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改革雜誌資料庫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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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改會

親愛的朋友
自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於1995年正式成立以來,伴隨著政治民主化的腳步,亟思扭轉威權時代所遺留法律是國家統治國民工具的觀念與現象,回歸到法律的基本目的在於維護人民的人性尊嚴與價値,司法應傾聽人民的聲音,接受人民的監督,實現社會正義,促進民主法治等現代文明國家應有的制度常規。

基於以上的思考,我們發動大批志工進入法庭旁聽,由人民接觸司法的第一線發掘問題,進而作成法庭觀察報告向社會公布,一方面向司法系統宣告,你們的一言一行都會受到人民的監督,另一方面也從中尋見改革的方向與步驟,希望可以切中問題的核心,減輕人民在司法中所受的苦痛。

歷經十多年的努力,審判獨立與法官操守這些司法改革的上游議題已有明顯改善 ,刑事訴訟制度朝向增強人權保障的方向調整,法律扶助法完成立法讓窮苦的同胞在涉訟時不再求告無門,有國家聘請的律師提供法律諸詢及訴訟代理。

但我們還未完成的更多。一部能夠建立法官淘汰機制的法官法去年底在立法院完成一讀,可惜因爲特定政黨的阻撓功虧一簣;對於濫權的檢察官,如選擇性辦案、濫行起訴等情形,迄今未能在制度面得到解決,使諸多民眾受害;自去年開始爲防範檢警調粗暴辦案,本會與法律扶助基金會合作推動「第一次警訊律師陪同在場」專案,因警方採消極不配合態度,致未能收立竿見影之效,與此專案推動相關的刑事訴訟法人權條款的建制,如律師陪同被告在場接受偵訊是否可以閲覽筆錄到目前仍遭調查局的拒絕,甚至有律師因而蒙受暴力的對待。

我們也不能自外於外在環境的變化。去年十月一日,司法院翁岳生院長交棒給新任的賴英照院長,迄今爲止,卻仍未看到賴院長提出其司法改革的方向、步驟及時程,相對於翁院長司法爲民的主張,身爲司法院大家長的賴院長對於司法改革究竟有如何的許諾與行動,至今混沌不明。今年五月,政黨再度輪替馬英九先生雖在競選時提出其人權宣言,惟仍停留在口號階段,如何落實有待觀察,劉内閣固然任命一位人權律師出身的法務部長,但在就任後除了喊出要改革檢察官濫權的口號以外,不見有何具體動作。

非常清楚的,未完成的改革項目遠遠超過已完成的,官方有關的司法改革措施停滯不前,司法高層人事更替。値此關鍵時刻,作爲台灣司法改革倡議者、推動者的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只有咬緊牙關,繼續改革,絕不放棄。惟有如此,才能捲動更多願意參與改革、支持改革的社會力量共襄盛舉,完成改革的目標與理想,建立一個植得人民信賴的司法。

8月30日這天,我們期待您來聚會,讓我們更詳細地爲您說明,希望再一次得到您的贊助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