可以做得更好!」
n 學生時代的視野,讓她更往女性權益爭取的道路上靠近…
進入大學後,王律師開始接觸到女性主義的書,閱讀例如呂秀蓮的「新女性主義」一書或者是聯經所出版一系列女性知識份子在現代社會上的角色問題,這些都帶給她很多的思考。後來,「我讀碩士班的時候,論文題目寫的就是有關子女監護權的探討。因為那個時候的子女監護權原則上都是歸父親,我覺得這樣的規定是違憲的,所以就寫了這樣一個探討男女平權的題目。」
在成長過程中,一直是扮演著中性的角色,就連大學時,班上流行的「賢妻良母排行榜」,王律師從來就沒有上榜過。「我是一個不注重外表,看起來沒有所謂女性特質的人,但也因為是這樣,所以我一直覺得,既然我和男生一樣是人,為什麼對我們的規範卻不一樣?」
n …認識了一群非常好的朋友,大家互相扶持才能走到現在…
後來開業當了律師,認識了一些很棒的朋友,對於王律師有很大的影響。例如和王清峰律師一起參與亞洲協會所贊助的一個研究計畫,加入了婦女人身安全問題研究小組,這就是參與社會公益的一個開頭。「那時我是強姦這個議題小組的召集人,所以很好玩,每個人看到我就衝著我叫『強姦召集人』,相想看,一個女孩子專門在做強姦的事,那真的是一個很難忘的經驗!」
這一些共同奮鬥的朋友,也不一定都是法律人,有很多都是其他領域的學者、社會工作者。「我覺得自己是念法律出身,有時候想法範圍比較狹隘,接觸到一些社會、人文不同領域的朋友,讓我可以對問題思考比較深入。」
「累?!我當然會累!」每次做完一件事情之後,王律師就會想要鬆懈一下;但是遇到看不慣或者是令她氣憤的事,力氣就不知道又從哪裡跑出來了!「所以我的情緒像是波浪一樣,是起起伏伏交錯的」王律師誇張的比著手勢。但是因為這一群志同道合的朋友,所以王律師高喊「我不覺得累!」
n …投入婦女權益的爭取,和律師生涯有深刻的互動與影響…
對於王律師來說,投入婦女權益的爭取,和自己的律師生涯有深刻的互動與影響。「律師不單是律師角色而已,背後的意識型態會影響看待法律的角度。」王律師突然很嚴肅的這樣說著。「例如遇到婚姻問題的案子,一個沒有平權觀念的律師和一個有性別平權意識的律師,所給的建議一定很不同」。
「在台灣開庭,真的是一件很不舒服的事」。法官對待律師的態度不夠平等,常常展現出來的就是一種上對下的態度;或許是法官對律師也有一些刻板印象,認為律師是拿誰的錢就說誰的話,因此態度上就不尊重律師;也或許是因為法官們覺得自己才是法條適用的決定者,所以就不需要尊重律師的說法了。「但是參與這些運動,可以讓我反過來改變現況。」王律師解釋道,參與婦女權利的爭取,可以讓法官知道,並不是所有律師都是唯利是圖;而且經由修法、改變社會大眾觀念的方式,可以讓法官明瞭:「你不是法律最後的決定者,整個社會大眾對於法律的期待才是最後的決定者,因此在法庭上要更尊重每一個人」。
「我雖然是在執行律師的業務,但是藉由個案的參與,累積了許多經驗,然後再用這樣的經驗投入修法、改變社會的運動;而這些新的法律則又能夠回饋到個案上幫助更多的人。這種良性的循環是讓我產生持續不斷的動力的主要原因。」
n …接鄧如雯殺夫案的時候,承受了非常大的壓力…
王律師回憶起當時她接鄧如雯殺夫案的時候,承受了非常大的壓力。第一天開庭,法官第一句話就說:「這個案子有什麼好上訴的?妳們是要打知名度啊?」。當時王律師真的很難過,但是她們還是很努力的向法官解釋她們為什麼要上訴,目前民法上的規定有多不合理,在法律還沒改變之前她們希望能怎麼處理……,但是法官還是愛理不理。一出庭之後,王律師的情緒就忍不住了。「那時候我一出來看到一位很熟的律師,馬上就哭了出來,我想他一定也很訝異吧!」這時候我看到了王律師柔軟的一面。
回到律師事務所之後,王律師和羅瑩雪律師就寫了一封信給那位法官,告訴她:解嚴後,很多人投入社會運動,希望能為台灣的明天作努力,在這過程當中並沒有看到法官、檢察官的加入。法官、檢察官不加入運動也就算了,為什麼還要否定別人的努力?「後來,那位法官還很誠意的打電話來向我們致歉!」
經由這些個案的凸顯與互動,法官和律師都學到了一些東西吧!
n …是一個幸運的律師,能做自己喜歡的事…
當王律師談到從事社會公益會不會影響自己的律師本業時,她一點也不遲疑的回答:「我是一個最幸運的律師,因為我做的事都是自己最喜歡的。」就像商人從事社會公益所用的方式就是捐錢;律師用自己的法律專業來投身公益是再自然也不過的事。不過,還是會有一些利弊存在。好處的地方就像前面提過的:改變現況,幫助更多的當事人;而壞處就是很多人會質疑王律師只會辦婦女案件,其他的可能就不行了。「所以啊,雖然有了一些知名度,但是對於事務所接案還是沒有幫助。」尤其是婦女案件,在台灣現在的環境中,真的是一種高勞力、低報酬的案子。王律師說她時常在講電話,因為當事人打電話給她一講就要很久,有時候並不是在做法律諮詢,只是單純的聽她們訴苦。「有時候我的先生會開玩笑的叫我跟她們收費,看每小時收多少錢,她們就不會打電話跟我聊天了!」「但是,自己又怎麼忍心呢!有時候也會擔心沒有人和她們說一說話,她們想不開怎麼辦?」
n …先生會在我回家的時候給我掌聲鼓勵,並且告訴我:妳很棒!
問到王律師家庭的事,她語中的口氣馬上柔和了下來!「我很感謝我的先生對我的支持。他是我研究所的同學,所以娶我的時候也就知道我不是一位傳統的賢妻良母,很重視工作,不會乖乖待在家裡,所以應該早就有心理準備了。」「如果我做的事情有些進展或者是突破,他會在我回家的時候給我掌聲鼓勵,並且告訴我:妳很棒!」
n …未來或許可以當個小說家吧!…
和王律師談到以後,她半開玩笑感性的說,「或許可以當個小說家吧!」每一個接觸的個案,都有很多故事,也都令人深深感動。經由這些經歷,不只是王律師在她自己的專業——法律,上面幫助了這些當事人;更重要的是,這些個案也教會了王律師很多念再多書、賺再多錢也學習不到的寶貴人生經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