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改革雜誌資料庫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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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助弱勢 義無反顧

林峯正

十多年前,一群有心致力於司法改革的律纟據力」之間的差別,就足夠讓不諳法律的被告急 者、法官、檢察官聚集在一起,討論如何針對熱滿頭大汗。承審的法官即使並不特別嚴厲,也常因 病的司法沈癇提出藥方。他們所採取的方法並不丨必須在開庭短暫贸貴的時問裡向被告解釋這些基本 在會議室裡各言爾志,而是到問題發生的第--调題大感無奈。

發掘問題。 I

這都還只是法院審理過程的現象,更嚴重的是不 無庸置疑,司法怪象的第一現場就是法庭。丨法律知識,因此肇致不利判決的結果。

夫定組織個別律師、老師及其他熱心司改人士,

莛觀察志工,進入法庭旁聽,詳細作成紀錄":這時候問題便清楚浮現了。難道是這些訴訟當事

>不願委請律師代理訴訟或選任律師為辯護人為其辯 觀察的結果五花八門,包括法官開庭嚴這遁i?賣情則是委任律師是要付費的,請不起律師只好 巩問當事人時態度欠佳,甚或出言恐嚇或誘羿卽天由命。

等。其中有一個狀況也是大多數法庭觀察志工共|

惑覺,那就是不論作為原告或被告的訴訟當事A::這裡就點出了司法改革的噩大課題,如果我們在 5委任律師到場明顯造成其在法庭上的差別待遇丨力上許可,是否要參考外II的做法,對於無資力的

這公當噩人,提供專業律師的諮詢與訴訟代理,避免 理由無他,只因受委任的律師至少可秉持法丨弱勢的訴訟當.頃人輸在訴訟的起跑點上。當然,這 _為當事人謀求最大的利益,而沒有律師的當事丨的服務一定是免費的。

:子自求多福。 I

I家出錢為窮人打官司

去律知識不足肇致不利判決 ‘

確rz 了以上的目標以後,經過詳細反覆的策畫,

舉例言之,我國的法官開庭時大多使用法彳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領銜,結合許多的民間團體, 衍語,如民事庭中,第一次審理時法官開口的第,為弱勢發聲,正式向立法院要求我們要一部「法 荀題必然是「原告訴之聲明7」 p助法」,由國家出錢聘請律師為窮人打官司。
會辦理法律扶助業務。自2004年法律扶助基金會成 立以來,已在全國設立20個分會服務千千萬萬個貧 苦大衆,同時也讓願意從事社會公益的律師有一個參 與的平台。

尤其値得一提的是,兩年前台灣爆發卡債風秦, 如果不是法律扶助基金會義無反顧,承擔起第一服 務卡債族的工作,並協助推動「清費者債務清理條例」 的立法,催生卡債族的退場機制,不知還要增加多少 因債務問題壓力纏身走上絶路的冤魂。

7月1日正是法律扶助基金會成立4週年的日子, 我們希望這個可以直接扶助弱勢的良善制度繼續壯 大,社會不公的現象可以稍稍得到緩解。

而其中所涉及經費的挹注及相關資源的籌措,就 有勞行政院與司法院的大力支持,這是在台灣少見全 民支持的公共政策。

因為,扶助弱勢,義無反顧,不是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