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革命尚未成功 同志仍需努力

編輯部

這是歷史性的一刻:蘇建和案在2012年8月31日上午10時於臺灣高等法院專一法庭,劃下審判程序的句點!蘇案三人終獲無罪平反,但王子與公主真的自此就能過著幸福快樂的日子嗎?
當然不是!
蘇案審理雖然結束,但因《刑事妥速審判法》限制檢方上訴的規定,人們對於蘇案的疑慮依然存在;而目前《刑事訴訟法》也還保留為被告不利益提起再審之制度。蘇建和等三人依舊處於審判隨時有可能再度開啟的風險之中。
更重要的是,蘇案的啟示並沒有改變我國司法實務惡質的「有罪推定」運作模式。現實上,檢察官依然不用負舉證責任,也當然沒有所謂的「超越合理懷疑」之標準,證據法則的適用還是荒腔走板。
正因如此,其他冤錯案依然載浮載沈。江國慶案、徐自強案、邱和順案、鄭性澤案及其他未能獲得全面性關注的案件(如本期所介紹的賴丁甫案),都還在找尋出口,也都還在與目前的司法實務搏鬥及奮戰中。
除了前述制度運作及冤錯案的問題外,當前的司法實務面對轉型正義也總是停滯不前。每每談到此議題,國家機器旋即失靈,司法及政府機關總會自然轉彎離去。我們認為,只有司法系統也願意轉型,我們才能找到所謂的公平正義。目前,我們只能仰賴民間的力量持續努力發聲,以維持繼續前進的能量。本期為各位介紹台灣民間真相與和解促進會,並帶入國外的轉型經驗供大家參考。
對於目前令人不滿的司法現狀,除了民間的聲音之外,法院內部也同樣有改革聲浪。本期的〈法官開講〉刊載二位法官分別寫給司訓所長林輝煌及第51期學習司法官的公開信,展現法院體制內也在逐步蘊釀改革的動能。
然而,面對目前體制內、外的改革聲浪,院方似乎聞風不動,甚至對於明顯有不適任情事的法官檢察官,也還是維持官官相護的態度,依舊高高舉起,輕輕放下。就以司法院法官評鑑委員會所公佈的第一起個案評鑑為例,詹姓法官不僅對被告有不當發言,甚至連被告遭判刑的法條能不能易科罰金都搞錯。被告聽信其言並撤回上訴,最後只能依法服刑。這樣的法官卻僅只記過了事?
表面上,《法官法》開啟了淘汰不適任法官檢察官的制度契機,但實際運作的結果,似乎轉變為保護法官檢察官的保險閥,顯然與人民的期望有嚴重落差。
蘇案的平反確實令人振奮,但是回到司法的現狀,卻依然令人沮喪。
總的來說,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需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