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扶助之意義及現況 法律扶助,乃指對於需要專業性法律幫助而又無力負擔訴訟費用及律師報酬之人民,予以制度性之援助,以維護其憲法所保障之訴訟權及平等權等基本人權。目前我國有關法律扶助工作,僅零星分由法⋯⋯
第一篇 申請法律扶助必知篇 Q1:為何要制定「法律扶助法」? A:憲法保障人民的基本權利,明定對於人民平等權及訴訟權的保障,但在司法及訴訟實務上,不諳法律而無資力聘請法律專業人士協助的人,或者因其他原因⋯⋯
法律扶助法於今年(93)元月七日由總統府公佈,距離智障者家長總會於民國八十三年起為第一位智障者提供法律服務,足足有十年之久。翻閱本會十年來的法律個案服務記錄,竟也達百位以上。 由於本會服務對象以智障者⋯⋯
以下這些訊息,你們可能不知道?我試著參酌法院判決,提供媒體刻意遺漏的報導: 你可能不知道 中文姓名的吳憶樺,在巴西名為:IRUAN ERGUI WU,為巴西籍人民瑪麗莎.達法立斯.愛兒吉與我國國籍人民吳登樹於民國八⋯⋯
台灣與巴西混血兒吳憶樺的監護權之爭,已經隨著孩子重回外祖母的懷抱而告落幕。這件事演變成激情場面,讓孩子受驚嚇,不利台灣形象與外交,新聞媒體有必須檢討之處。 吳憶樺的監護權之爭,對許多新聞從業員來說,⋯⋯
「長久以來,聽說司法『很黑耶』!/八、九年前,有一群傻子看不下去了,/他們決心站出來,為司法帶來一點希望和光明。/不過,邪惡力量也曾反撲,/差一點,這一點點光明就要熄滅了呢!/幸好,又慢慢的,有更多⋯⋯
黃明明 司法要改革,台灣有希望,希望我們大家一起努力。 陳師孟 世界上只有兩種人會提供別人公共財,其一是政府,因為它不得不然;另一種人就是「傻子」,因為只有傻子才願意無私的奉獻,讓所有人都能享受到公共⋯⋯
第十二屆台北國際書展於2004年2月2日精采落幕了,此次書展承辦權由籌辦書展多年的「圖書出版基金會」手中,首度交給民間出版商「城邦出版集團」接掌。 由於非營利組織的出版品在一般書店的開架式書區所受的重視並⋯⋯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台北地方法院、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以及台北律師公會聯袂於93年1月30日召開「台北法曹評鑑開辦記者會」。此次法曹評鑑活動雖侷限於台北地院管轄範圍內,但由刑庭法官、檢察官、刑事律師三方互⋯⋯
Q體罰、暫時性疼痛與輔導管教在法律上的界定為何? A體罰與暫時性疼痛在法律上並沒有明確的定義,不過教育行政機關是明文禁止體罰的。至於輔導管教在法律上則有很清楚的定義,它是屬於教師的職責,而依照教管辦法⋯⋯
為強化司法裁判品質並進而保障人民權益,由司法體系外部機制以對於法官工作進行監督,實屬必要之事。 而由外部機制對於各個法官工作之良窳進行評估,有諸多不同之方法,比如說由台北律師公會與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最近台灣社會最受矚目的一顆光頭,出乎意料的,不是台北縣長蘇貞昌,而是花蓮地檢署檢察官李子春。功夫鞋、毛線帽,李檢察官出人意表的穿著,不但吸引眾人的目光,尤其他為去(92)年花蓮縣長補選「頭目津貼」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