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改革雜誌資料庫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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廟堂到山林之路

詹順貴

曾在聯合報讀到鍾沛東記者這樣一則報導:「十一年前分發到花蓮地方法院的法官程珮珍,如今是太魯閣國家公園的快樂解說員。面對一般人的質疑,程珮珍認爲認淸自己的本性最重要。法律系畢業,努力考上司法官後,程珮珍竟面臨了人生最痛苦的掙扎。法官做裁判時是承受天人交戰的煎熬,這對凡人是一種沈重的試煉』程珮珍說:「尤是當事證不明,又有時間的壓力下,明明沒有確切答案,卻不得不下判斷。多年法官生涯讓程珮珍深刻體會了法官是人在做上帝的事………」
讀罷該文,心中感慨萬千,人生之路如此劇烈轉折,內心必有一番掙扎。法官,是一個令人稱羨的頭銜;是每年近千名法律畢業生夢寐以求的人生最佳抉擇;是每年數千名焚膏繼晷而仍擠不進國家考試窄門的考生心中永遠的痛;以更世俗的眼光來看’司法院受訓期滿,每月即有七、八萬元高薪,對一位初入社會年方二十三、四歲的人而言’實是一步登天的最佳捷徑。

正因爲法官地位之崇隆,收入之豐富,他所擔任的角色及司職審判工作的神聖,往往爲社會大眾及法官本人所忽略,導致連民眾對司法或法官印象普遍不佳。所幸近年來,社會改革風氣盛行,司法環境也因注入大量有使命感的新血輪而使觀念丕變,法官協會、檢察官協會及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先後成立,於官方司改無望之際,更開啓司法改革另一契機。所有改革,均源自「反省」,這是人類獨有的能力,我們衷心希望人人都能善用此一特點,尤其高高在上的政府高官們,在面對五〇四及五一八民眾自發性遊行之後,是否也該好好反省。
(作者為本會執委)
〈學生後援會檢討會〉
時間:1997年7月5日下午2時
地點:人性空間
主席:逸民 紀錄:靜珮 惠雯
報告事項:
一、今年學援會活動報告
申訴門診:從四月十九日至七月十九日爲一階段,由律師會診、學生義工紀錄。 每月舉行一次檢討會議,加以彙總整理選出個案刊登在雜誌上。
聯誼組:今年度聯誼組參與了4月17日申訴門診記者會,518遊行等活動。本擬在七月五日、六日舉辦以學援會義工爲對象的生活營可能延期。
文宣組:1.配合記者會海報製作、申訴門診及生活營的宣傳和海報。
2.在基金會內製作活動看版。
刊物組:1.從今年度第九期開始參與刊物的編輯、整理稿件or訪問法官。
2.原計劃第十期刊物配合CIS的推出進行封面的製作,但延至第十一期做大幅的更動、改變,所以第十期仍維持原刊物版面。
討論事項:
一、學援會運作檢討─從營隊低度動員談起
1.因爲跨校性活動,爲配合各校期末考不一,故定在7/5舉辦,而決定倉促,未能對於課程內容設計上充分討論,準備期限甚短,無法充分宣傳。
2.聯絡網無法確實,因住宿同學未留暑假聯繋電話。
3.在活動的定位性質上不夠明確。
4.應試了解是不是一般學生義工會認爲生活營的課程與組訓和雜誌上所收到的訊息相同,皆是對於「司法現狀的檢討,而無再受訓之必要?」
5.營隊不夠吸引人,缺乏賣點和特色,是不是應安排較輕鬆活潑之課程?
兩位令人感動的同學——
奕忠:會報名參加營隊,是覺得大家彼此不夠熟悉,應好好認識。不過建議在開學辦會更好!
樂媛:活動內容吸引人,且收費不高,樂於多認識各校同學,亦可請益律師。
二、如何調整組織模式及分工:
1.對於學援會的性質和目的應先達成共識。
2.計劃對於整個學援會的內部容組織分爲核心與外圍,核心爲決策過程的決定, 積極置身與學援會的運作和主要動員的對象。
3.執行長與副執行長建議採集體決策領導的模式,核心團體可以類執委會的方式 選出,再以任務分工的方式達到合作的目的。
4.對於大型活動如申訴門診及法庭觀察的大型動員上,是不是可試由活動的方式來運作?在初期時以活動的方式來進行,可以帶出核心,使願意參與的同學能更深入。
5.成立一跨校性的社團成功與否,關鍵在於各校的聯絡網有無建立。建議各組以樹狀圖的方式詳細標出聯絡者,誰該聯絡誰,以達確實通知且具經濟功能。
6.學生義工有無需要幫助?什麼時候需要充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