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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死囚蘇建和:人如果想殺人,就跟別的動物沒有兩樣

賴治怡

在台灣的司法改革與廢除死刑議題的進程中,「蘇建和案」具有指標性的意義。而在蘇建和三位同案被告蘇建和、劉秉郎、莊林勳中,由於種種原因,蘇建和似乎成為三位同案的發言人。本刊專訪目前從事人權工作的蘇建和,談他作為死刑犯的遭遇、在死囚牢中的觀察,以及,他對死刑今昔的看法。

問:你曾經作為死刑犯在台北看守所等待行刑長達12年。可否談談你對死刑的態度和作為死囚時的經驗。

答:大部分的人都不會反對死刑。雖然我自己現在是反對。但是,以前,我還在讀書時,因為教育的關係,會認為我們的法官都很公正。那時候,剛好電視上也在播連續劇《包青天》。因為這些因素,我會認為,只要能當法官的人,一定都是精挑細選之後的。以前的台灣話俗語也是這樣說,要賺錢就是去做生意,如果說要權威、威望,就是去當政治人物或法官。學校讀書的書本,像《公民與道德》,或是老師、父母,也都告訴我們台灣的法官是很公正的、法律之前人人平等……。從來也沒有想到會有誤判。看報紙的時候看到犯罪的人,就覺得一定是非常壞,要是被定罪、被槍斃,那是他罪有應得。年輕的時候我也會這麼想,因為那時候的台灣就是一點人權教育都沒有。

直到我自己由於案子,不但是被冤枉而已,而且可以說是非常冤枉。我當時19歲,很年輕就開始接觸司法,之後就從80年代到90年代,有12年都一直待在裡面,整個司法的演變我都一直很清楚。比如說,在一審的時候,我那時候從對法官很有信心,到每天都在咒罵那個法官,一審時的觀念,雖然自己親身經歷,已經知道警察很糟糕,知道我國的警察有問題,但我還不知道法官、檢察官也都一樣。直到一次開庭、兩次開庭,一審、二審都是這樣,才覺得說真的是非常糟糕。如果說以法律專業,覺得說證據確鑿──可是那麼有問題的案子,我自己是當事人,我真的是受到非常大的打擊,因為我有沒有犯罪我當然自己知道自己是無辜的,但是一個、兩個、三個、四個都這樣判。一直累積,我真的是越來越不快樂,當時我是有社運團體、我父親、律師,還有家人的鼓勵,還不至於會瘋掉。可是我可以說,承受的壓力真的非常大。12年的那種煉獄生活,你真的不要去遇到,遇到你就知道什麼是地獄。

你現在對人是比較信任還是比較不信任?
我是覺得人性本善。但是後天的環境很重要。你看這幾年人權有關的活動我都一定參加。因為只有靠人權,社會才會改善。像我主張不要打小孩,不要體罰。小孩是要教育,要是不管對錯就靠打罵的,教小孩說不管對錯你就是要聽我的,這小孩在這種惡劣的環境中長大,以後如果去當警察,他會認為嫌疑犯抓到了,你不聽我的我就用打的、用各種方法讓你就是要聽我的,那就惡性循環嘛!就是因為環境不好,一件事情就會造成更多的悲劇,都牽涉到很多層面,是累積很久,才越來越嚴重的。司法的問題不是最近幾年才發生的。像我知道法官他們很辛苦,我不會隨便去罵法官。但是以前有一次開庭時,我真的氣到去罵法官說,如此草率審理案件,你失去人性!蘇律師與其他義務辯護律師非常盡責。但是不管怎樣法官就是一句話「被告所提皆不足採信」。這不是我在亂講,都寫在判決書裡面的,直到再審才有詳盡的調查。我會想,你盡量草率沒關係,以後的人就會公斷你的!你剛剛問我會不會擔心審判的結果。我覺得只要台灣還在,社會會進步,智慧也會進步。那種有問題又草率的判決,就會經不起社會的考驗!

