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改革雜誌資料庫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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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認為,越多人民參與司法改革,越多非法律 人聲音加入司改,才能建立起人民想要的司法。只有人民的普遍參與,才能創造監督司改的力量。司法改革之 所以艱難,並不在於法律問題討論得太少,也不在於對於技術性的⋯⋯
王時思
第 59 期
司改會作為一個社會運動的改革團體,有一個很大的特色,就是希望兼顧「力」與「理」。光說理,只是書生論政,往 往變成「秀才造反,三年不成」,但光講究「實力」,談「抗 爭」,不旨颜)「說清楚、講明白」,也難⋯⋯
黃旭田律師
第 59 期
一、「司法制度改革」: 1 )司法預算獨立。 2)法官不得參與政黨。 3)廢除司法行政體質的司法院,改為職司審判權 的最高法院及釋憲權的憲法法院。 4)法官未必終身職。 5)強化法官自治,且明定憲法法院的院長也由憲 ⋯⋯
黃旭田律師
第 59 期
民間司改會成立迄今,不可諱言的,刑事訴訟是關注的重心,從「刑事人權卡」的製作開始,可改會就沒有停止過對刑事案件的關注,第一次的「法庭觀察」 對象也是先針對刑庭法官,5次的「判決評鑑」也都是針對刑事案件⋯⋯
黃旭田律師
第 59 期
1996年秋天,民間司法會還完成一件很有紀念性的工作,那就是在9月23日召開記者會,公布「組織犯罪防制案例」絛文草案。這是民間司改會第一次就立法 中(包含倡議立法)之法案提出完整草案(對案),並透過立委向立⋯⋯
黃旭田律師
第 59 期
2004年7月1日,法律扶助基金會正式成立,由鄭文龍律師擔任秘書長,這可以說是民間司改會為民衆爭取落實訴訟權保障的具體成績。事實上,早在民間 司改會第二屆的年度規畫會議在烏來迷你谷召開時, 就已經決定了1998⋯⋯
黃旭田律師
第 59 期
司法院因為一件每天都可能會發生,並不起眼的路邊臨檢個案,於2001年12月24日公布了「大法官釋字第535號解釋」,對解嚴後警察權力仍在各級政府維 護治安口號下不當運用做出了「違憲」的解釋,對台灣人權法治來說是⋯⋯
黃旭田律師
第 59 期
1 996年6月28日民間司改會舉行第一次「法官法」討論會議以來,迄今已經9年,在1998年民間司改會已經和台北律師公會、台灣法學會提出第一次民間版「法官法草案」,並倡議單獨制定「檢察署法」,導致改革派檢察官震⋯⋯
黃旭田律師
第 59 期
1998年春天,除了法官法,司改會也開始推動「行政救濟法」的修法,3月24日召開記者會正式對外宣布成立「行政救濟立法催生行動聯盟」,並且提出「行政救濟立法總說明:訴願法、行政訴訟法、行政法院組織法三法案」⋯⋯
黃旭田律師
第 59 期
籌備與訴求 司改會的全名叫作「『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既然是「民間」,民間不是只有法律人甚至律師,士、 農、工、商都是民間,如果司法改革不是站在人民的 立場去思考、去發聲、去推動,那就不配自稱「『民⋯⋯
黃旭田律師
第 59 期
民間司改會法庭觀察總目錄 請上www.jrf .org .tvv查看細節 1995年法庭觀察結果| 1996年法庭觀察結果| 1998年法庭觀察結果 1999年法庭觀察結果| 2000年法庭觀察報告| 2001年法庭觀察結果 讓民間司改會一砲而紅的「⋯⋯
黃旭田律師
第 59 期
一)法官(審判長)輕侮、謾罵、威脅、利誘或阻 暴之言詞或態度之情形,以及不讓當事人充分陳述,不專心傾聽當事人陳述之情形: 1.高院: (1)法官:「你不用狡辯了,都人贓俱獲了。」 (2)法官:「你話很多!你再這樣⋯⋯
民間司改會1995年11月25日發表
第 59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