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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0一九遊行答客問

編輯部

在每一次走上街頭之前,總是要面對許多疑問, 而我們希望每一個決定加入遊行的人,無論對自 已或是對遊行,都有充分的信任與無惑的信念。 所以,我們希望藉著問與答的機會,誠懇的回答您所有的質疑…

Q1 :司法改革與我何千?
A :也許我們可以控制這一輩子都不會去告別人、 打官司,但是我們卻無法保證這一輩子都不會成爲證人、當事人,甚至被告。而如果我們不能保證司法的淸明,當那一天到來時, 我們可能都會成爲下一個司法的受害人!所 以司法的良好與否是和每一個人都相關的事。

Q2 :司法有這麼糟嗎?
A:司法糟不糟糕的標準很難衡量,但是我們不 要忘記,每一個個案都僅不是一份卷宗、幾 次審判而已,而是一個個在其中的人真實的 生活、甚至生命。目前司法在台灣民眾心目中的信賴度調查從未超過百分之三十,如果上法院的人是您,您能想像只有不到三分之 一遇到公正司法的機率嗎?如果這樣還不夠 糟,怎麼樣的司法才算糟呢?

Q3 :遊行有用嗎?
A:這是每一次遊行都必須要面對的問題。我們 只能說,遊行是各種對政府施壓的合理方式之一,我們不能保證每一次的遊行都能立即而明顯的讓政府洗心革面,但是遊行的確是一種能最有效表達民意監督、展現壓力的方式,我們可以肯定的是,如果我們連遊行都不做,那麼司法的明天止會比今天更糟!

Q4:律師是專業人士,應該用言論表達意見、用文章寫出不滿,為何要上街頭?
A:律師的專業是法律,而法律的目的正是維護正義公平的社會,而司法,就是維護正義的最後一道機制,所以,怎麼能說司法改革不是律師的「專業」呢?再說,律師法第一條明白揭櫫律師使命之一在於「維護正義」。因此,只要是為了建立良善獨立的司法而從事的改革運動,當然是法律人的使命。

Q5:為何不從體制內改革,要走體制外的方式?
A:改革只要有效,沒有體制內或外的問題,倒是遊行本身的確是企圖採取「全民」的角度來進行改革。重點是,我們不認為司法只是「法律圈內人」的事,不認為關起門來閉門造車、或是高高在上的姿態會有助改革。我們只想說:走進人群,用心來體會人民真實生活與好惡,改革才會有希望!

Q6:是否會被政客利用?
A:這樣的說法太低估人民的智慧,也太高估政客的能力。我們應該對自己的判斷有信心,在這個民主的時代裡,任何一種改革的要求都不僅是權利,而是義務,所以,不但不應該恐懼政客的利用,而要積極走出來,迫使政客做出改革的承諾。

Q7:是否有危險性?
A:本次遊行當然是依法申請,而且我們也不歡迎任何企圖以非理性的方式來凸顯議題的人,主辦單位當然會盡一切努力來保障所有參與者的安全。最後,我也要強調我們對民眾的信心,在台灣這個民主的試煉所裡,相信大家早就學會了用理性和平的方式來從事改革運動。

Q8:官方不是已經在推動司改了嗎?
A:實際上在兩年多前,司法院已經正式成立了官方「司法改革委員會」,但是今天我們的司法除了多了三大巨冊的研討結論之外,有什麼改變?我們不是不願見到官方主動從事司法改革,而是它所謂的改革實在落後我們的期待太遠了!必須誠實的說,期待需要被改革的對象來主導改革,根本就是一個天方夜譚!

Q9:你們為什麼不直接加入官方的全國司改會議,那不是更直接有效嗎?
A:我們從不曾表示我們拒絕參與官方的司改會議,但是,司法院在未充分溝通各團體意見的情形下,卻逕自片面宣佈了全國司改會議籌備會的成員、議題的「底線」,甚至表達「當然主導」的立場。我們完全無法同意以這樣的方式召開會議,因為這樣的結果不過是重蹈官方司法改革委員會的覆轍,成為一個有改革之名無改革之實的司法秀。如果官方真的能以行動證明會落實司法改革,我們當然不吝給予掌聲,更以能加入共同推動司法改革為榮!

Q10:你們和官方對立對改革有幫助嗎?為什麼不和官方合作呢?
A:大概沒有人天生就想和別人對立,而民間司改團體也一樣。如果今天我們可以用簡單的方式就達到司法改革的目的,相信我們會非常樂意把精神力氣省下來。而今天之所以要辛苦的成立團體、推動改革,就是因為我們不能再等了,我們無法坐視有人繼續在司法中被犧牲。和官方出現所謂的對立,決不是我們希望見到的結果,但是,如果要因為改革的成功與否而必須走上這條艱辛的路,我們也絕不會退縮!

Q11:你們說司法死了,要如何面對好法官的辛勞
A:其實,身為法律人的我們比任何人都不願意承認司法已死,但是如果不這樣大聲疾呼,誰會正視司法的問題呢?而對於好法官,我們從不曾否定他們,我們反而是不忍心見到他們因為糟糕司法人員的存在而成為司法敗壞的代罪羔羊,所以我們才要請他們加入我們的改革行列,一同為司法的未來打拼!

Q12:司法改革應該是法律專業人的事,為什麼要和其他不同議題的社團結合?
A:當司法院說民間司改團體是和「不相千的社團」結合時,其實我們非常痛心,因為這樣的想法其實說明了我們的司法從業人員根本還沒有民主的素養,還待在法律的象牙塔裡,根本不瞭解民間疾苦才會說出這樣的話。這些社團都是社會不同階層的代表,他們來自民間、親身經歷種種的痛苦,所以怎麼會是和法律不相千的人呢?再說任何一種專業的養成,不正是要為了替「不專業」的人解決問題嗎?所以不但不應該敵視他們,反而應該從這些不同階層的人身上學到生命的智慧才是呢!

Q13:為什麼要有司法改革時間表的訴求?
A:時間表是一個有利的監督工具,我們可以用時間表來「對質」未來官方推動司法改革的進度。另一方面,也是給官方一個機會,整體考慮司法改革的議題、方式等問題,避免敷衍、破碎式的政治承諾。

Q14:預計會有哪些人參與遊行?
A:我們希望所有對司法有意見、希望司法更好的人都能加入我們,而這次遊行的主力將會是法律人本身,加上我們有法界、學界等社會公益人士的聯署支持,包括婦女、勞工、殘障朋友、各類社會弱勢團體的加入,是一個屬於全民,但是主題單純嚴謹的遊行。

Q15:遊行之後還能做什麼?
A:我們當然不認為遊行是改革的全部,更不以為遊行是改革的終點。相反的,我們認為一0一九大遊行是司法改革的熱身,是用來凝聚改革共識、堅定改革意志的動作而已,在遊行之後,真正艱難的改革工作才要開始。我們計畫推動相關的修法,包括刑事訴訟法及相關訴訟程序的修改、檢察官、法官任用、養成、再訓練等制度的合理化、專業法院的建立等等。總之,除非台灣的司法已經成為值得人民信賴司法,否則我們永不止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