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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型正義,你在哪裡?

編輯部

先談轉型,才有正義
1996年9月,空軍作戰司令部營區發生謝姓女童性侵命案。
1996年9月,時年20歲的上兵江國慶被認定涉案並以軍法起訴。
1997年8月,江國慶遭執行槍決。
2011年2月,律師團遞狀聲請再審。
2011年9月,全案無罪平反。
全案看似終結,行動才正要開始。針對江國慶遭刑求冤殺的究責部分,江母於去年控告前空軍總司令陳肇敏等9名軍官瀆職。今(2012)年8月23日,台北地檢署二度作出不起訴處分,理由是陳肇敏等人只求破案立功,無殺人犯意,故不涉及犯罪。對此,江母無法接受。9月6日,在民間司改會及眾多志工陪伴下,江母至台北地檢署遞狀聲請再議。
到此為止,江國慶的「被害者」形象再清楚不過,他是台灣司法首次承認冤殺並獲平反的被告;然而,全案卻沒有「加害者」?首先,檢察官的見解實在荒唐。難道他們的標線是:沒有動手刑求,只出嘴巴指揮做壞事,就不犯法?其次,台灣社會似乎也漠視並噤聲--彷彿此事如此靜默發生又如此靜默結束,而無人聞問?
於是,在講江國慶案遭冤殺的「究責」之前,我們決定跳出單一個案,從各國經驗來跟讀者談談「轉型正義」。「從失憶中甦醒」的西班牙於2007年底,通過否定法朗哥政權的《歷史記憶法》;古巴也於今年成立真相與和解委員會,「面對歷史,彷彿每天都重新死去一次」。至於台灣呢?我們認為,從威權戒嚴時代至今的民主轉型歷程,司法也應該要從「被迫為上位者服務」的受害者角色,轉型成「也應該獲得平反,重新取得民主憲法所奠定的,依法獨立審判的權力。」
先談司法系統的轉型,我們才有正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