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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法庭觀察報告

民間司改會

民間司改會舉辦法庭觀察進入第四年,其間不僅藉著許多義工的協助,長期進駐法院觀察,更重要的,也養成了法院適應公開審理時有人旁觀的現象,拉近了一般人與法院的距離。而院方也的確在便民措施、法官名牌設置方面也有了民顯的改變,對此民間司改會不吝加以肯定。

但是不可諱言,如果以一般人民的需要為標準,法院需要改進的地方仍然很多。例如有少數法官仍然不適應「有外人旁觀的公開審理」,對於觀察員多所刁難,其中又以陳炳彰法官最為嚴重,在經過了幾次對觀察員的嚴重恐嚇之後,後來的觀察期間根本沒有義工「膽敢」去觀察該法官的開庭,以免遭到不可預期的羞辱;但是更嚴重的顯然是無論民間團體申訴或由律師公會正式移送法官評鑑委員會,都無法對該法官做出適當的處置,只能任由當事人在其威嚇下膽顫心驚。

而民間司改會要特別聲明的是,我們無意以管制的方式來進行對法官的管理
我們始終期待、也相信,法官自律才是健全司法的最好方式,因此我們強烈希望建立一套能讓法官、檢察官們合理運作、發揮效能的機制,以法官開庭時間普遍延遲為例,法官固然有時間壓力的苦衷,但對當事人而言花數小時來回法院,卻只詢問數分鐘,無論如何也無法氣平,所以採用集中審理制幾乎是無法迴避的問題。

在這一波的觀察之後,我們也將重新檢討法庭觀察的實際效益。因為觀察所帶給法院的開放、便民效果已經看見成效,但是對於始終不為所動的法官、檢察官態度、各類司法行政人員的官僚心態,卻無法達成監督改善的功能。因此如何更有效的改變法院生態,使司法行政以服務為導向、司法審判中客觀中立,將成為我們未來最迫切的課題。

一、 千面法官十五型,何時才能和顏悅色?
法官的一言一行都是人民對法院的關鍵印象,當法官動輒威嚇、頻頻不耐煩,甚至或根本還未看過卷宗等情形一再發生時,如何要人民相信法院的判決是中立客觀,不牽涉權勢、金錢,甚至個人情緒?所以,我們再次強調,法院的威信是建立在品質良好的判決,而不是因為法官的兇惡!

二、 檢察官始終缺席,何時才能落實法庭功能?
檢察官不蒞庭,或蒞庭敷衍的情形由來已久,但是即使法務部在全國司法改革會議之後表示,至少即日起做到重大案件蒞庭確有一樣沒有履行承諾,不但缺席率高,而且照本宣科、行禮如儀,完全失去蒞庭的意義,對於此點,法務部究竟要虛以委蛇到什麼時候?還是始終自甘成為司法改革的拖油瓶?
三、 公設辯護人功能不彰
公設辯護人功能在全國司改會議亦成為一討論議題,未來雖然規劃以法律扶助制度取代其功能,但是在法律扶助制度建立之前,公設辯護人之功能如何健全顯然是一應重視的問題。

四、 法庭筆錄全面速記化
法庭筆錄一樣是個老問題,不但筆錄過於簡單草率,無法取信於當事人,而且以法官重複問話以便書記官紀錄的方式,也明顯影響法庭速度。所以法庭需要的不僅是筆錄電腦化,更是筆錄速記化才能有真正完全符合當事人真義的筆錄製作。

五、 通譯、庭務、法警回歸服務精神
司法行政人員的功能,無疑是在輔佐審判的進行,但是現行的司法行政人員卻成為另一種官僚,不僅庭務、法警往往態度傲慢、不負責任,更可以見到在法庭上比法官還要威風的通譯員、狐假虎威恐嚇觀察員的法警,這些看似配角的行政工作人員卻一樣影響人民對法院的觀感,司法行政人員的服務本質應受到訓練與重視,才能真正建立起便民親民的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