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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改法官入場 司改無望

林 正

不改法官入場 司改無望
司法院主動發布新聞稿表示,為回應社會各界關注法官年紀過輕、社會歷練不足的問題,將開放法官進用來源,鼓勵優秀律師、檢察官、學者轉任法官,並規劃逐年降低法官考試進用法官比例,鼓勵優秀律師轉任法官,今年將擴大辦理律師轉任法官公開甄試,暫訂需用名額為20名。
在過去,多數民眾要求淘汰不適任的法官來改革司法。因此,正在立法院進行的法官法草案審議,集三千寵愛於一身的部份便是法官退場機制,也是官方與民間,立法院朝野黨團主要的交戰領域。但明眼人一望即知,縱使我們不惜動搖國本施展鐵腕,淘汰了所有大家認為的恐龍法官,還是對於透過法官考試源源不絕供應的奶嘴法官、娃娃法官束手無策,他們只要不犯大錯照樣受到憲法終身職的保障,其等所生產出不甚理想的裁判就成為全民的共業。簡言之,不適任法官退場機制的建立只是除弊,如何找到優秀的人才擔任法官職司審判才是真正的興利。
法官法草案在立法院司法委員會審議時,司法院對於何時終結法官考試一直不願正面回應,只是不斷說明過去10年來已有律師轉任法官的管道,但成效不彰。是以,縱使民間要求以10年為期,逐年降低考試選取法官的比例至零,關閉法官考試的大門,改由遴選的方式進用優秀的律師及學者,司法院仍舊面有難色不願具體承諾改革時程,迄今年1月5日法官法草案在立法院完成一讀為止,法官入場的改革根本沒有啟動。
法官入場機制的關鍵改革原地踏步,令有識之士憂心不已。其間,民間仍不斷透過各種方式遊說司法院,也有學者出身的考選部董保城次長提出法官考試改革的折衷方案。大意是說,若能將現行的法官考試改為二階段,讓通過第一階段考試的考生不立即進入司法系統擔任法官職務,反而是規定他們必須至少在3年後始能向司法院申請被遴選為法官,司法院所設的遴選委員會應廣納外界多元參與,而提出申請者則應充分利用通過第一階段法官考試以後的幾年時間多方充實社會經驗,他們可以繼續深造,擔任律師工作,甚至從事不直接與法律相關的工作,來補充我國法律系設於大學階段,法律系畢業生欠缺對其他學門的涉獵機會,又過於年輕便投入法官工作不具社會經驗的重大缺漏。
此次司法院罕見大動作提出法官多元進用的想法,聚焦在鼓勵優秀律師轉任法官,並列為司法改革的重要政策,此與數月前法官法草案在立法院審議階段的閃躲態度相較,已透出些許啟動改革的曙光,若能參酌前述董次長提議與民間及學者的意見繼續改良,相信不難尋得良善的解決方案。
例如,司法院若能在兩階段法官的基礎上思考,逐年拉長第2階段遴選法官的年限到5至10年,直接的影響就是未來的新任法官至少都在30歲以上,娃娃法官不復得見。尚且還可利用5至10年的等待時間,不論是繼續攻讀碩、博士、擔任一段時間的律師實際辦案、投入政府部門從事公職或到NGO歷練,都會讓未來的法官充分擁抱社會,從根本上杜絕可能的恐龍法官。
欣見司法院在法官入場機制的改革上輕挪腳步,這只是開始,希望未來能看到更明確而堅定的改革方法及步驟。否則,我們實在看不到司法改革的未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