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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改革,還有很長的路要走

施淑貞

您也許在最近從媒體上看到永頌幫張素真及張志輝義務辯護的事有些不解吧?這 件事起因於謝長廷為了救南非武官,答應陳進興為他的妻子及妻舅辯護,後來謝長廷 因要參選高雄市長,請永頌代他辯護,為了要否接這案子,永頌與我在一起執業數年 來第一次因要否接案有不同意見,我的想法是,在當時檢警調破案壓力下,張素真及 張志輝被刑求逼供,實際上並沒什麼證據,我不難想像,但這世界上有多少善良的人 需要幫助,何必把有限的資源花在幫助壞人的家人!永頌則覺得正因為輿論已未審先 判,站在建立法治社會的立場,律師有必要釐清「壞人的家人不一定是壞人」,他堅持 要接,我則不贊同,其實,雖然曾讀了些人權保護的書,我仍然不免有陳進興做了這 麼多傷天害理之事、讓多少人家破人亡,他的家人縱使冤枉也沒什麼大不了的報復想 法〔當然,這種心態是不對的〕。一直到後來在司改會的營隊看了《綁票疑雲》這部 電影,我看到美國林白將軍家人遭撕票,檢警在破案壓力下抓無辜人當犯人,過程中 雖有少數人知道是冤枉,但因為社會壓力與自己利益的考量,任被告一步步走向死刑台••••當影片中執行死刑的那一剎那,我意識到台灣現實社會上正上演著同樣的 劇情,而我可能就是將無辜者推向死刑台的人之一 !之後,我不再反對永頌接張素真 及張志輝的案子。
這案子除了 口供以外全無其他證據,一審的法官在社會強大壓力下勇敢判張志輝 無罪,寫了五十張〔一百頁〕的判決書,二審的法官則無此擔當,寫出來的判決書自 相矛盾漏洞百出。我們的司法其實是 有跡可循的,伍澤元的案子,一審判無期徒 刑、二審當庭交保並且輕判,張志輝的案子則一審無罪、二審無期徒刑。這兩者一審 判決後,二審均出現大逆轉,只因伍澤元是權貴,張素真及張志輝是舆論已未審先判 的市井小民。
司法改革在我們的國家還有很長的路要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