社會跟人一樣都會一直改變。或許是因為我們以前政權也不穩,獨裁,就不民主。造成很多沉?。這兩年我就感覺到它慢慢的在進步,雖然慢但是有在進步就好。一個人的能力畢竟有限,要大家一起努力!就這麼簡單。我相信總有一天司法會邁向更人性化、更公平公正。你說什麼叫正義?正義並不是說進法院才是正義。真正的正義是在我們每個人的心裡,自己要有一個界限就對了。你不能去放縱,也不能去容忍。就好像死刑,你說殺一個人好不好?如果你認為多死一個人可以解決事情,那我應該可能會同意。但是多死一個人並不能解決任何事情,反而引發更多的事情。舉例來說,你判一個人死刑,給我們的社會教育的影響是什麼?──你如果作壞事就殺你。這中間有什麼毛病?這個人真的像你們講的作壞事了嗎?我們大家把自身的權力交給司法,為什麼司法是來製造屠殺?而不是真正解決問題?還有,一個人他作壞事,到底是誰的責任?這個社會的好壞我們每個人多少都要負起一點責任。教育是我們每個人的權利,可是我們真的受到好的教育了嗎?父母有責任,學校也有責任。你說你教他了,可是小孩都是無辜的,為什麼有些人長大會變極端的壞?你殺了他,又得到什麼?一分鐘的快感,還是有改變任何事情嗎?

你認為司法的誤判率很低,比如說一千個有一個誤判,如果大家可以接受的話。那我只能祈求說,希望你不要遇到。你不要說不可能。我本來也是個不可能去犯罪的人,不可能跟司法有任何牽連。我就是倒楣所以遇到了。但是我只能祈求別人不要遇到。但是只要有死刑存在一天你就有可能去遇到。

司法人也應該要虛心去面對(誤判的可能)。許文彬律師就說,法律人要謙虛。他們要是認為自己是萬能的,犯錯的機率就更高。但是這是環境造成的。比如說你年輕的時候──我也認識好幾個,考上司法官之前,也是讀大學法律系科班,哇!很有抱負。「司法這麼糟糕!一旦我進去司法界,一定要盡我一份責任。」講得很有理想。可是我告訴你,一年、兩年、三年,不用五年他就變成一樣。因為環境很糟糕啊!可是法官誤判、檢察官亂起訴人,他會這樣,就是我們縱容他,造成他變成這樣。他們生存的環境這麼糟糕,是和我們互動的。要是我們縱容他誤判,他就沒關係。要是我們監督他,他就會比較認真。民間司改會也就是這樣才會存在。大家都應該努力讓司法人能有更好的工作環境。

你在死刑牢中待了12年,跟很多死刑犯有機會接觸。你覺得真的有所謂罪該萬死的人嗎?
我以遇到一些人,他是蠻善良,但是一時失去理智。但這個他或許都有辦法改的啊!但是有些人,他是真的變態有病,或許他們都很聰明。很會訴訟,很會欺騙法官。但是或許他們都不會被判死刑。所以有人會說法官(判案)就好像是買樂透一樣,能不能得到公正的審理要看運氣。

監所有一句笑話,說會被冤枉被判死刑的都是初犯,比較笨。或許這是真的啊!(註)常業犯,他都比較知道怎樣比較能躲過重罪。什麼樣的人是壞人,甚至該死,每個人心中都有他的準則。我有遇到過我認為是很壞的人,但是我不認為他就應該被殺死,因為人如果想殺人,那與別的動物沒什兩樣。

可否請你談一下作為死刑犯的處遇?
我們那時一被判刑。就戴上3公斤的腳鏈,兩隻腳鏈起來。就很不人道啊!現在我腳都不大能跑。12年中,只有開庭時才拿下來。光憑這個,讓我選的話我現在寧可跳樓也不要再去戴那個。為什麼要我們戴腳鏈?你去問也沒有人知道。怕我們跑,你就設計好一點。硬體做好一點。他就認為你不是人!問題是我們還在訴訟!法律都還沒判我罪,你就弄個3公斤的腳鐐給我戴。告訴我什麼都不能作。這有什麼人權可言?你知道3公斤腳鏈有多重嗎?我戴了12年。什麼叫不人道?什麼叫煉獄的生活?就是凌虐嘛!到底是誰心理有問題?

