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改革雜誌資料庫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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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一日遊-實務教育的開始

張世興 律師

緣起
一群關心司法改革的律師們認為,司法改革除了需要對司法體制作改革之外,也應該包括對社會進行教育,讓下一代對司法有正確觀念的認識。基於這樣想法,所以開始與教師會的老師們聯繫。
聯繫之後發現,教育界的先進們本身對法治教育其實非常重視,但是由於未曾接受過法律專業訓練,也缺乏訴訟的實務經驗;而對於法律訴訟的程序也多只能透過電視媒體來了解,對於推動法治教育實在是有心無力。瞭解了這樣的現況之後,也瞭解了教師們最實際的需要就是了解法院的運作,親身經歷台灣法庭的真相。所以我們才提出引導老師參觀法院來充實法治教育的構想。
於是在八十七年度上半年,司法改革基金會專程拜會台北市政府法規會及教育局,說明推動「法庭一日遊—法治教育種籽教師」的構想,法規會及台北市政府教育局皆深表認同,所以在五月份試辦兩梯次的法治教育研討會,老師們也覺得獲益良多,因此才能繼續在下半年度一舉申請了八個梯次的法治教育研討會,希望透過老師實際參觀法院、瞭解訴訟程序、校園法律問題座談等課程設計而進一步達到對於司法的進一步認識,而能幫助其回到校園內落實推廣法治教育。
現況
在現行的教育體制下,對於法治教育所需的教材編纂、師資培訓並沒有完整的規劃,因此老師個人的觀念、言行無論正確與否都直接影響到下一代的法治觀念,因此當老師的言行思考出現反法治或者非法治的思維時,就深深影響了學生對法治觀念的認識。例如一般觀念中的「亂世用重典」、「嚴刑峻法」都很可能經由老師個人主觀的想法而理所當然的傳遞給下一代,也因此更加深了推廣真正的法治教育的困難性。
而以現今學校課程中所安排的「法庭介紹」,或將參觀法庭的活動列入課程,卻由於老師本身沒有基礎,導致老師只能就書面不知所云的傳授,無法真正勝任法治教育的課程,更何況像法律訴訟程序、校園問題、青少年案件處理這一類牽涉更深度的理論或實務的問題,教師們需要的培訓或再教育就更迫切了。
在研討過程中,許多老師們曾表示,由於聯考制度的影響,法治教育在學校教育中並不是非常受重視,加上教材及師資上的缺乏,結果只是把法治教育視為一門課程,忽略了法治教育的生活面,真正的法治教育應該落實在生活中,成為一門生活教育才能真正達到法治教育的目的。
法庭一日遊
在法庭一日遊的活動中,參觀法庭時老師除了感到新鮮外,也往往透露出對法院辦案品質的質疑,例如地方法院法官的年輕化、合議庭中有法官不專心、開庭時間短促……等等問題,而透過這樣的參觀的過程,更能讓老師們了解現在司法改革所面臨的處境,間接讓社會大眾了解到司法的缺失,更進一步成為推動司法改革的助力。
老師們的心聲
由於法治教材及師資的缺乏,因此老師們一再表示希望教育機構或相關團體的協助,能對目前各級學校的法治教材、教學進行全面性的規劃,而非零碎的自我進修。學校中的輔導室能設置專門的法律諮詢人員或法律顧問,提供老師在教學時及遇到校園問題時提供諮詢協助。並且老師們應該結合學校教師會的力量,將老師們的需求傳達給學校,才能進一步落實法治教育的教學。
結論
司法改革的路是漫長的,因此需要更多人參與並了解司法改革的理念,藉由法庭一日遊課程的方式讓老師們成為法治教育的種籽,來落實法治教育並傳達司法改革的理念,更希望藉由法治教育活動來達到拋磚引玉的功能,請社會各界能重視法治教育,並能廣泛推動法治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