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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長的一夜

編輯部

個案九:
最長的一夜
◆時間:民國87.12〜88年

最長的一夜
飛機迫降在失落的地平線上
我 再也回不了家
家 再也沒有了我
胳臂斷了 沒有醫師可以期待
肚子餓了 沒有食糧可以果腹
孤單 害怕 籠罩在這天寒地凍的冰雪煉獄
在這裡面
就算寒冷也會盜汗
時間是靜止了
而遠方 永遠是望不盡的一條
失落的地平線
它 失事了
是誰在我的飛機上安置了炸彈
警方
〜阿誠

一九九八年十二月二十號晚上九點,幾名便衣警察迅雷不及掩耳的衝進位於六樓的AG同志健身中心,健身教練阿誠擔心顧客安危,立即尾隨而上。之後警方強迫健身房的顧客拿掉身上的毛巾,擺出擁抱、撫摸的姿勢供警方「拍照存證」,並表示如果不拍照就只能圍著一條浴巾到警局作筆錄。身爲代班經理的阿誠出面阻止警方「因爲我認爲警察強迫人家拍猥褻照是不對的_阿誠率眞的說,並且拒絕簽下記載不實的臨檢表,於是阿誠被冠上「同性戀色情交易中心負責人」的污名,和兩名顧客一併被帶到警局。
進入警局之後,違法的夜間偵訊才開始。從當天晚上十點多一直到第二天清晨八點多,阿誠除了受到警方輪番上陣的疲勞轟炸之外,警方還放任媒體拍攝,兩位還沒出櫃的同志忙著躲鏡頭,「可是我不躲」「因爲我覺得這樣躲躲藏藏好像是我做錯事了,做錯事的人應該是警方呀!」「既然我已經被捲進來了,就要面對。」警方爲了製作筆錄以及要求簽下臨檢表,整個晚上一再干擾、勸說、軟硬兼施,根本不讓阿誠有休息的機會,「他們有的用溫情攻勢,有時又恐嚇說要打我,情緒高低起伏很大,我當時一直很平靜,還勸他們不要太生氣,這樣對身體不好」阿誠有點淘氣的笑說。一直到派出所主管保證簽名後絕對不用負任何法律責任的勸誘下,精疲力竭的阿誠終於簽下臨檢紀錄表。而警方也隨即以妨害風化的罪名移送阿誠,經過兩次偵訊後檢方隨即起訴。
「很遺憾我撑撑了一個晚上,律師一直沒有來,我實在撑不下去了,我對法律不瞭解,根本不知道原來我不簽,警方時間到了還是要移送,很遺憾,如果知道的話,我一定不會簽」阿誠有點沮喪的結論。
這是阿誠的故事。
而兩位被帶進警局的顧客,一位是香港人,在不諳國語的情況下,奇蹟式的「順利」完成警局筆錄,目前已經「逃」出台灣,再也不願回到這塊惡夢般的土地。而另一位則再也不敢經過這一條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