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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沒有參與蘇案救援

林峯正

2012年8月31日上午10時,站在高等法院大門口,我接到法庭內傳來蘇建和案三人獲判無罪的消息,立即請到場聆聽宣判的民眾與學生各就各位。律師代表及蘇建和三人依序簡短表達感謝之意後,便請眾人移步到附近的東吳大學,預先商借的教室早已被前來關心的人們及媒體朋友擠得水洩不通。一如往常,我是這場公開說明會的主持人,除了相關的人上台發表感言及致謝外,還首次公開播放此次三人獲判無罪的關鍵,那就是李昌鈺博士兇案現場重建的鑑定影帶。
宣判當天,說了許多話,也接受不少媒體的採訪。必須承認的是,一整天,腦袋幾乎一片空白,只是反射動作一般地對應著。因為,有些難以相信伴隨我很長一段時間的蘇案就此終結。向來揮之不去的蘇案,真有解決的一天。

不生不死 開啟救援
還記得2000年的春天,在毫無心理準備的狀況下,接任台灣人權促進會的會長。當時的台權會沒人沒錢,只有一位專職的秘書長顧玉珍。面對百病叢生的台灣,作為少數倡議人權的民間組織,到底有什麼樣的議題選項?雖說這本應是每天必做的功課,但對於一個新手會長而言,卻是不可承受之重。個人的一時成敗事小,重要的是這個團體長期以來積累的影響力不能有任何的閃失。
幾經思索,考慮主客觀因素以後,決定選擇在1995年引起台灣及國際社會關注,雖判決死刑確定但並未執行槍決的蘇建和案作為主打的議題。一方面,蘇案的三位被告固然尚無立刻被解赴刑場的危險,卻也形成台灣司法最大的僵局,進入不生不死的狀態,亟需有所突破。另一方面,死刑這種人權議題本質生硬,以至於一般民眾不易瞭解,但若有冤曲的個案向民眾作訴求,進入議題的門檻將大為降低。於是,救援蘇案成為2000年台權會的主議題。 2000年3月29日,在台北二二八紀念館的廣場上,台權會召集人本教育基金會、民間司改會這些5年前參與救援蘇案的核心團體,一字排開召開記者會,向社會公開喊話,在青年節讓無辜的青年回家。並具體要求,在當年總統大選後已確認將於二個月後卸下總統職位的李前總統,是否可以行使憲法賦予總
統的特赦權力,幫台灣的司法收拾爛攤子。
其實,召開記者會的同時,我們心知肚明,如此要求被接受的機率極低,這個動作更大的用意是呼喚台灣社會重新重視已在看守所羈押超過8年的三個年輕人。大家也知道,這個案子若要有所突破,非透過強力的社會動員,召引支持的力量,或許才有突破的機會。一如預期,李前總統對此事沉默以對。

走向黎明
二個多禮拜後的4月15日,前述團體共同向社會宣示,自那一天開始,每天傍晚5時30分到6時30分,我們將於台北市中山南路立法院旁的濟南教會無限期靜走繞行1小時,主張若司法救濟途徑已然窮盡,解救3個無辜青年僅剩的體制內手段便是總統特赦,是為「走向黎明」活動。
一個月後,阿扁總統繼任總統大位,不僅在就職宣言中喊出前所未見的「人權立國」口號,還公開宣示廢止死刑是世界潮流,台灣的終極目標便是廢止死刑,著實替台灣的廢止死刑運動打入一劑強心針。此外,隱隱約約也聽聞阿扁總統正在認真考慮特赦蘇建和等三人。
蘇案的相關訊息確實有正面的進展。重要的是,濟南教會繞行的場子必須堅持下去,成為所有支持者的精神指標。這個構想是由甫回台不久的黃文雄先生所提出,也是台灣社運界的創舉。既然做了決定對外詔告天下,就完全沒有退縮的空間。於是,一星期7天,由三個主要負責的團體各自負責輪值動員2天,剩下的1天就在靜走的同時於濟南教會舉辦各式各樣的活動,吸引更多不同領域人士的參與及關注,將救援蘇案的聲音擴散出去。也因此,有許多作家寫文章支持平反蘇案、詩人到場吟詩、劇團到場表演、音樂家到場演奏、為蘇案製作主題曲《發光的靈魂》、校園中舉辦演講、國際人權團體隔海發聲救援、甚至將參與者在報紙上發表的文章結集出版《走向黎明》一書等等。一切,只為了防止保守的司法體制盲動執行槍決,以及打破無解的司法僵局,爭取任何可能的一絲希望。
靜走的活動始於春天,跨越溽暑,衝過颱風季節,沒有一天間斷,參與的人們不受天候的影響,定 2000年3月29日,在台北二二八紀念館的廣場上,台權會召集人本教育基金會、民間司改會這些5年前參與救援蘇案的核心團體,一字排開召開記者會,向社會公開喊話,在青年節讓無辜的青年回家。並具體要求,在當年總統大選後已確認將於二個月後卸下總統職位的李前總統,是否可以行使憲法賦予總統的特赦權力,幫台灣的司法收拾爛攤子。
其實,召開記者會的同時,我們心知肚明,如此要求被接受的機率極低,這個動作更大的用意是呼喚台灣社會重新重視已在看守所羈押超過8年的三個年輕人。大家也知道,這個案子若要有所突破,非透過強力的社會動員,召引支持的力量,或許才有突破的機會。一如預期,李前總統對此事沉默以對。

