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改革雜誌資料庫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數位典藏檢索系統

司法改革何去何從

林峯正

在馬英九總統上任之初,論者或謂新政府團隊應把握最初的黃金百日,若未能在短期間內形塑新政府的形象,有效地面對問題,恐怕也很難在未來四年的任期內取得民眾的信賴,進而解決當前台灣所面臨的盤局。

言猶在耳。新政府執政不過滿月,卻早已因為油價上調間接肇致物價全面上漲,經濟馬上好的期待頓成泡影。繼而又爆出官員們的綠卡問題,讓行政院引火上身救火不及。再加上突出其來的釣魚台撞船事件,引發台日關係劇變,外交系統的應變能力備受質疑。執政百日仍有一段距離,媒體所公布的民調數字,其下降的幅度及速度卻已發出明確的警訊。

三個月前以大幅度超前票數勝選,挾著超高民意支持度風光上任的執政黨,竟在短短幾十天內跌落雲端,其主要的理由便是全民的嚴格監督。定期改選的行政團隊如此,這是民主制度的當然結果。反觀我們的司法部門,司法院賴英照院長在去年十月一日上任,距今已有將近九個月的時間,我們卻仍未聽聞其公開向社會大眾宣示,由其所主持的司法院,到底要如何引領司法改革的方向,具體的步驟及時程又是如何?

我們也知道,談改革不必然一定要敲鑼打鼓,如果能夠一步一腳印,逐步累積改革的成果,滴水穿石未必不能成其大。只是司法院目前所具體提出的一些法案修正方向,讓我們實在沒有樂觀的理由。

試舉幾例以明之。司法院委由立法委員所提刑事訴訟法修正案,出發點完全是為了減輕法官工作負擔,其中涉及影響人民訴訟權益遭致外界批評的部分卻僅輕描淡寫低調以對,此是其一。又如擬讓司法事務官(類似法官助理)擴權的法院組織法修正案,其出發點也不過是希望能多分擔一些法官的工作,可是對於擴大司法事務官工作內容後可能會侵及法官應親自處理的開庭、勘驗證物等審判核心工作竟似無關緊要。再如為配合大法官會議釋字五三〇號解釋要求司法院審判機關化的司法院組織法修正草案,也僅止於將最高法院、最高行政法院及公務員懲戒委員會等三個終審機關併入司法院而已,至於另應減少部分終審法官人數的「人事金字塔」(即愈上級法院 法官人數愈少〉要求竟刻意忽略。

賴院長的任期不過短短四年,對於國家百年大計的司法制度改造而言,客觀上本難要求太多,不過若能有清楚的願景,明確的時間表,似乎不難有所突破。也許賴院長早已成竹在胸,未來將會循序漸進推動改革,朝建立人民值得信賴的司法之終極目標穩步前進。但以外界目前得知的上述舉措,讓人不得不憂慮司法改革的方向及步驟是否僅止於照顧法官的需求,對於攸關人民權益的改革舉措(如可以淘汰不適任法官的法官法,繼續精進人權保障的刑事訴訟法)總難排入施政的優先順位。

在台灣,監督行政團隊早已成為全民運動,新政府上台的民調數字變化足以說明一切。我們要提醒的是,司法施政可以自外於民意的監督嗎?如果行政團隊執政滿月即引來沒有準備好的譏評,那麼我們又該如何評價已上任九個月的司法團隊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