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進行時間:1998年4月3日~1998年10月28日 有效回收份數:249份(高院有效份數:241份;地院有效份數:216份) 評鑑對象:台灣高等法院暨台北地方法院之刑事庭全體法官(高院:76人;地院:47人) ■統計方式:⋯⋯
針對司法院及高等法院部分法官對於本會所公布之「法官評鑑結果」所發表之言論,本會發表以下之聲明: 一、 施院長公開表示「反對律師評鑑法官」,「司法院所頒佈的法官評鑑辦法由學者、專家、律師等各界組成,進行⋯⋯
在推動司法改革的路上,「人」的問題始終是改革的關鍵,只有適任的法官才能創造公正的司法,是所有人都能明白的簡單道理。因此,民間團體一再要求司法體系能建立起公開的制度性評鑑管道,以監督及確保法官素質。但⋯⋯
在民間司改會公布法官評鑑的結果之後,受到部分法官的反彈,其中,有一項被指稱不公平之處,是評量表中將「問案態度、裁判品質、品德操守」三項標準合為一整體分數,導致被評鑑者無法區分究竟是哪一項的表現不好。⋯⋯
孟德斯鳩曾在其「論法之精神」開宗明義地說:「就最廣泛的意義而言,法律是由事物之本質所衍生的必然關係」。這是一句值得讓所有人千古玩味的經典名句。而無獨有偶的,大法官會議釋字第三三○號的解釋理由書中,竟⋯⋯
去年在媒體大力炒作下轟動整個社會的白案,後續發展仍在進行中。由於本案最受爭議的部分是對張志輝的判決,一審時獲判無罪引起各界廣泛討論,審判長為此召開記者會說明判決無罪理由。我們也由本案可清楚看出,輿論⋯⋯
「民間司改會」日前公布北部地區法官評鑑結果,受訪者(律師)基於「問案態度、裁判品質、品德操守」等項目予以評鑑,共有六名高院庭長、法官被列為「不及格」。消息傳出立刻引起高院法官的震撼。隨之而來的當然就⋯⋯
頃聞承辦白曉燕的專案檢察官出版白案偵辦過程的書籍,引起社會各界相當震撼,有人對於承辦檢察官在該案判決確定前將偵查過程公諸於世,持保留態度;有人則對該書試圖對偵辦過程的疏漏作全面反省,以作為對檢警關係⋯⋯
報載最高法院以「濫用審判職權,故為違法錯誤判決」的用語指責高院判決,將伍澤元四汴頭案發回更審。高院院長楊仁壽認為最高法院用語「嚴厲而罕見」、「像大人教訓小孩」、「判決中使用過於情緒化的用語是相當忌諱⋯⋯
伍澤元四汴頭弊案,三審法院撤銷二審判決發回二審更審時,判決理由說二審「濫用審判職權,故為違法判決」,報載此句話引起二審承審法官的憤怒與反彈,要找最高法院法官辯論,高院院長楊仁壽先生亦聲援說:「最高法⋯⋯
報載檢察官改革協會近日就地方之檢察長表現,向各地方法院之檢察官發出食察長評鑑表,希望由全國二十個 地檢署約四百五十名檢察官,藉由四項 專業化指標,直接替全國二十位地檢署 之檢察署之檢察長打分數,並預計⋯⋯
另一個問題是,案件分出來之後,也許是調查局移送,也許是自己簽分的,可是這邊還有一個剛剛吳檢提過的「指分」的問題,透過「指分」,他就可以選擇與自己意志較接近的檢察官。在地檢署大家都知道,當案件分給某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