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長被提盟人賴浩敏擔任律師、加入台北律師公會會員期間,表現並無不妥之處,1983年9月於台北律師公會「律師通訊」雜誌發表《律師的地位與使命》一文,其內容顯示之憲政認知與人權理念尚無不妥,為台北⋯⋯
文章B001-0047g
律師制度的存在在台灣社會曾經存在相當大的爭議,甚至一度有將其廢除的聲浪。然民主政治脫離不了法治,既然是法治,法治與弁護制度是無法分割的,如果把律師制度廢除,則在無民主政治。幾經觀察,我國首要問題是⋯⋯
文章B001-0047h
第七屆大法官被提名人進入立法院審查程序,總統陳水扁公開且完整地說明當初提名的考慮,為了尊重審薦小組,故最後從小組推薦的二十位被提名人之中提出十五人,為一考量點便是「平衡」,除了表示遺憾,未來肯定會⋯⋯
剪報B001-0075
律師黃國鐘認為大法官提名,審薦小組向來採取毛遂自薦,或機關(法務部、司法院)、團體(法學會)推薦方式,這種方式可能鼓勵幸進之徒,排斥憂讒畏譏之士,且有官僚保持之嫌。東吳大學助理教授廖元豪認為,立法⋯⋯
剪報B001-0138
2003年9月16日立法院行使大法官同意權,檢視大法官被提名人選座談會中,法學者、律師及人權團體一致認為,立法委員審查水準過於低落,應檢討改進。大法官被提名人未能峻拒立委的無厘頭詢問,被批評為欠缺⋯⋯
剪報B001-0139
2003年9月7日總統陳水扁出席律師慶祝大會,對此次大法官提名沒有律師出身深表抱歉,提名審薦小組於2003年9月8日發出新聞稿,表示司法院組織法第司條的大法官資格中並沒有以律師資格擔任大法官的規定⋯⋯
剪報B001-0156
2003年9月7日總統陳水扁參加律師節慶祝大會時表示,此次大法官提名人選並沒有律師出身者,對此政府未來會特別注意此一問題,陳水扁同時表示,若他是大法官提名薦審小組的成員,會建議而不排斥,但呈報的二⋯⋯
剪報B001-0162
2008年10月日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函中華民國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為辦理「法庭觀察培訓課程」,懇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2008年10月7日上午九時至十二時出借司法院一樓全聯會會議室,以利培訓課程之進行⋯⋯
信函B001-0280
理律法律事務所合夥律師李念祖撰寫,大法官以保障人權為己任,卻出現忽略聲請人權利保障的現象,值得討論的是大法官對於釋憲功能的理解,若以我國釋憲制度只是為了抽象規範的控制,只需單純從事客觀憲政秩序的釋⋯⋯
會務B001-0296c
葉俊榮,1958年10月10日出生,美國耶魯大學法學博士,1981年律師高等考試及格,曾任職國立台灣大學法學院副院長、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院公法研究中心主任、行政院政務委員、行政院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
會務B001-0307
2003年5月21日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第5次會議議程,由律師林永頌擔任召集人,報告事項5點,會中針對「司改之友、後援會活動案」、「吸納律師之活動規劃」、「『犯罪現場初步處理規則』推動案」、「本會網⋯⋯
會務B001-0315
2003年7月2日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行動委員會第6次會議議程,由律師林永頌擔任召集人,報告事項5點,會中針對「司改之友、後援會活動案」、「吸納律師之活動規劃」、「『犯罪現場初步處理規則』推動案」、⋯⋯
會務B001-0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