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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生、清算大不易 遊行促修《消債條例》

宋小海

「修法救救卡債族」、「銀行高利、三年加倍」、「給卡債族重生機會」,卡債受害人自救會成員9月18日發起遊行,沿途高喊口號,為的是抗議《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以下簡稱「消債條例」)實行3年以來,實際在法院通過更生、清算比率遠低於美、德、日等國家,導致有心處理債務清理者,仍在銀行及資產公司的高額利息下喘不過氣。因此本次遊行訴求:本屆朝野兩黨立委應在立法院最後會期將「消債條例」修正案列為優先法案並三讀通過。
有別於社會觀感多認為積欠卡債起因都在於「過度消費」,其實也有卡債族是因應失業、醫療費用、經商周轉等緣故而尋求信用卡、現金卡做為個人最後借貸手段,更反應高利率造成難以脫離貧困的社會現象。因此遊行當天除了自救會成員,亦有台灣勞工陣線、法律扶助基金會、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當代漂泊協會、青年要好野、綠黨青年團、全民計程車、新竹勞動黨等團體,逾百名人員參與修法訴求行動。
卡債背後的貧困處境
參與遊行的卡債受害人阿亮說,自己多次癌症等病症開刀,尋找工作不易,還曾擔任過銀行信用卡的行銷業務員,以卡養卡最後累積債務40幾萬。一度更有資產管理公司打電話恐嚇說:「拿什麼錢開刀?」所幸在法律扶助基金會的協助下,已清算免責。
在遊行行動劇扮演判官的卡債受害人羅武龍則表示,因為從事裝潢工程,使用信用卡做為的支付員工薪資工具,卻因上游設計公司倒債,使得夫妻兩人各自背負300多萬及200多萬的信用卡債務。欠債的對方拒絕還債,並在民事訴訟指羅武龍夫婦借款收取五分利,雖然證明對方不實亦取得債權憑證後,但法院在卡債清算時卻以先前訴訟中對造答辯說詞,判決認定妻子卡債是使用投機行為,不能清算免責,也未給予說明機會;而他的清算尚在法院審理,但他對目前結果已無法接受,預期控告承辦法官。
「我是被救回來的。」卡債受害人秀琴說,因為朋友欠地下錢莊,自己跟多家銀行借70多萬幫忙還債;在多家銀行催債下曾試圖自殺,被救回來後才加入自救會。兩年前開始向法院提出清算聲請,卻被法院多次要求提出相同的相關財產資料,最後清算仍未通過。她指出,曾向其中一家銀行借了21萬元,2007年時雖已還債到近9萬元,但因無力繼續,現又變成30多萬,使她對銀行作為感到憤怒。
遊行過程上演「倒地」
「更生、清算、撞壁、啊死囉。」遊行隊伍集結在自由廣場,行過總統府前轉往台北車站前鬧區,途中卡債受害人自救會成員表演著奮力向前而又不支倒地的法律過程。另外一組人馬則是演出銀行家依序將「利率20%」、「手續費」、「違約金」等重擔疊加在卡債受害人身上,受害人最後終被壓垮,而判官出面的結果卻是又在受害人身上套住「重利之下,永難超生」的枷鎖,受害人再度被拉起遊街示眾。
面對車站週遭的旁觀民眾,卡債受害人自救會顧問林永頌律師在宣傳車上疾呼:「我們在這裡也許打擾大家,但我們要說,希望台灣貧富差距不要那麼懸殊。」他表示,過去銀行透過媒體廣告,大力宣傳「借錢蓋高尚」,但是利息加違約金的年息竟高達30%至40%,只要3年債務就等於加倍。很多人事前不曉得,更多人自此站不起來。
林永頌指出,目前全台卡債族依中央研究院調查推估逾85萬人,而2008年終於制訂「消債條例」。實施3年多,法院通過更生的比率僅24%,裁定清算免責的比例也只有9.5%,相對於日本通過更生、清算各超過八、九成以上,台灣的比例顯然偏低。
他認為,目前在債務協商過程中,銀行有法務人員專責辦理,債務人卻無法有律師陪同;此外,銀行的債務相關資訊也不向債務人公開,此等條件都相當不對等。許多債務人的少數支出及正當經濟花費,卻被法院視為奢侈,更不合理。
盼列為優先法案
林永頌表示,這些問題除了反應法官是否瞭解「消債條列」立法精神,也肇因於通過要件不明確。因此,卡債受害人自救會與台北律師公會參考日本、美國及德國立法案例,提出修法重點,包括納入客觀公正第三者協調債務;卡債族只需償還本金一定的成數,就可通過更生;卡債族若奢侈浪費超過債務半數以上,才不予免責。
他表示,「消債條例」在3年前國民黨在野時,由立法委員徐中雄等人大力支持而通過,目前民進黨已將修正草案列為優先法案,因此希望國民黨也秉持過去精神,藉由國會多數儘快通過。
遊行隊伍最後抵達目的地--立法院,現場數名代表除了跪地陳情,更有百輛計程車鳴按喇叭10秒,表達對國民黨及立法院的請求。自救會主張,如果後續仍未列入優先法案,將會在10月16日於立法院前舉行禁食44小時的行動。
自救會代表沈肖媛在遊行過後表示,去年11月曾與律師林永頌等人前往日本考察,與「反貧困運動」推動者湯淺誠等人士交流,並瞭解日本各地89個卡債自救團體過去30年的辛苦歷程。除了希望銀行對於卡債協商在不同國家不應有不同態度之外,同時也堅定自身長期抗戰的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