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改革雜誌資料庫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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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無法、政客無理─法官法12年 功敗垂成

編輯部

導言

人民對於司法的信賴,往往便是來自於對法官、檢察官的信賴。這個信賴卻往往帶來更大的痛苦。1995年,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正式成立。在這一年,我們提出了「法官評鑑辦法」。

接著下來的12年,民間司改會與其他支持司法改革的同伴就不斷地為「法官法」催生。法官評鑑工作成為常態性的調查,而其瞠目結舌的結果,更讓我們相信制訂一個法官退場機制是當務之急。1998年,民間司改會與台北律師公會、台灣法學會共同提出民間版的「法官法草案」,這是法官法草案第一次出現在我們眼前。

1987年解除長達38年的戒嚴,各方的改革行動次第展開。法律界動員了一場「司法復活」大遊行,在強烈的需求下,全國司法改革會議終於在1999年召開,法官法草案也在這一年,第一次進入立法院。

但法官法從來都不像政治立場鮮明的法案那麼幸運。2002年,民間司改會與台北律師公會、檢察官改革協會、法官協會及律師公會全聯會等團體再度提出民間
版法官法,透過邱太三委員的提案第二次送進立法院。

民間版法官法草案也有競爭者。2004年司法院在協商過程中也提出了官方版的法官法,兩個版本展開多次的爭論與協商,2005年,法官法行動聯盟完成民間版法官法草案的擬定,並與立法院高思博委員、郭林勇委員、吳秉叡委員、盧天麟委員等聯合召開記者會,第三次將民間版送進立法院,法官法草案第三次進立法院掛號急診。

說是急診,但叫號的時間就這麼拖到了2007年年底。儘管有法律背景的專業立委辛苦地審查法案,但是在「政黨協商」的會診之下,認定法官似乎並不需要用法官法這等猛藥來治。12月21日,國民黨及無黨籍聯盟不願在協商版本簽字同意,法官法立法通過的希望再度落空。

這次的行動雖然功虧一簣,但結合了許多人的努力,也獲得了珍貴的回饋。我們整理、紀錄了這次推動法官法的點點滴滴,藉此向所有努力的朋友們致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