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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公投法補正-修正公投法,解決國會低效率沈痾

林峯正

12月21日上午10時,立法院王院長召集朝野各黨團代表協商法官法。

在此之前,法官法草案在司法委員會召集委員楊芳婉全力支持下,已於10月31日完成一讀程序,並自11月開始密集召集各黨代表就一讀會中保留尚未有共識的部分條文進行協商。與本法密切相關的政府機關,如司法院、法務部以及考試院與人事行政局,都全力配合於極短的時間內整理問題的爭點,尋找可否有互相讓步的空間。

主要的不同意見包含,法官評鑑機制是否設在司法院內或在外部設置獨立的評鑑基金會?法官評鑑機制的代表其比例如何(法官、檢察官、律師、學者、社會公正人士各幾人?)可以申請法官評鑑的事由?法官的退休給養保障?檢察官準用法官法應否有落日條款?

以上的爭點若由各機關的本位角度出發,勢必引發無休無止的論辯與爭執,幸好各機關都能體察民間對於司法改革的殷切期盼,不希望這部攸關可以淘汰壞法官的重要法案,再因僵固的本位主義拖延,又因為立法院法案屆期不連續的規定,可能讓好不容易已闖過一讀程序的法官法半途夭折。而包含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等數十個民間團體所組成的「民間推動法官法行動聯盟」也一再催促立法,甚至在10月27日舉辦「法官法大遊行」。基於以上儘速立法以減輕人民在劣質司法體系受苦的共同認知。

雖然在一讀通過時,仍保留全部將近100個條文中的30幾個條文,不過於本屆立法院最後一次院會的前夕(即12月20日)終於達成立法院各黨團的初步共識,只待隔日上午10時的最終協商由各黨團代表簽字即告確定,10月21日早上各大報紙均以顯著標題刊載法官法可望於今日完成協商三讀通過的消息。

最後關頭 國民黨協商代表阻擋

無奈,當天的協商一開始,國民黨協商代表(這位委員從未參加過法官法草案審議)一開口便主張法官法如此重大的法案,不應於本會期倉促通過。情勢立即急轉直下,負責參與協商的楊芳婉委員急電在場外等待的我們,可否幫忙再與國民黨溝通,對於突如其來的轉折也無法理解。

因為近幾個星期,我們早已透過不同管道向國民黨團高層請託,得到的反應不能說滿口答應,但也不像有不願同意的疑慮,惟自當天中午開始,立法院國民黨團高層的行動電話便關機無法聯絡,不論官方與民間的推動者傾盡全力仍無法在當天傍晚立法院正式宣佈休會的最後時刻前撼動國民黨團的決定,法官法確定出局,只有留待下一會期新國會繼續努力重起爐灶。

花了很多篇幅交代這個故事,其實只是要表達,如果我們選出的代議士,在目前的國會制度之下,可以將各機關與民間努力爭取,互相論辯得到的共識法案,在黨團協商機制下技術杯葛,導致應通過的法案胎死腹中,讓人民失望,我們手無寸鐵的百姓有何法度可想?

支持公民投票法補正

政治制度上欲解決代議民主的缺陷,即有所謂公民投票的作法,意即民意代表不願支持人民所欲的法案時,便以直接民主公民投票的方式來行使人民主權,誠所謂直接民權。

我國在2003年已通過公民投票法,但由公民投票的提案、連署、議題的審議及投票可決的門檻限制等面向觀察,向為社會各界所詬病,認為該項立法對公民投票限制過多,完全不符合國民主權的原理。林義雄先生所領導的「核四公投促進會」便持續推動去除現制「鳥籠公投」,修改公民投票法。

林義雄先生於12月22日晚上接受三立電視台大話新聞節目專訪時,便詳細談到公民投票對於鞏固民主的重要性,以及目前公民投票法的明顯缺失,並呼籲全民共同要求朝野兩大黨「補正公投法」。

經過法官法草案不能在立法院通過的慘痛教訓後,我們除了繼續努力推動,不達目的絕不終止以外,更應該另闢一條跳過立法院行使直接民權的道路,支持公投法補正即為正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