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改革雜誌資料庫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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尋找公正、客觀、認真的第三人

編輯部

~「法醫學就是人權保障的醫學」~楊日松
源起今年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的工作重點是檢警調犯罪偵防革新。累積了歷年來的司改成果,我們發現到司法改革不只牽涉到法院的改革,必須含括很多周邊制度的改革,才能真正確保審判的公正性。像行為科學、證物鑑識、法醫學是構成現代刑事偵防的三大支柱,三者的有效運用,也成為破案的關鍵所在;但是目前台灣在鑑識和法醫領域方面,都面臨到專業人才的缺乏和斷層,針對當下法醫的困境,推動法醫師法、建立健全的法醫師培訓及進用制度,就成為接下來民間司改會要努力的目標。從個案到制度從司改會曾經作的四個判決評鑑,和處理過的陳情案件中,我們發現到刑求集中在重大的刑事案件中,像是蘇建和三人、蘇炳坤等案件(收錄在「正義的陰影」一書中)。在這些案件中,被害人都是很可憐的,所以檢警調辦案時會有相當的壓力。但是如果因此抓錯人,不但對於被害人不公平,對於不是真正涉嫌者的「被告」,也是很不公平。 但問題是,如果警察或是調查局人員沒有合理的配備或是人員的訓練,當然不會有比較好的科學辦案成果;所以在我們對刑求加以批判的同時,也必須對怎麼提昇科學辦案的配備、檢警調人員的人權知識加以重視。而這就牽涉到建立完備的法醫和鑑識制度。建立台灣健全之法醫制度提到法醫制度,一般人不太關心,對法律人來說也很陌生,直到我們這次請到郭宗禮教授來演講,司改會成員才發現現行法醫制度竟然有如此多缺失。專職的法醫只有七個,其他都是病理醫師偶爾兼任,等於沒有人在做基礎工作;而且以前法務部提供公費讓醫學院的學生從事法醫工作,最後都告失敗,所以法醫也後繼無人。像這種議題,沒有選票、沒有聲音,現在又正值政府的行政部門要瘦身,因此就被擱著。但是如果沒有法醫將一些死因弄清楚,會影響涉嫌人的人權、被害人的公平和社會的治安,這些對於台灣的社會都將會產生很深遠的影響。 其實拉遠來看,司法不是獨立存在,一個審判工作需要很多專業的幫忙,像是遇到工程、海商、精神狀態等情況都需要鑑定來幫忙。司法牽涉到的是判斷事實,要下判斷前需要很多鑑識來確認事實,相關專業的改進雖然不是審判的核心,但卻對審判產生很大的影響。所以從這個角度來看,法醫或鑑識制度如果不改革,審判的公正性和正確性就會大大受影響,所以我們要想辦法讓法醫和鑑識制度成為一門顯學。願景~培養公正、客觀、認真的第三人其實民間司改會期待的,不只是要培養更多的法醫,而是培養更多有專業而且受人信賴的法醫,不只成為偵查機關的附庸,而是能夠真正主持正義公道,保障死者的人權。無論從最前線的鑑定人、法醫,到最後的裁判者,唯有愈來愈多公正、客觀、認真的第三人出現,我們才能建立出真正令人民信賴的司法。(蔡嘉雯 整理‧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