一樣是人,為什麼人與人之間要那麼多不良的限制?互相不信任?現在社會有什麼黑心什麼黑心。大家說是誰不好誰不好,到底是誰不好?我們通通都不好!你不去放縱他,他也不會天天越來越黑心啊!這塊土地我們天天都在踏著,在這邊生活,你不用負一點責任嗎?我爸爸以前就說,人家問他(為什麼要為我的案子奮鬥)他就跟人家說,路上有一塊大石頭,你現在踢到了。你要是不把他搬開,下一個人可能會踢到,甚至會喪命。

當時你在死囚牢裡曾經畫畫,聽說是後來也被判死刑的劉煥榮教你的?

那時候我剛剛被判死刑,覺得法官實在太糟糕了。我都不講話。心情很低落。除了我家人和律師之外,劉煥榮就有一次跟我講說,一看你也知道你是被誤判。那是我第一次跟他講話。就開始講,那時候我聽了很感動,因為他是第一個(相信我沒有罪的人)。結果,一個看起來很像壞人的人──他是那種一看你你就會害怕那種人,劉秉郎第一次看到他還跌倒。──很強悍那種。反正就是他看你你就會害怕那種。不過我不會害怕。

那你覺得劉煥榮那樣的人有人性嗎

當然。我是覺得他罪不該死。你要知道他的環境啊!你覺得是他願意的嗎?不過我答應過他不說。那些江湖恩怨的事。他以前都跟我說,不能去混。我說,不會。其實他並不是壞人。他會跟我說,以後你還有機會。因為你真的是冤枉的,總有一天你會遇到公正的法官。他都是告訴我說,雖然你遭到別人的欺凌、壓迫,心不要變,心不要變黑。

你知道他為什麼受這麼多人尊敬,不是因為他凶悍,是因為他心很好。反正就是個好人就對了。比如他對黑社會不良的人,就真的不留情面。但是對於像我這種人,就不一樣。他能照顧的他都照顧。

那你覺得對於有些人,像反對廢除死刑的人常常說,如果有陳進興在,怎麼能夠廢除死刑?你看法是什麼?

你殺死一個人不會得到什麼,可是你寬恕一個人卻會得到很多。但大家都不這樣想。覺得留著你就是一個禍害。如果是這樣乾脆不要有法律,就都就地正法。法只是規範。它規範得了你的外在,規範不了你的心。一個人你為什麼知道他是個壞人?就是因為他壞事都幹完了。殺死他是阻止他繼續為惡,可是監禁他也可以達到同樣的效果啊!那中間有什麼差別?你殺了他就一了百了,可是讓他活著你也許能改變他。如果你真的認為一個人只要是壞人就該死,那以後DNA研究發達,任何有基因缺陷的人都應該要淘汰。那你又怎麼去分好人、壞人?壞人為什麼會去殺人,就是因為他認為這是他的法。我會這樣講,是因為我接觸到你們所說的壞人多了,因為我們是不一樣的人,我們不是同類的人。法律說如果你是精神病,會輕判。因為我們認定他心神喪失。你說,像陳進興他們,你認為他們心神沒喪失嗎?我認為他們就是因為喪失了才會變態啊。你如果要讓這世界變更好,你做的手段不是一直讓人家死掉,因為這樣會惡性循環。倒不如讓他活著,試試看有沒有別的可能。今天我們所做的任何決定將會影響以後,如果做錯了以後一定會付出同樣的代價。就像因果,殺人的人以後會被別人殺。一樣的道理。因為這個就跟財富一樣,也是會累積的。

所以我的結論是,不管你贊不贊同廢除死刑,我是希望你能夠心平氣和,試著從多方面角度去想。至少得到結論是比要或不要這樣直線式的決定要好得多。都還沒有深入的去了解一件事,就斷然決定,是危險的事情。

註:行政院研考會對死刑存廢的研究〈死刑存廢之探討〉。1955年到1992年被槍決的482人的特徵是:普通殺人罪,初犯,18-30歲,國(初)中畢(肄)業以下,工人或無業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