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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1109聲明稿

司改會

針對最高行政法院判決司法院免兼庭長案敗訴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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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最高行政法院判決八十八年間,司法院陸續調動五十二位一、二審的法院庭長,部分資深法官予以免兼庭長,造成部分庭長大規模串連反彈,甚至告上行政法院乙案做出司法院敗訴判決的結果,本會發表以下聲明:
一、 司法院所推動的庭長任期制是近兩年來司法院最具體改變司法生態的司法改革措施,得到行政法院敗訴的判決結果令人訝異且遺憾。
二、 對於最高行政法院於判決理由中認為「庭長雖是兼任性質,但司法人員人事條例規定庭長和法官並列為司法官的一種,應受保障」的認定,不但曲解了該條例的規定,且竟然無視於「萬年庭長」這種不合理的制度存在,逕自將司法行政的職務等同於司法審判職務的保障,錯認司法行政與司法審判的分際。
三、 最高行政法院於判決理由中認為,「兼任庭長者都是司法菁英,司法院驟予免兼,不但當事人喪失審判長權利,也對其聲譽、名望、工作士氣造成重大影響」的說法,本會認為,法官地位與尊嚴原本崇隆,不應因為不擔任庭長而減損,何況大多數未擔任庭長的法官一樣享有法官的尊崇,何來不是庭長就沒有聲譽、名望、失去工作士氣的理由,這樣的見解反而傷害了法官職務尊崇獨立的地位。
最後,我們要表達,司法改革的困難正如日前本會在體檢全國司法改革會議兩周年時的評語:革新難,革心更難!如果仍有司法人不以新觀念思考這類司法制度的變革,堅持捍衛舊有的利益體系的結果,只會拖延司法改革的腳步,兩年來的司法改革終究無法透過制度與政策落實,司法改革終將淪為空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