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改革雜誌資料庫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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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司法復活而走 人民的心聲是司法改革之本

陳傳岳

台灣的司法,未能獲得人民的信賴,是一個不爭的事實;台灣的司法,需要改革,也是舉國上下一致的共識。司法當局近年來推動一些改革,但是人民對司法的信賴度並未提高,司法的弊端,並未有效改善。司法院施院長表示司法改革不能像「速食麵」,但是人民也很難忍受牛步化的做法,人民無法安然於成效不彰的改革。人民面對司法案件,無法免於「關說」、「送錢」的夢魘,人民出席法庭,要受法院的折磨(尊嚴、時間與精神等),而司法審判不公的案例,更增加民對司法的不滿與失望。再說,司法不佳,已成為影響國家競爭力的第二大殺手。在這樣情況之下,不禁讓人嘆息「司法已死」!
過去的司改,如果有的話,也都是法律人的設計,象牙塔裡的構想,司法當局何嘗努力去了解社會各階層人民的需要與期望?法律生活是全體人民需要的生活,司法制度是為全民的生活而存在,倘若司法改革遺忘了社會許多階層(尤其是弱勢階層)的特性與需要,它將是有限的、局部的,一般人民更感受不到司法的革新!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為使司法當局能了解社會各階層對於司法的心聲與要求,為促使司法當局能體認人民需要的強度而進行大刀闊斧的改革,特地聯合社會各階層的團體,其中包括法律團體、學界團體、勞工團體、婦女團體、殘障團體、人權團體、其他公益團體等,成立「1019全民改革司法行動聯盟」,自今年十月一日起至十九日止,進行一系列促進司法改革的活動,包括「法律之前人人平等?」七場聯席記者會,電台、電視台等媒體宣傳與活動,而做後於十月十九日舉行「為司法復活而走」的大遊行,讓全民把對司法改革的強烈要求,在街頭宣示出來,促使司法當局大力改革。
全民改革司法行動聯盟對司法改革的訴求分為二層,一為打擊面,一為推動面。

在打擊面是:

一、反貪污:法院與金錢絕緣,建立百分之百清白的法院。
二、反特權:法院與政黨、貴權絕緣,建立人人平等的司法。
三、反歧視:「沒錢」不是罪過,「沒權」應受保障,建立矜恤公平的司法。
四、反草率:開庭不是兒戲,訴訟不擲骰子,建立審慎妥適的審判。

在推動面是:

一、司法平民化:司法制度為全民而設,人民是司法的使用者及消費者,法院不能高高在上;司法的措施不能止於「貴族」階層,不能僅由「上焉者」來享用。
二、司法人性化:司法制度不是統治的工具,而是服務人民的方法,司法的措施應尊重人民的尊嚴,應符合人性。對於有特殊情狀的人民如殘障、婦女、青少年等,更應有輔助的措施,始能享受司法的保障。
三、司法社會化:司法制度應為順應社會變更而制定、而修改,司法人員應體認社會動脈與潮流而執法,否則遺世獨立,不食人間煙火,審判自然與社會扞格不通。
四、司法專業化:社會急速進步,法院不能墨守成規,法院應專業化,法官應專門化。法官審判案件,應有專業的素養(法官像個法官)與專門的涵養(專精於所審判的案件類型),如此,才能有公平妥適的裁判。

司法需要改革,已是全民的心聲,擁有一個值得人民信賴的司法,已是全民的要求,我們誠懇地要請大家加入我們的行列:
─關心司法的人:這是個腳踏實地真心關切司法的時候!
─不滿司法的人:這是表達憤怒的時候!
─從事司法的人:這是實地了解人民與自我反省的時候!
─為人民辯護的律師:這是勇敢表示意見的時候!
─研究法律的學者:這是真正體會人民需要以應證理論的時候!
─社會各階層的人們:這是認識司法真面目的時候!

請大家一起來遊行,把我們對司法的心聲,在馬路上一齊喊出來,用我們堅強的行動,共同來打造我們所要的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