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改革雜誌資料庫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數位典藏檢索系統

反省與使命是司法改革之鑰

林永頌

六月鳳凰花開驪歌聲起,考季於焉展開。大學聯考後,選填志願成為莘莘學子人生轉捩點的序幕。法律系近幾年來躍居社會組科系第一志願,許多優秀的學子以讀法律系為他們一生志業的起點。從這個現象,我們竊喜我國已日益邁向法制化國家,法律人才日益受重視。但是,令人沉痛的是,司法貪瀆案件層出不窮,身負平亭曲直的法官、檢察官,或者貪汙、或者草率,人民難以對此「正義的最後防線」深具信心,原是保障人權的律師,在一般人的心中也淪為賺錢的職業,難與正義產生聯想。而多年以前這些法官、檢察官及律師不也是懷抱遠大志向投入法律系、秉持保障人權之職志,努力不懈地參加司法官及律師考試嘛?
同樣做一件事,有人交差了事,有人全力以赴;同樣面臨誘惑,有人身陷其中無法自拔,有人儼然拒之,這當中的差別其實就在於有人把工作當差事,有人把工作當使命。當成差事,得過且過,自然草率,做為其他名利之踏板又何妨?當作使命,每一個判斷盡是公理,豈忍草率,既為使命,又豈是名利可輕易移換?
我毋寧相信絕大多數的法官、檢察官及律師在起點的時候深懷使命走向司法之路。但是有些法官、檢察官面對長期沉重的壓力,案件堆積如山卻沒有良好的工作環境,人員配置不足等種種現實困難,加上外在或體制本身的多重誘惑下,漸漸失去熱忱,迷失於引誘下。律師終日面對案件之反覆輸贏,習以為常,逐漸麻木者大有人在,勾結不法破壞司法風紀者亦時有聽聞。如果不是經常回到使命的源頭反省,縱使有再多制度上之制約,亦難以阻止使命的消逝。
司法改革雖然千頭萬緒,非一蹴可及,但是當絕大多數在朝職司審判之法官、檢察官及在野的律師都懷抱使命時,就是改革最根本無可取代的動力,我們深切期待這股動力的形成,讓司法改革再現曙光。
(原載自立晚報85.6.16第三版,作者為本會執行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