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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性格與國家領導

張升星

律師是整體人文環境的法治產物,也是現代國家典章制度的基礎工程師。《韓非子》所謂:「奉法者強則國強,奉法者弱則國弱」,就是強調法治建設對於國家發展具有決定性的影響,而律師專業的發揮對法治落實與否攸關重大。
台灣與大陸雖然同屬華人社會,但是由於日本殖民統治的影響,律師在台灣社會的角色並不只是受過專業訓練的法律人而已,他們更享有日據時代士紳階級的尊崇位階。傳統的中國社會向來是把律師視為舞文弄墨,唯利是圖的「訟師」,台灣的律師則是扮演社會菁英的道德象徵與公共議題的意見領袖,二者實有天壤之別。
雖然律師與法官、檢察官同樣具有法律專業,可是因為律師深入民間,所以往往是以「在野法曹」自居;而在專業性格上,律師也確實具有引領風潮,推動改革的熱情與能力。民主先進國家的事例顯示,許多優秀律師在累積相當的專業成就之後,經常懷抱著淑世理想從政,帶領國家邁向更好的境界。
可惜的是,橘逾淮而為枳!在台灣,律師崇法務實的性格,一旦涉及爭權奪利的政治鬥爭,就荒腔走板,完全兩樣。行政院長遽然停建核四,被大法官認定違憲之後,竟然沒有任何法律或政治責任,船過水無痕,這是律師的投機性格。
總統不惜與冒著拂逆美國,刺激中共的風險,硬要搞個爭議性十足的防禦性公投,但在軍購遭到公投否決之後,又不願賭服輸,重新端出1608億的軍購案,這是律師的好辯性格!
百姓面臨缺水之苦,總統和行政院長的關心焦點則是政治聲望的起伏,於是雙方重拾律師法袍,在眾目睽睽之下交互詰問:「如果不能解決缺水,院長不知道是在幹什麼的?」「如果我做不好,那就表示總統看錯人!」像這種各顯機鋒,相互鬥智的口舌之爭,則是律師的精算性格。
黨政高層無視於泰勞人權虐待的國際醜聞和政商傳言,全部跑去打棒球,這是律師的迴避性格。另外有關馬屁橋、馬屁歌、馬屁考題,或是陸委會配合林佳龍和邱太三造勢的馬屁包機,則是律師的短視性格。
悲哀地是,長相俊俏的在野黨主席,仗恃著媒體寵愛,放著一大堆正經事不幹,卻跑去電視上和小S磨磨蹭蹭,把表演政治的綜藝化發揮到極致,這是律師的媚俗性格。
這一票法律人把國家搞成這副德行,倒是另一個法律人說對了,台灣是「國不泰,民不安,風不調,雨不順」,如何奢言國家領導?依照媒體的調查,台灣社會竟然有高達73%的民眾認為社會不公,貧富差距懸殊。法律人除了下詔罪己,還有什麼可以拿來說嘴的?
當百姓看透了政客的嘴臉,希望在素樸的草根文化中,找回失去已久的人性關懷,互相幫助,卻又冷不防地被法官以「助人也要量力而為」告誡一番,判決賠償。失望之餘,大家只好學會獨善其身,即使拔一毛以利天下,亦不為也!結果又碰到義正詞嚴的檢察官,譴責大樓住戶「自掃門前雪」的冷漠,全部起訴!
周星馳說得好,「官」字二個口耶!台灣搞到今天這步田地,掌握權力的法律人,不管是行政、立法還是司法,都應該痛切反省,自我救贖,以謝國人。
紐約大學法學院院長Robert McKay說得好:「正因為戰爭太重要,所以不能讓軍人決定;同樣的,社會正義也非常重要,所以不能把它交給律師去決定。」
這樣寫,不知道會不會通過律師高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