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改革雜誌資料庫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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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公關宣傳企劃書

民間司改會

本基金會公關宣傳分成三部分:(1)發行刊物(2)與各社團(包括社會及學校)之聯繫(3)和司法記者之連繫及在各項傳媒上之(4)在廣播電台及有線電視上之常態性節目。
茲先就第(4)項之工作研擬計劃:
壹、初期目標:
希望能在基金會成立之前和廣播電台已洽商好一常態性節目以便在成立記者中宣布本基金會有此一節目,初期以一個星期一小時為原則,視成效電台意廠及基金會能力的量增加時段。
貳、方式:
從向基金會申訴的案件中,挑選具代表性但又不值得評鑑之冤案或錯案,在節目進行中由當事人申訴其訴訟過程中遇到之冤屈,例如案件不當地遲延、無羈押之必要而羈押、不讓當事人有充分之陳述機會、逼迫被告人和解等,並由律師和其對談,瞭解其問題以教育民眾免重蹈覆轍並適度宣揚司法改革之理念。
參、特點及功能:
(1)和一般法律信箱類之節目不同,般節目只在向callin的聽眾解答何種事實可以在法律有那一些權利,但一般民眾在訴訟過程中常常遭遇到很多不公平的待遇,我們的節目是請實際上會走完訴訟過程的民眾上節目敘述冤屈,解答其在訴訟過程中冤屈,如果該冤屈是因為不懂法律所致,可以教育民眾如何避免重蹈覆轍,如果是法院方面的問題,更可以導入司法改革的理念。
(2)由於評鑑委員會無法消化太多的申訴案件,而如果百分之九十九的申訴案件無法獲得處理,長此以往,民眾來申訴的熱度必會降低,我們以司法消基會自居的功能使減少,便無法成為帶領民眾匯集司改壓力的強勢團體。事實上並非所有申訴案件都有評鑑價值,如果能讓未獲得入評鑑之申訴人可以藉自節目抒發其冤屈,一方面使申訴獲得舒解,一方面也可以達成前述之教育功能。此才能保持本基金會在民眾中之地位。
肆、步驟:
本企劃書通過後立即擬定探討之各個主題,馬上和各電台連繫,洽商合作之可能。初期由於尚未有申訴案子,仍請各位道長提供適當之人選(在訴訟過程中遭遇冤屈者),以期在基金會成立前能完成洽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