走向黎明
二個多禮拜後的4月15日,前述團體共同向社會宣示,自那一天開始,每天傍晚5時30分到6時30分,我們將於台北市中山南路立法院旁的濟南教會無限期靜走繞行1小時,主張若司法救濟途徑已然窮盡,解救3個無辜青年僅剩的體制內手段便是總統特赦,是為「走向黎明」活動。
一個月後,阿扁總統繼任總統大位,不僅在就職宣言中喊出前所未見的「人權立國」口號,還公開宣示廢止死刑是世界潮流,台灣的終極目標便是廢止死刑,著實替台灣的廢止死刑運動打入一劑強心針。此外,隱隱約約也聽聞阿扁總統正在認真考慮特赦蘇建和等三人。
蘇案的相關訊息確實有正面的進展。重要的是,濟南教會繞行的場子必須堅持下去,成為所有支持者的精神指標。這個構想是由甫回台不久的黃文雄先生所提出,也是台灣社運界的創舉。既然做了決定對外詔告天下,就完全沒有退縮的空間。於是,一星期7天,由三個主要負責的團體各自負責輪值動員2天,剩下的1天就在靜走的同時於濟南教會舉辦各式各樣的活動,吸引更多不同領域人士的參與及關注,將救援蘇案的聲音擴散出去。也因此,有許多作家寫文章支持平反蘇案、詩人到場吟詩、劇團到場表演、音樂家到場演奏、為蘇案製作主題曲《發光的靈魂》、校園中舉辦演講、國際人權團體隔海發聲救援、甚至將參與者在報紙上發表的文章結集出版《走向黎明》一書等等。一切,只為了防止保守的司法體制盲動執行槍決,以及打破無解的司法僵局,爭取任何可能的一絲希望。
靜走的活動始於春天,跨越溽暑,衝過颱風季節,沒有一天間斷,參與的人們不受天候的影響,定要保障被告有適時受審的權利,不得無故拖延說起,一直談到若被告蒙冤,希望繼續上訴,就沒有不准的理由,否則本來要保手。刑事廳長後來接受了我的意見,將被告不得繼續上訴的條文刪除,保留被告繼續上訴、申冤的權利。另一方面,確認纏訟一定年限以上的案件,若曾獲法院一定次數的無罪判決,即限制檢察官繼續上訴,以保障被告會無限制遭檢察官的攻擊。當時我舉出的案例,就是蘇案。
2012年8月底,蘇案再審後第4次高等法院審理,判決無罪,加計之前已獲2次的無罪判決,依前開《刑事妥速審判法》規定,檢察官之上訴權受到限制,全案終於無罪底定。此時距案發的1991年3月24日已超過21年。
回首前塵,蘇案在台灣的司法改革及人權運動史上確定扮演了關鍵的角色。多少人因它開始思索死刑的荒謬性、多少年輕學子因它受感動而投入救援活動、法律人因蘇案而改變對法律的認知者,更是不計其數。

「後蘇案」時期
蘇案確定判決無罪以後,要做的事還有一拖拉庫,例如公開全部相關檔案、舉辦相關研討會、將蘇案的故事拍成電影作為冤案平反的最佳見證、接受國際人權團體邀約將蘇建和三人送往國外進行冤案經驗交流等等,這些事都該去做。
我自己還有一件要做的事,我要好好想想,如果沒有參與救援蘇案,我還是現在的我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