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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法庭觀察記者會

19981218新聞稿

自1996年以來,司改會每年持續進行法庭觀察,原本今年預定將是第一年公布「法庭態度不佳」之法官名單,但是在進行複觀察確認時,卻改變了這項決定,原因在於,複觀察時,這些被列入第一波觀察名單的法官們都有了明顯的改變。無論影響他們態度的原因是什麼,我們都樂於見到這樣的轉變,畢竟對於任何一個上法庭的人民而言,沒有理由在爭取正義的同時需要折損尊嚴,唯一的叮嚀是,希望這不只是在民間司改會從事觀察時間內的短暫效應而已。
因此,我們仍將觀察的結果記實忠實的呈現在大眾眼前,讓民眾更瞭解我們的法院,尤其,是希望司法當局能從這樣的結果中找到改進的方法,而本會在這次經驗之後,也決定將未來的法庭觀察時間延長,不僅在暑假期間徵求大學生來從事法庭觀察的紀錄工作,也要擴大徵求全年的法庭觀察義工,希望能由時間的延長、觀察者的多元,更能翔實記錄法庭活動的狀況。當然,正如同法官評鑑的目的相同,希望有一天,法庭觀察這項計畫能推動法庭不再需要觀察!
除了提出「1998法庭觀察怪現象」的報告之外,我們也認為,每一個現象的背後都有一個不當的制度性機制造成這樣的結果,並不一定是可歸責給法官的原因,所以,我們希望法庭現象所反映的問題能經由司法當局得到具體而立即的解決方式:
一、 建立訴訟制度及人事制度之金字塔結構,解決法官案件量過大負擔過重的根本問題。
二、 落實合議制。
三、 加強法官在職進修。
四、 建立專業法院,重視法官專業能力,建立專業辦案制度。
五、 落實檢察官蒞庭,健全法庭功能。
六、 改進筆錄製作方式,建立筆錄真實化。
七、 要求司法行政人員、法警改善態度,尊重任何一方當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