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改革雜誌資料庫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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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案、小案都要認真辦

沈春玉

周人蔘案震盪司法界,警檢高官涉案,造成司法界風聲鶴唳,人人自危。誠依執行長林永頌律士所言: 「像這樣的大案多辦幾宗,司法風紀必有改善」又如「台南市三屆立委候選人王滔夫賄選案」,主角王滔夫以「汙蔑憲法宣示選舉的純正性」為由,被處四年六個月有期徒刑,共981人被判有罪,牽連之廣,創下司法史上新記錄,亦貫徹法務部反賄選決心。
相對於多辦大案的觀點,警政署長姚高橋七月一日宣布全力肅竊,如北市四五月,平均每日發生竊案一百五十多件,其中機車竊案占三分之二,但在失竊當月查獲的件數卻只約一成四,高失竊率低破案率的原因在於以往警方多被要求全力以赴去偵破大案,而不使注意焦點的一般竊案,警力便顯不足。攸關市井小民的高失竊率令人關心,民眾在家園被宵小肆虐之後,報警處理卻抓不到小偷,或是抓到竊賊也追不回失物的情形比皆是。
不管辦大案或小案,司法對社會必具一定影響力,司法人員若是真心為人群服務,不論案件大小,都該依法謹慎辦理,維護人民的權利,更堅守皇后的貞操。
但人民的權利必須靠自己爭取,光靠別人搖旗吶喊,自己不痛不癢,權力終究無法行使。因此欲推廣司法改革運動,應使司法改革的精神普及大眾,起而改革官僚、草率、貪汙、無效率的司法系統,建立公正、具服務精神、不政治干涉的司法系統,為有萬民覺醒,司法改革的精神才能深植民心,進而競起效尤,主張自己的權利。司法改革基金會及肩負此種重任,推廣司法改革的理念,鼓勵民眾行使權利。提供申訴管道,必要時提供法律服務,務使司法健全,重食司法人員的尊嚴與貞潔,充分發揮司法的社會教育功能。
(本為作者為本會學生義工。中興大學法律系三年級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