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數位典藏檢索系統
出席律師包含黃秀楨、薛欽峰、張玲綺等共15人,請假律師包含楊政憲、丁穩勝、莊喬汝等共7人,策略會當中包含人本教育基金會和野草莓法庭觀察團。
會務
A008-048
包含律師楊政憲、黃秀楨、薛欽峰、張玲綺、丁穩勝、林楊鎰、莊喬汝、高涌誠、劉志鵬、高鳳英、周宇修、高榮志、尤伯祥、林峰正、何朝棟、林光彥、黃鈺媖、洪偉盛等,共18人,並有個案3名。
其他
A008-049
出席律師包含楊政憲、薛欽峰、張玲綺等共22人,未出席律師包黃秀楨、周宇修、林峯正等共3人,會中有多名野草莓人員。
會務
A008-051
2008年11月5日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黃瑞明委任律師林峯正,未告發瀆職等,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準用刑事訴訟法第236條之1之規定選任受任人為偵查中之告發代理人。
2005年1月11日律師全國聯合會針對「專家參審試行條例草案」原文進行建議修正,計第6條、第8條、第9條、第10條、第11條、第20條、第21條、第23條、第28條等,共9條條文建議改正,並附上修⋯⋯
法令規章
A009-005g
2005年1月11日律師全國聯合會針對「專家參審試行條例草案」原文進行建議修正,計第6條、第8條、第9條、第10條、第11條、第20條、第21條、第23條、第28條等,共9條條文建議改正,並附上修⋯⋯
法令規章
A009-011
謝宜雯針對冤獄賠償法具體提出建議新增條文與說明。
會務
A010-012d
謝宜雯針對冤獄賠償法具體提出建議新增條文與說明。
會務
A010-013e
謝宜雯針對冤獄賠償法具體提出建議新增條文與說明。
會務
A010-014e
黃達元律師針對蘇耀輝案之有利與不利點逐一分析。業經蘇耀輝與黃達元及尤伯祥討論後,決定邀請釋憲聲援小組加入討論。
會務
A011-003a
會務
A011-018