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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死刑制度改革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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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是目前全世界執行死刑數量最多的國家,根據國際特救組織的推斷,光是2007年一年,中國死刑判決人數便高達470人,處決人數更達到1860人,實際的數字應該會更高。

但是近年中國政府將死刑核准權從省級法院收歸最高人民法院,對死刑案件的判產生了相當的影響。

雖然中國每年執行死刑的具體數目作為機密從未公開發布或得到官方核實,無可置疑,中國還是世界上執行死刑最多的國家。據國際特赦組織粗略估計,中國2007年全年死刑判決、處決人數至少分別在 470、1860人左右,不過實際執行人數應該比例的數字應該更高。

儘管中國執行死刑的人數高,今年來,中國司法制度逐漸採取了一些新措施來改革司法程序、確保死刑正確適用,以及降低執行死刑的比率。當然,最主要的改革便是核准權收歸最高人民法院的實踐。因此,從2007年1月1日以來,這些死刑改革對死刑案件的數量、質量、審判程式以及整個刑事案件的審判都產生了一定的影響。

核准權收歸最高人民法院之重要性

死刑核准權下放在省級法院20多年,為甚麼要被重新收歸最高人民法院?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院長蕭楊,新政策的目的是要讓每一個死刑判決都經得起嚴格的審查,並預防錯誤的判決與執行。從中國媒體來看,由於一些引起大爭議的錯判,這新政策是來自司法系統希望能夠施加更嚴格的管制較適用死刑。

因此,根據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四次會議通過的《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法院組〉的決定》,最高人民法院從2007年1月1日起統一死刑案件核準權。

實際上,收回死刑案件核準權產生了巨大的影響。2008年3月,中國媒體報導,最高人民法院表示,由於證據不足、程序不當、量刑過重等原因,2007年最高法院推翻了地方法院15%的死刑判決。

最高人民法院院長蕭揚在2月中向全國人大提交的工作報告中特別指出:「一年來,最高人民法院完善死刑案件二審開庭程序和死刑核准程序,統一死刑適用標準,依法嚴格、慎重、公正地覆核死刑案件,確保死刑只適用於極少罪行極其嚴重、性質極其惡劣、社會危害性極大的刑事犯罪分子。」

中國死刑制度改革之理由

雖然這些改革在保障程序權利並阻止死刑執行數之增加,然而還是有一些徵兆顯示這些改革還是有限的而且在未來幾年甚至可能會被廢止。

即使中國媒體有越來越多的報導討論中國廢除死刑的問題,許多中國官員一直以來都贊成保留死刑。例如,在今年3月中,全國人大代表夏春亭接受《威海晚報》採訪時表示,中國目前不具備廢除死刑的條件,而且中國刑罰體系存在著嚴重缺陷。夏春亭強調:「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的『少殺慎殺』、嚴格控制死刑的刑罰原則,符合社會整體發展規律」。

4月11日,新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長王勝俊表示,到珠海法院視察時,表示了中國一定要繼續推動「寬嚴相濟」的司法政策,但是要用好「嚴」的一面。王勝俊強調死刑判決應該有三個依據,其中之一是要把「社會和人民群衆的感覺」作為依據。王勝俊表示:「因為只有這樣,才能達到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統一。」

雖然王院長是個終身職的官僚,而不是法學者,但是他所發表這段令人困擾的評論,在中國並不是被當成泛泛之談。許多法學家與實務家擔心,訴諸於「社會和人民群眾的感覺」,會巔覆在最高人民法院院長蕭揚領導之下所取得朝向依法治國進展之成就。

雖然許多人同意民衆還是高度支持「以暴制暴」的觀點,他們還是同意這(以暴制暴)並不符合現代法治精神的要求。

中國死刑制度之變革

在中國過去惡名昭彰的人權紀錄的對照下,過去這二至三年的改革是建立法治社會的重要步驟。這些改革包括保障程序正義並確保能降低因錯誤控訴所導致的死刑判決。

然而,中國還需要進行很多改革。

而雖然中國可能還有希望繼續推行改革與減少死刑之執行,最近有關於重視「社會和人民群衆的感覺」以及死刑判決「嚴」的功能的討論,可能對於未來進行實質的改革造成更大的挑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